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双桥双泉水务有限公司化验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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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双桥双泉水务有限公司化验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第一章比选公告

(略) (略) 化验室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 (略) (略) 化验室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比 (略)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本次标准化建设包括化验仪器设备及设施。

2.2、采购清单:见“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限价”。

2.3、工期:2个月。

2.4、供货地点: (略) 大足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企业,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签订的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化验设备及设施采购合同至少1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不低于5万元的发票复印件(发票可累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需提供不低于1年的质保期(质量保证期)服务承诺书,承诺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外力损坏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质保期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主要设备(详见供货清单)的生产企业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5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 3 月 27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须为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3 月3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 (略) (略) 305开评标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3月30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5.3 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略)

地址: (略) 大足区(原双桥区)车城大道402号附18号1 (略) 龙景华府

联系人:左老师

电话:023-*


第一章比选公告

(略) (略) 化验室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 (略) (略) 化验室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比 (略)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本次标准化建设包括化验仪器设备及设施。

2.2、采购清单:见“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限价”。

2.3、工期:2个月。

2.4、供货地点: (略) 大足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企业,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签订的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化验设备及设施采购合同至少1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不低于5万元的发票复印件(发票可累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需提供不低于1年的质保期(质量保证期)服务承诺书,承诺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外力损坏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质保期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主要设备(详见供货清单)的生产企业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5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 3 月 27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须为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3 月3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 (略) (略) 305开评标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3月30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5.3 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略)

地址: (略) 大足区(原双桥区)车城大道402号附18号1 (略) 龙景华府

联系人:左老师

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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