宁乡市玉潭中心小学康宁校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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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玉潭中心小学康宁校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3-03-26 11:14:13原文链接地址
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元)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69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湖南房建总承包综合评估法答疑澄清时间2023-03-23 11:14:13
递交时间2023-03-26 11:14:1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略) 玉潭中心小学康宁校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已于2023年3月17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现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4招标范围”、“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工程概况”-“6.招标范围”、“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发包人要求》”-“二、技术文件编制规定”-“1、招标范围”、“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二、技术文件编制规定”-“1、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修改为: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备案、交付、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及网络、广播、音响、监控、有线、电源等的管线预埋)。)

删除:“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增加: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设备采购和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

3、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0.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修改为: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自来水、强电、燃气、钢结构工程拟采用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工程总承包的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4款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式及编制依据”删除“2、以上均为含税价。”。

5、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设计费结算”修改为:以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 (略) 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计算规则计算,结算时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约定的优惠比例应予保持,最终结 (略) 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的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6、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删除“14.1.5依法进行采购的设备结算时价格不下浮。”

7、附件补充提供可研批复、可研投资估算表、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EXCEL版。

二、招标答疑

问题1:自来水、强电、燃气、钢结构工程拟采用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资料,是否待中标后再提供?

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自来水、强电、燃气、钢结构工程拟采用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工程总承包的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详见:澄清修改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招 标 人:长沙白马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 (略)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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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3-03-26 11:14:13原文链接地址
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元)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69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湖南房建总承包综合评估法答疑澄清时间2023-03-23 11:14:13
递交时间2023-03-26 11:14:1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略) 玉潭中心小学康宁校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已于2023年3月17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现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4招标范围”、“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工程概况”-“6.招标范围”、“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发包人要求》”-“二、技术文件编制规定”-“1、招标范围”、“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二、技术文件编制规定”-“1、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修改为: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备案、交付、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及网络、广播、音响、监控、有线、电源等的管线预埋)。)

删除:“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增加: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设备采购和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

3、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0.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修改为: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自来水、强电、燃气、钢结构工程拟采用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工程总承包的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4款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式及编制依据”删除“2、以上均为含税价。”。

5、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设计费结算”修改为:以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 (略) 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计算规则计算,结算时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约定的优惠比例应予保持,最终结 (略) 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的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6、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删除“14.1.5依法进行采购的设备结算时价格不下浮。”

7、附件补充提供可研批复、可研投资估算表、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EXCEL版。

二、招标答疑

问题1:自来水、强电、燃气、钢结构工程拟采用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资料,是否待中标后再提供?

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自来水、强电、燃气、钢结构工程拟采用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工程总承包的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详见:澄清修改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招 标 人:长沙白马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 (略)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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