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4503002826003338001)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灌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市政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4503002826003338001)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3-29 11:0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略) 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合格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灌阳县第二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8001)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灌阳县第二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E*8001 三、招标人名称:灌 (略) 招标单位联系人:唐工,电话:* 地址:灌阳县灌阳镇建设路22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江 (略) 联系人:梁硕,电话:0773-* 地址: (略) 临桂区汇金.时代广场1幢32层15号 五、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2日 六、更正日期:2023年3月29日 七、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3年4月3日09时30分,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或网上开标室”; 现更正为: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09时30分,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号开标室或网上开标室”。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中“建设地点:灌阳县灌阳镇建设路22号”; 现更正为:“灌阳县县城”。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中“本项目概算价:9567.95万元” 现更正为:“本项目概算价:8836.58万元”。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中的“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3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6月10日”。 现更正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7月8日”。 (5)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商务标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中“?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7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3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现更正为:“?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8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2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灌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江 (略) 2023年3月29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3-29 11:0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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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略) 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合格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灌阳县第二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8001)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灌阳县第二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E*8001 三、招标人名称:灌 (略) 招标单位联系人:唐工,电话:* 地址:灌阳县灌阳镇建设路22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江 (略) 联系人:梁硕,电话:0773-* 地址: (略) 临桂区汇金.时代广场1幢32层15号 五、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2日 六、更正日期:2023年3月29日 七、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3年4月3日09时30分,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或网上开标室”; 现更正为: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09时30分,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号开标室或网上开标室”。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中“建设地点:灌阳县灌阳镇建设路22号”; 现更正为:“灌阳县县城”。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中“本项目概算价:9567.95万元” 现更正为:“本项目概算价:8836.58万元”。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中的“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3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6月10日”。 现更正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7月8日”。 (5)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商务标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中“?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7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3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现更正为:“?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80%×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20%×设计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由招标人勾选)”。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灌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江 (略) 2023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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