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辖三区补充耕地及提质改造指标入库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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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辖三区补充耕地及提质改造指标入库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YC)*

    项目编号:D*9

    项目名称: (略) 辖三区补充耕地及提质改造指标入库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略) 辖三区补充耕地及提质改造指标入库项目(一标段)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对市辖三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及相应的数据进行详细的分析,收集涉及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立项、实施、结算及验收等资料),同时对涉及的图斑的现状情况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取证,形成相应的成果数据(主要为新增耕地及提质改造复核测量报告)及资料。对上述形成的成果,经市自然资源局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后将涉及的成果资料、数据以及进行实地举证材料填报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再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及自然资源部复核确认指标入库备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略) 辖三区补充耕地及提质改造指标入库项目(二标段)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根据形成的成果数据(主要为新增耕地及提质改造复核测量报告)及资料,按照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相关规范对拟产生的新增耕地及提质改造耕地进行质量等别评定并形成等别评定报告,其中,对涉及的园地、林地变为耕地的另需进行宜耕性评价并出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合计:2预算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各项工作自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8月31日前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并报自然资源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待部级审核。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宁财(采)发[2021]27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5)采购人优先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6)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一标段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同时包含: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二标段供应商须具备由自然资源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证明;(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3-27 15:00:00 至2023-04-03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4-1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供应商如出现疑问,请加供应商QQ交流群:*进行咨询。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 (略) 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250元(其中一标段:10500元、二标段:9750元);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正业通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罗海琼
    电话: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蔡子渊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正业通 (略)

    发布日期: 2023-03-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YC)*

    项目编号:D*9

    项目名称: (略) 辖三区补充耕地及提质改造指标入库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略) 辖三区补充耕地及提质改造指标入库项目(一标段)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对市辖三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及相应的数据进行详细的分析,收集涉及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立项、实施、结算及验收等资料),同时对涉及的图斑的现状情况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取证,形成相应的成果数据(主要为新增耕地及提质改造复核测量报告)及资料。对上述形成的成果,经市自然资源局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后将涉及的成果资料、数据以及进行实地举证材料填报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再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及自然资源部复核确认指标入库备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略) 辖三区补充耕地及提质改造指标入库项目(二标段)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根据形成的成果数据(主要为新增耕地及提质改造复核测量报告)及资料,按照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相关规范对拟产生的新增耕地及提质改造耕地进行质量等别评定并形成等别评定报告,其中,对涉及的园地、林地变为耕地的另需进行宜耕性评价并出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合计:2预算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各项工作自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8月31日前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并报自然资源部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待部级审核。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宁财(采)发[2021]27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5)采购人优先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6)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一标段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同时包含: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二标段供应商须具备由自然资源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证明;(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3-27 15:00:00 至2023-04-03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4-1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供应商如出现疑问,请加供应商QQ交流群:*进行咨询。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 (略) 0951-*、*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250元(其中一标段:10500元、二标段:9750元);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正业通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罗海琼
    电话: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蔡子渊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正业通 (略)

    发布日期: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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