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尼玛县2022年脱贫县新增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整合再次补充使用方案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那曲市尼玛县2022年脱贫县新增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整合再次补充使用方案

那曲市尼玛县2022年脱贫县新增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整合再次补充使用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关于对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三区三州”资金实施方案和脱贫县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的审核意见》(藏乡振〔2022〕89号)、《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圆满完成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良好开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略) 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以发展现代农牧业和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农牧区重点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为依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以发挥资金统筹效益为目标,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如期完成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巩固成果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全县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三、目标任务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成果和“两不愁三保障”水平,提升“十项工程”,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人口不致贫。健全防返贫监测机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大扶贫产业项目后续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产业项目效益持续发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确保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有效推进。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资金构成

2022年我县涉农资金总规模42664.65万元,计划整合资金2700万元,已到位纳入整合资金2700万元。

分别为:

中央资金2700万元;

——资金投向

产业生产发展类项目2个、资金2700万元;

(一)产业生产发展类项目

1.项目名称:尼玛县畜牧业提升项目

建设内容:购买绵羊5500只;购买装备室棚圈20套,每个棚圈220㎡;购买防抗灾干草料1000吨。

建设地点:尼玛县

概算投资:1174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1174万元(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年限:2个月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次旺欧珠

绩效目标:项目带动35户152人,预计年人均增收1200余元。

2.项目名称:尼玛县基础设备提升项目

建设内容:购买“无电乡村”户用系统240套;购买合作社家用冷链箱194个,;购买组装式活动板房20套,每套35㎡;购买糌粑加工设备5套。

建设地点:尼玛县

概算投资:1526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1526万元(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年限:2个月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次旺欧珠

绩效目标:项目带动125户523人,预计年人均增收570余元。

五、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程序

(一)资金整合方式。统筹资金集中投向乡村振兴各领域,此次整合补充方案涉及产业生产发展类、小型公益基础设施类、生态岗位补助类、贷款贴息类、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类,各类资金整合后按照本使用方案内容由各整合部门制定管理办法、下达资金文件、组织项目实施等。

(二)项目实施方式。涉农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

六、涉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县纪检监委、项目办、人大办、巡察办、督查室、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项目部门进行检查,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七、职责分工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支持乡村振兴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负责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资金整合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目标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整合资金调度工作;负责落实县级配套资金;负责拟定全县涉农资金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全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编制;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参与涉农项目县级验收工作。

县各行业主管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规划工作;负责组织对乡(镇)报送项目审批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督促落实后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本单位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涉农项目的县级验收工作;参与全县乡村振兴规划与部门规划对接工作;参与全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工作。

县人大办:负责涉农项目监督工作;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编制乡(镇)规划工作;负责细化各组职责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涉农项目的具体施工管理,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处理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种矛盾;负责组织涉农项目乡(镇)、村级验收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成立尼玛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县政府每年在县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经费。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

公开公示:我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党政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制度保障。一是县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二是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县整合办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财政局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

附件:1.西藏 (略) 脱贫县2022年贫困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

10. (略) 尼玛县2022年脱贫县(再次补充整合方案)项目明细表.xlsx

2022年再次补充整合方案自治区审核意见11月28日.pdf

畜牧业提升项目.bmp

尼玛县畜牧业提升项目.xlsx

基础设备提升项目.bmp

尼玛县基础设备提升项目.xlsx

尼玛县2022年卓瓦乡多木热村巩固提升项目变更审核意见.pdf

尼玛县项目变更请示.pdf

整合方案.pdf


尼玛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31日

那曲市尼玛县2022年脱贫县新增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整合再次补充使用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关于对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三区三州”资金实施方案和脱贫县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的审核意见》(藏乡振〔2022〕89号)、《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圆满完成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良好开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略) 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以发展现代农牧业和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农牧区重点区域、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为依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以发挥资金统筹效益为目标,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如期完成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巩固成果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全县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三、目标任务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成果和“两不愁三保障”水平,提升“十项工程”,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人口不致贫。健全防返贫监测机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大扶贫产业项目后续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产业项目效益持续发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确保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有效推进。

四、资金来源及规模

——资金构成

2022年我县涉农资金总规模42664.65万元,计划整合资金2700万元,已到位纳入整合资金2700万元。

分别为:

中央资金2700万元;

——资金投向

产业生产发展类项目2个、资金2700万元;

(一)产业生产发展类项目

1.项目名称:尼玛县畜牧业提升项目

建设内容:购买绵羊5500只;购买装备室棚圈20套,每个棚圈220㎡;购买防抗灾干草料1000吨。

建设地点:尼玛县

概算投资:1174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1174万元(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年限:2个月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次旺欧珠

绩效目标:项目带动35户152人,预计年人均增收1200余元。

2.项目名称:尼玛县基础设备提升项目

建设内容:购买“无电乡村”户用系统240套;购买合作社家用冷链箱194个,;购买组装式活动板房20套,每套35㎡;购买糌粑加工设备5套。

建设地点:尼玛县

概算投资:1526万元

到位情况:2022年到位1526万元(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

建设年限:2个月

主管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尼玛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次旺欧珠

绩效目标:项目带动125户523人,预计年人均增收570余元。

五、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程序

(一)资金整合方式。统筹资金集中投向乡村振兴各领域,此次整合补充方案涉及产业生产发展类、小型公益基础设施类、生态岗位补助类、贷款贴息类、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类,各类资金整合后按照本使用方案内容由各整合部门制定管理办法、下达资金文件、组织项目实施等。

(二)项目实施方式。涉农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

六、涉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县纪检监委、项目办、人大办、巡察办、督查室、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项目部门进行检查,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七、职责分工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支持乡村振兴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负责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资金整合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目标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整合资金调度工作;负责落实县级配套资金;负责拟定全县涉农资金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全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编制;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参与涉农项目县级验收工作。

县各行业主管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规划工作;负责组织对乡(镇)报送项目审批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督促落实后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本单位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涉农项目的县级验收工作;参与全县乡村振兴规划与部门规划对接工作;参与全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工作。

县人大办:负责涉农项目监督工作;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编制乡(镇)规划工作;负责细化各组职责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涉农项目的具体施工管理,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处理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种矛盾;负责组织涉农项目乡(镇)、村级验收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成立尼玛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县政府每年在县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经费。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

公开公示:我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党政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制度保障。一是县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如因工作需要,可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二是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县整合办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财政局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

附件:1.西藏 (略) 脱贫县2022年贫困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

10. (略) 尼玛县2022年脱贫县(再次补充整合方案)项目明细表.xlsx

2022年再次补充整合方案自治区审核意见11月28日.pdf

畜牧业提升项目.bmp

尼玛县畜牧业提升项目.xlsx

基础设备提升项目.bmp

尼玛县基础设备提升项目.xlsx

尼玛县2022年卓瓦乡多木热村巩固提升项目变更审核意见.pdf

尼玛县项目变更请示.pdf

整合方案.pdf


尼玛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3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