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许可(2、3#厂房变更)批前公示
规划许可(2、3#厂房变更)批前公示
2、3#厂房变更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长沙 (略) 提出的2、3#厂房变更调整申请。项目位于长沙县榔梨街道东十一路南段。建设单位申请对2、3#厂房变更调整,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2#厂房5-6轴交A轴增加外窗,取消5-6轴交D轴疏散门,在A-B轴交1轴增加疏散门;2、3#厂房1-6轴交A轴增加外墙和卷帘门,二层至五层1-2轴交A轴增加设备门,外窗进行局部微调。
图纸数量:14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调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3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 *
规划技术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7日
2、3#厂房变更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长沙 (略) 提出的2、3#厂房变更调整申请。项目位于长沙县榔梨街道东十一路南段。建设单位申请对2、3#厂房变更调整,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2#厂房5-6轴交A轴增加外窗,取消5-6轴交D轴疏散门,在A-B轴交1轴增加疏散门;2、3#厂房1-6轴交A轴增加外墙和卷帘门,二层至五层1-2轴交A轴增加设备门,外窗进行局部微调。
图纸数量:14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调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3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 *
规划技术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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