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澄迈县域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服务-更正公告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澄迈县域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澄迈县域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服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行政区域 | 澄迈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27日19:0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3月2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沈先生,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邹工,089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DW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澄迈县域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城乡规划编制*级以上(含*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现修改为: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城乡规划编制*级以上(含*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2、“原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原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 (略) 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第十条的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现变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 (略) 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
联系方式:沈先生,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联系方式:邹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 089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澄迈县域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服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行政区域 | 澄迈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27日19:0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3月2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沈先生,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邹工,089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DW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澄迈县域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城乡规划编制*级以上(含*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现修改为: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城乡规划编制*级以上(含*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2、“原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原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 (略) 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第十条的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现变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 (略) 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
联系方式:沈先生,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联系方式:邹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 0898-*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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