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务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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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务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 (略) 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 (略) 及子公司共52户单位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各单位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服务,并出具鉴证报告。

2.2计划聘请 (略) 及子公司提供为期一年的税务咨询服务。

3.合同签订及服务期:本合同 (略) 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项目(以合同、报告关键页扫描件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税务师执业证,具有企业税务咨询服务经历(提供合同或成果资料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报价人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项目团队要求:服务本项目的项目团队配置不少于10人,且均具有税务师执业证。

(5)财务状况:近两年无亏损(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不接 (略) (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7)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竞报价(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cn)。(提供上述网址中的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3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6.2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9时(北京时间)。

7.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8.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9.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3 年4月4日9时至2023年4月4日17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10.特别提示

10.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10.2 (略) 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 (略) 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 (略) 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 (略) 招标采购活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 (略)

联系地址: (略) 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联 系 人: 许工/熊工

电话: 027-*/*

电子邮箱: *@*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话: 027-*/*

2023年3月27日

,湖北, (略) ,武汉,027-8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 (略) 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 (略) 及子公司共52户单位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各单位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服务,并出具鉴证报告。

2.2计划聘请 (略) 及子公司提供为期一年的税务咨询服务。

3.合同签订及服务期:本合同 (略) 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报价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项目(以合同、报告关键页扫描件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税务师执业证,具有企业税务咨询服务经历(提供合同或成果资料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报价人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项目团队要求:服务本项目的项目团队配置不少于10人,且均具有税务师执业证。

(5)财务状况:近两年无亏损(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不接 (略) (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7)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竞报价(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cn)。(提供上述网址中的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3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6.2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9时(北京时间)。

7.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8.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9.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3 年4月4日9时至2023年4月4日17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10.特别提示

10.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10.2 (略) 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 (略) 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 (略) 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 (略) 招标采购活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 (略)

联系地址: (略) 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联 系 人: 许工/熊工

电话: 027-*/*

电子邮箱: *@*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话: 027-*/*

2023年3月27日

,湖北, (略) ,武汉,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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