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野马川供销合作社加油站合作经营招标项目变更公告2
赫章县野马川供销合作社加油站合作经营招标项目变更公告2
经研究,对赫章县野马川供销合作社加油站合作经营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正文中:
无论盈亏,供销社每年提取固定合作经费(具体数额以中标价为准),中标人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把合作经费向招标人支付,若中标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逾期超过三个月,招标人有权解除协议。
现修改为:
无论盈亏,招标人每年提取固定合作经费(中标价即为具体的合作经费),中标人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把合作经费向招标人支付,若中标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逾期超过三个月,招标人有权解除协议。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与《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以上修正内容详见修正后的招标文件及公告;本次修正通知满足招标文件变更法定时间;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延期。
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赫章县野马川供销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赫章县野马川镇 | 地址 | (略) 观山湖区俊发中心18楼18-1A号 |
联系人 | 蔡老师 | 联系人 | 代工 |
电话 | 0857-* | 电话 | * |
经研究,对赫章县野马川供销合作社加油站合作经营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正文中:
无论盈亏,供销社每年提取固定合作经费(具体数额以中标价为准),中标人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把合作经费向招标人支付,若中标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逾期超过三个月,招标人有权解除协议。
现修改为:
无论盈亏,招标人每年提取固定合作经费(中标价即为具体的合作经费),中标人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把合作经费向招标人支付,若中标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逾期超过三个月,招标人有权解除协议。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与《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以上修正内容详见修正后的招标文件及公告;本次修正通知满足招标文件变更法定时间;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延期。
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赫章县野马川供销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赫章县野马川镇 | 地址 | (略) 观山湖区俊发中心18楼18-1A号 |
联系人 | 蔡老师 | 联系人 | 代工 |
电话 | 0857-*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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