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环境保护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及申报资料汇编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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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环境保护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及申报资料汇编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03-9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孟津县环境保护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及申报资料汇编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3月23日、《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0采购公告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4日 - 2023年03月30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4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类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生态或环境类高级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4)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变更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生态或环境类高级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5、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7日11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中涉及到的内容将同步修改,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最新版的答疑文件,并根据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3、给各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孟津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 (略) 孟津区小浪底大道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4研发楼10层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03-9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孟津县环境保护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及申报资料汇编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3月23日、《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0采购公告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4日 - 2023年03月30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4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类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生态或环境类高级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4)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变更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生态或环境类高级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5、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7日11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中涉及到的内容将同步修改,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最新版的答疑文件,并根据最新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3、给各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孟津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 (略) 孟津区小浪底大道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4研发楼10层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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