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玉潭街道实验小学南校区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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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玉潭街道实验小学南校区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略) 玉潭街道实验小学南校区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3-03-26 10:2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2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4,480,028.9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湖南房建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略) 玉潭街道实验小学南校区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已于2023年3月17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现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4招标范围”、“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工程概况”-“6.招标范围”、“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发包人要求》”-“二、技术文件编制规定”-“1、招标范围”、“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二、技术文件编制规定”-“1、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修改为: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备案、交付、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及网络、广播、音响、监控、有线、电源等的管线预埋)。)

删除:“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4款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式及编制依据”删除“2、以上均为含税价。”。

3、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设计费结算”修改为:以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 (略) 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计算规则计算,结算时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约定的优惠比例应予保持,最终结 (略) 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的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4、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删除“14.1.5依法进行采购的设备结算时价格不下浮。”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详见附件: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招 标 人:长沙白马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2023年3月23日

递交时间

(略) 玉潭街道实验小学南校区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3-03-26 10:2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2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4,480,028.9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湖南房建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略) 玉潭街道实验小学南校区扩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已于2023年3月17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现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4招标范围”、“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工程概况”-“6.招标范围”、“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发包人要求》”-“二、技术文件编制规定”-“1、招标范围”、“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二、技术文件编制规定”-“1、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修改为: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备案、交付、工程保修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各阶段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及网络、广播、音响、监控、有线、电源等的管线预埋)。)

删除:“除以上约定外,其余不明确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验收标准等相应资料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4款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式及编制依据”删除“2、以上均为含税价。”。

3、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设计费结算”修改为:以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 (略) 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计算规则计算,结算时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约定的优惠比例应予保持,最终结 (略) 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的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4、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删除“14.1.5依法进行采购的设备结算时价格不下浮。”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详见附件: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招 标 人:长沙白马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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