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州新城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答疑01号、补遗书01号
淮州新城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答疑01号、补遗书01号
淮洲新城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
答疑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淮洲新城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进行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43-44页“设计方案评分标准”中涉及大量的建筑设计方案的评分要求。建筑设计方案的三个必备条件:项目用地红线图、设计任务书以及规划控制条件书,在其具备的情况下投标人方可做出合格的建筑设计方案。建议与要求:招标文件及附件只提供了“淮洲新城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发包人要求”,其中方案设计要求全部为空白,应补充相关方案设计要求,并应提供进行建筑方案设计的必备条件资料—项目用地红线图CAD版本、规划控制条件书,请招标人予以补充提供。
答:招标人提供项目用地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补遗书01号。
问题2:招标文件第49页“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中“装饰专业负责人:具有装饰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装饰设计”属于建筑类大专业其中的小专业范畴。建筑设计、装饰设计方向及带有此类字眼的如“建筑设计、建筑工程”相关职称皆符合国家要求的执业标准。按“装饰设计”小专业类别设置要求,具有较强的排他性,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法规。建议与要求:此条应调整为“装饰专业负责人:具有装饰设计或建筑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答:装饰设计相关专业是指装饰设计、装饰装修、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室内设计、装潢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等。
问题3:招标文件第14.1.2条“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招标文件第14.5条“设计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20%收取违约金,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设计人还应当赔偿发包人所有损失并负责最终解决”。招标文件第16.1条“(5)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3】天内,设计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设计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6)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设计人之日起解除”。投标人经过公开招投标获取中标,其设计工作权限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产生违约情况,应视违约性质及损害程度,要求设计人整改并承受相关损失、处罚。但如以履约不符合或违约纠正逾期等原因,不视具体事项大小,即可发包人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则存在过度处罚,有吓阻正常投标人参与投标、设计的嫌疑。此条严重违反招投标及国家建设项目管理法规,应予取消“终止或解除合同”及过度赔偿内容,同时,发包人解除合同也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建议与要求:要求将此类特异条款取消或恢复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如招标人拒绝取消,投标人如获中标,将依据国家招投标法、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合同签署时,要求取消这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第14.1.2.2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每月对设计人进行履约考评(见附件9《勘察设计单位履约考评表(月度)》),履约考评结果作为各阶段勘察设计费支付的依据(预付款除外)。自前一支付节点至当期支付节点的时间段作为当期支付节点的履约考评期,在当期履约考评期内,若有3次考评得分不足80分,或有1次考评得分低于60分,将视为设计人违约。发包人将按签约合同价的【5】%,即人民币大写:(¥ 元)收取设计人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支付的勘察设计费用中扣除。”。履约考评违约金应以“当期支付节点”应支付的设计费为处罚基数。类似于发包人付款逾期,也是以应付设计费为逾期处罚的基数,不会以总设计费为基数同理。建议与要求:此条应调整为“按签约合同价当期应支付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五】”。如招标人拒绝取消,投标人如获中标,将依据国家招投标法、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合同签署时,要求取消这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5:招标文件第132-133页“附件三 履约担保”中“注:2、 (略) 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亿】元;(2)市级分公司 (略) ;(3)未处于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的停业、接管处罚状态”。此(1)、(2)条要求超出国家招投标法规中的常规要求。 建议与要求:请按通用合同条款中的常规要求执行。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132-133页“附件三 履约担保”中的“注:2(1)、(2)条要求”。
招标人:成都淮州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2023年3月28日
淮州新城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淮洲新城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进行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充上传本项目的项目用地红线图和规划条件书,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顺延为2023年4月13日9时30分。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淮州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2023年3月28日
淮洲新城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
答疑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淮洲新城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进行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43-44页“设计方案评分标准”中涉及大量的建筑设计方案的评分要求。建筑设计方案的三个必备条件:项目用地红线图、设计任务书以及规划控制条件书,在其具备的情况下投标人方可做出合格的建筑设计方案。建议与要求:招标文件及附件只提供了“淮洲新城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发包人要求”,其中方案设计要求全部为空白,应补充相关方案设计要求,并应提供进行建筑方案设计的必备条件资料—项目用地红线图CAD版本、规划控制条件书,请招标人予以补充提供。
答:招标人提供项目用地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补遗书01号。
问题2:招标文件第49页“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中“装饰专业负责人:具有装饰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装饰设计”属于建筑类大专业其中的小专业范畴。建筑设计、装饰设计方向及带有此类字眼的如“建筑设计、建筑工程”相关职称皆符合国家要求的执业标准。按“装饰设计”小专业类别设置要求,具有较强的排他性,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法规。建议与要求:此条应调整为“装饰专业负责人:具有装饰设计或建筑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答:装饰设计相关专业是指装饰设计、装饰装修、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室内设计、装潢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等。
问题3:招标文件第14.1.2条“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招标文件第14.5条“设计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20%收取违约金,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设计人还应当赔偿发包人所有损失并负责最终解决”。招标文件第16.1条“(5)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3】天内,设计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设计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6)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设计人之日起解除”。投标人经过公开招投标获取中标,其设计工作权限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产生违约情况,应视违约性质及损害程度,要求设计人整改并承受相关损失、处罚。但如以履约不符合或违约纠正逾期等原因,不视具体事项大小,即可发包人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则存在过度处罚,有吓阻正常投标人参与投标、设计的嫌疑。此条严重违反招投标及国家建设项目管理法规,应予取消“终止或解除合同”及过度赔偿内容,同时,发包人解除合同也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建议与要求:要求将此类特异条款取消或恢复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如招标人拒绝取消,投标人如获中标,将依据国家招投标法、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合同签署时,要求取消这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第14.1.2.2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每月对设计人进行履约考评(见附件9《勘察设计单位履约考评表(月度)》),履约考评结果作为各阶段勘察设计费支付的依据(预付款除外)。自前一支付节点至当期支付节点的时间段作为当期支付节点的履约考评期,在当期履约考评期内,若有3次考评得分不足80分,或有1次考评得分低于60分,将视为设计人违约。发包人将按签约合同价的【5】%,即人民币大写:(¥ 元)收取设计人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支付的勘察设计费用中扣除。”。履约考评违约金应以“当期支付节点”应支付的设计费为处罚基数。类似于发包人付款逾期,也是以应付设计费为逾期处罚的基数,不会以总设计费为基数同理。建议与要求:此条应调整为“按签约合同价当期应支付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五】”。如招标人拒绝取消,投标人如获中标,将依据国家招投标法、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合同签署时,要求取消这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5:招标文件第132-133页“附件三 履约担保”中“注:2、 (略) 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亿】元;(2)市级分公司 (略) ;(3)未处于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的停业、接管处罚状态”。此(1)、(2)条要求超出国家招投标法规中的常规要求。 建议与要求:请按通用合同条款中的常规要求执行。
答:取消招标文件第132-133页“附件三 履约担保”中的“注:2(1)、(2)条要求”。
招标人:成都淮州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2023年3月28日
淮州新城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淮洲新城人才公寓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段进行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充上传本项目的项目用地红线图和规划条件书,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顺延为2023年4月13日9时30分。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淮州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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