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财务审查等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
池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财务审查等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财务审查等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中项目技术负责人“2.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函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绩效管理相关业务主评(审)项目数进行评分:主评(审)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每主审1个项目,加2分,最高得4分;主评(审)地市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每主审1个项目,加1分,最高得3分。”更正为:“2.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函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绩效管理或财务审查相关业务主评(审)项目数进行评分:主评(审)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财务审查,每主审1个项目,加1分,最高得7分。”
2、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中专业技术力量“(1)对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P)进行评分:P=6人的,得10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更正为:“(1)对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P)进行评分:P=3人的,得10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3、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中专业技术力量“(1)对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高级(含注册资质)专业技术职称人数(P)进行评分:P=6人的,得10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更正为:“(1)对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高级(含注册资质)专业技术职称人数(P)进行评分:P=3人的,得10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4、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业绩“1、对各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函时间为准),具有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2分。注:1.同一批次委托评审项目出具的分报告不重复计分,上述业绩中必须包含预算绩效评价类,否则本项不得分。”更正为:“1、对各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函时间为准),具有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财务审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2分。注:1.同一批次委托评审项目出具的分报告不重复计分,上述业绩中必须包含预算绩效评价类或财务审查,否则本项不得分。”
5、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资信评价“对各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函时间为准)以来,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领域进行评分:供应商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领域包括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或绩效自评审核、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或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政府债券项目绩效评价、专项资产配置项目绩效评价、下级(县级及以上)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每提供1个相关领域的得2分,本项满分20分。同一领域具有多个项目的不累计计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委托合同或委托函(须能够清晰证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领域的)和成果报告关键页扫描件,或提供委托单位对供应商参与预算绩效管理领域认可的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和成果报告关键页扫描件。成果报告关键页须包括委托单位、受托单位、委托时间、委托业务名称、主要内容(须能够清晰反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领域内容的)及报告签章等要素。”更正为:“对各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函时间为准)以来,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领域或财务审查进行评分。供应商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领域包括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或绩效自评审核、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或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政府债券项目绩效评价、专项资产配置项目绩效评价、下级(县级及以上)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预算绩效管理每提供1个相关领域的得2分,同一领域具有多个项目的不累计计分;财务审查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20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委托合同或委托函(须能够清晰证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领域的或财务审查)和成果报告关键页扫描件,或提供委托单位对供应商参与预算绩效管理领域或财务审查认可的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和成果报告关键页扫描件。成果报告关键页须包括委托单位、受托单位、委托时间、委托业务名称、主要内容(须能够清晰反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领域或财务审查内容的)及报告签章等要素。”
6、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4月13日11点00分,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二室。
更正日期:2023年3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贵池区池阳路29号
联系方式:0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浩
电 话:*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财务审查等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中项目技术负责人“2.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函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绩效管理相关业务主评(审)项目数进行评分:主评(审)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每主审1个项目,加2分,最高得4分;主评(审)地市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每主审1个项目,加1分,最高得3分。”更正为:“2.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函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绩效管理或财务审查相关业务主评(审)项目数进行评分:主评(审)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财务审查,每主审1个项目,加1分,最高得7分。”
2、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中专业技术力量“(1)对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P)进行评分:P=6人的,得10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更正为:“(1)对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P)进行评分:P=3人的,得10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3、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中专业技术力量“(1)对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高级(含注册资质)专业技术职称人数(P)进行评分:P=6人的,得10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更正为:“(1)对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高级(含注册资质)专业技术职称人数(P)进行评分:P=3人的,得10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4、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业绩“1、对各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函时间为准),具有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2分。注:1.同一批次委托评审项目出具的分报告不重复计分,上述业绩中必须包含预算绩效评价类,否则本项不得分。”更正为:“1、对各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函时间为准),具有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财务审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2分。注:1.同一批次委托评审项目出具的分报告不重复计分,上述业绩中必须包含预算绩效评价类或财务审查,否则本项不得分。”
5、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资信评价“对各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函时间为准)以来,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领域进行评分:供应商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领域包括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或绩效自评审核、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或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政府债券项目绩效评价、专项资产配置项目绩效评价、下级(县级及以上)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每提供1个相关领域的得2分,本项满分20分。同一领域具有多个项目的不累计计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委托合同或委托函(须能够清晰证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领域的)和成果报告关键页扫描件,或提供委托单位对供应商参与预算绩效管理领域认可的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和成果报告关键页扫描件。成果报告关键页须包括委托单位、受托单位、委托时间、委托业务名称、主要内容(须能够清晰反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领域内容的)及报告签章等要素。”更正为:“对各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函时间为准)以来,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领域或财务审查进行评分。供应商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领域包括财政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或绩效自评审核、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或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政府债券项目绩效评价、专项资产配置项目绩效评价、下级(县级及以上)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或预算绩效管理课题研究。预算绩效管理每提供1个相关领域的得2分,同一领域具有多个项目的不累计计分;财务审查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20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委托合同或委托函(须能够清晰证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领域的或财务审查)和成果报告关键页扫描件,或提供委托单位对供应商参与预算绩效管理领域或财务审查认可的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和成果报告关键页扫描件。成果报告关键页须包括委托单位、受托单位、委托时间、委托业务名称、主要内容(须能够清晰反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领域或财务审查内容的)及报告签章等要素。”
6、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年4月13日11点00分,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二室。
更正日期:2023年3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贵池区池阳路29号
联系方式:0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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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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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件
1.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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