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23年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更正公告-2023-03-27
利辛县2023年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更正公告-2023-03-27
利辛县2023年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LX2023CG01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2023年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三) 综合评审表修改为: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企业 荣誉 | 10分 | 1、投标检测机构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证证书(CNAS)的,得5分; 2、投标检测机构具有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CATL)证书的,得5分; 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信誉 | 10分 | 1、投标检测机构具有有效的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1项得2分,满分6分。 2、投标检 (略) 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及以上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省级及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得4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批复、颁发单位证明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 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且上述文件中的实验室名称必须 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实验 设备 | 10分 | 投标人具有满足食品安全检测的设施及仪器设备。应有液质联用仪3台以上(含3台),气质联用仪3台以上(含3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2台(含2台),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1台,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凝胶渗透色谱浓缩仪1台;液相 Q-tof 1台;全二维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仪1台,每少1台扣3分;10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以上仪器设备清单、设备原值、购置时间、发票扫描件、仪器在实验室的照片等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 |
人员配备 | 5分 |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行业专家及高级技术人员 1、拟为本项目配备有在本单位从事食品检验相关工作的正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得3分。 2、拟为本项目配备有在本单位从事食品检验相关工作的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得2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职称证书影印件,须能体现相关人员姓名;(2)提供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6个月)中投标检测机构为上述人员缴纳的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3)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入得分;(4)本项目最高得5分,同1人同时满足本项多项要求时,可重复计分。 |
服务能力 | 10分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参加过国家认监委、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组织的食品相关项目能力验证(包含测量审核),在能力验证中获得满意结果总数,每个能力验证0.5分,最高10分。 注:须提供国家认监委、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力验证报告影印件。 |
抽检业绩 | 10分 | 1、2020年1月1日以来, (略) 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日常或专项监督抽检任务项目,且单个项目任务组数不低于200批次(含200批次)的,提交上述项目中问题检出率最高的单个项目材料,以问题检出率为依据进行评分:每1%问题检出率对应得0.6分,精确至0.10分,最高得6分。(问题检出率超过10%的得6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 (略) 场监管机构出具的问题检出率(又称问题发现率、不合格率、阳性率)证明文件。 2、2020年1月1日以来, (略) 局、 (略) 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的,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食品抽检任务的文件(或合同或委托书)的含首页、主要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
抽检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 | 25分 | 针对本项目的性质及当地应急任务的紧迫性,提交整体的抽检方案和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检测机构总体概况介绍(机构沿革、固定资产、技术力量、人员力量、设备仪器等)(5分); 2、工作规范及纪律(抽样、送样、检验、备样管理)(5分); 3、对应急任务收到呼叫后抵达抽样现场的响应时间、可抵达现场的人员和装备(5分); 4、从完成抽样到开始开展检验的时间及检验完成时限(5分); 5、数据分析及发出风险预警时限(5分)。 注:由评委以快速响应时间和质量为重点,根据方案和承诺酌情打分。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2.价格评审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最后报价 | (20分) | 进入复审的最后投标价格,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价)×权重分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
评标总得分=技术标得分+价格标得分的汇总得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2、3、…)。
更正日期:2023年3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利辛县前进东路982号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利辛县 (略)
地 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联 系 方 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明伦 徐瑞
电 话:* *
2023年3月27日
利辛县2023年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LX2023CG01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2023年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三) 综合评审表修改为: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企业 荣誉 | 10分 | 1、投标检测机构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证证书(CNAS)的,得5分; 2、投标检测机构具有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CATL)证书的,得5分; 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信誉 | 10分 | 1、投标检测机构具有有效的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1项得2分,满分6分。 2、投标检 (略) 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及以上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省级及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得4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批复、颁发单位证明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 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且上述文件中的实验室名称必须 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实验 设备 | 10分 | 投标人具有满足食品安全检测的设施及仪器设备。应有液质联用仪3台以上(含3台),气质联用仪3台以上(含3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2台(含2台),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1台,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凝胶渗透色谱浓缩仪1台;液相 Q-tof 1台;全二维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仪1台,每少1台扣3分;10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以上仪器设备清单、设备原值、购置时间、发票扫描件、仪器在实验室的照片等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 |
人员配备 | 5分 |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行业专家及高级技术人员 1、拟为本项目配备有在本单位从事食品检验相关工作的正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得3分。 2、拟为本项目配备有在本单位从事食品检验相关工作的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得2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职称证书影印件,须能体现相关人员姓名;(2)提供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6个月)中投标检测机构为上述人员缴纳的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3)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入得分;(4)本项目最高得5分,同1人同时满足本项多项要求时,可重复计分。 |
服务能力 | 10分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参加过国家认监委、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组织的食品相关项目能力验证(包含测量审核),在能力验证中获得满意结果总数,每个能力验证0.5分,最高10分。 注:须提供国家认监委、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力验证报告影印件。 |
抽检业绩 | 10分 | 1、2020年1月1日以来, (略) 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日常或专项监督抽检任务项目,且单个项目任务组数不低于200批次(含200批次)的,提交上述项目中问题检出率最高的单个项目材料,以问题检出率为依据进行评分:每1%问题检出率对应得0.6分,精确至0.10分,最高得6分。(问题检出率超过10%的得6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 (略) 场监管机构出具的问题检出率(又称问题发现率、不合格率、阳性率)证明文件。 2、2020年1月1日以来, (略) 局、 (略) 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的,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食品抽检任务的文件(或合同或委托书)的含首页、主要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
抽检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 | 25分 | 针对本项目的性质及当地应急任务的紧迫性,提交整体的抽检方案和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检测机构总体概况介绍(机构沿革、固定资产、技术力量、人员力量、设备仪器等)(5分); 2、工作规范及纪律(抽样、送样、检验、备样管理)(5分); 3、对应急任务收到呼叫后抵达抽样现场的响应时间、可抵达现场的人员和装备(5分); 4、从完成抽样到开始开展检验的时间及检验完成时限(5分); 5、数据分析及发出风险预警时限(5分)。 注:由评委以快速响应时间和质量为重点,根据方案和承诺酌情打分。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2.价格评审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最后报价 | (20分) | 进入复审的最后投标价格,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价)×权重分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
评标总得分=技术标得分+价格标得分的汇总得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2、3、…)。
更正日期:2023年3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利辛县前进东路9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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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利辛县 (略)
地 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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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明伦 徐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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