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3032102508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5000012023032102508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3-29 13:3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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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5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安三 (略) 更新项目(一期)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安三 (略) 更新项目(一期)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作出如下答疑及补遗通知: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请问技术部分采用单面还是双面打印? 答:采用单面打印。 质疑二:请问技术部分采用双面打印还是单面打印?附图部分是否可以单面打印?背面是否计为白页? 答:采用单面打印,但是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装订要求。 质疑三:技术方案若采用双面打印,技术方案封面页的背面是否属于空白页 答:采用单面打印。 质疑四:(1)"请问本项目是线下提交投标文件还是线上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要求填写缺陷责任期,但招标文件未明确缺陷责任期内容,请问这里填写什么内容? (3)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要求填写缺陷责任期,但招标文件未明确缺陷责任期内容,请问这里填写什么内容? (4)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要求填写缺陷责任期,但招标文件未明确缺陷责任期内容,请问这里填写什么内容? (5)请问本项目技术部分是否区分正副本? (6)请问本项目技术部分是否区分正副本? (7)请问投标人如有被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从业单位负面典型案例通报的情况是否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要求填写缺陷责任期,但招标文件未明确缺陷责任期内容,请问这里填写什么内容? (9)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要求填写缺陷责任期,但招标文件未明确缺陷责任期内容,请问投标函里的缺陷责任期填写什么内容?" 答:(1)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下提交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递交”。 (2)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3)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4)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5)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但是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装订要求。 (6)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但是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装订要求。 (7)不能参与,潜在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部分自行如实承诺未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从业单位负面典型案例通报(格式自拟)。 (8)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9)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质疑五:"1、污染修复工程设计相关内容由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本项目为效果评估,并不涉及污染修复工程设计相关内容,因此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资质*级及以上资质”设置是否合理。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21日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问答(一)》中明确,承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工程的单位 (略) 的经验做法,效果评估并不在其中。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2、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负责过合同金额3800万以上的土壤修复业绩得3分,最多得3分;此条加分项设置不合理,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五十九号认定,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3、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资历: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得2.5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土保持)注册证书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要求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土保持)与本次效果评估项目毫无关系,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答:(1)本项目属于大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效果评估单位需熟悉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设计标准、方案及工艺,并以此进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的服务,其资质的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符合该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众多,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2)本项目土壤修复工程规模超过5000万,属于大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效果评估,且项目位于主城核心区,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备大型土壤修复的项目经验更有利于项目顺利推进,此项仅为商务加分项,其加分的业绩规模未超过土壤修复规模的3/4,相关设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欢迎潜在有实力的投标单位充分参与竞标,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3)本项目土壤修复实施过程需特别关注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影响,实施过程中涉及土石方开挖水土保持问题,负责环评文件总稿汇编及文字、表格、图件审查,并主持编写相应类别报告书,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技能更有利于项目高质量完成,此项仅为商务加分项,相关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欢迎潜在有实力的投标单位充分参与竞标,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质疑六:本项目价格分设置严重不合理,限制了价格竞争。设置允许偏差范围的,投标总报价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外的,得零分;不设置允许偏差范围或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含上、下限值),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65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最多扣3分。最多扣3分,限制了投标人价格竞争,不利于保护招标人利益。 答:目前关于类似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无标准招标文件范本可执行,其招标文件经 (略) 及江北区大多数服务类项目进行编制,意在择优选择有实力的评估单位,保质保量的完成效果评估工作,鼓励更多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质疑七:本项目为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项目,商务部分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实际需求完全不相适应: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得2.5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土保持)注册证书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为何要设置土木工程师(水土保持)? 答:本项目土壤修复实施过程需特别关注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影响,实施过程中涉及土石方开挖水土保持问题,负责环评文件总稿汇编及文字、表格、图件审查,并主持编写相应类别报告书,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技能更有利于项目高质量完成,此项仅为商务加分项,相关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欢迎潜在有实力的投标单位充分参与竞标。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风险评估报告随本补遗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注: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答疑补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出的答疑补遗内容为准。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捷晟 (略) 2023年3月29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3-29 13:3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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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5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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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安三 (略) 更新项目(一期)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安三 (略) 更新项目(一期)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8-1/02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作出如下答疑及补遗通知: 一、答疑部分: 质疑一:请问技术部分采用单面还是双面打印? 答:采用单面打印。 质疑二:请问技术部分采用双面打印还是单面打印?附图部分是否可以单面打印?背面是否计为白页? 答:采用单面打印,但是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装订要求。 质疑三:技术方案若采用双面打印,技术方案封面页的背面是否属于空白页 答:采用单面打印。 质疑四:(1)"请问本项目是线下提交投标文件还是线上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要求填写缺陷责任期,但招标文件未明确缺陷责任期内容,请问这里填写什么内容? (3)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要求填写缺陷责任期,但招标文件未明确缺陷责任期内容,请问这里填写什么内容? (4)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要求填写缺陷责任期,但招标文件未明确缺陷责任期内容,请问这里填写什么内容? (5)请问本项目技术部分是否区分正副本? (6)请问本项目技术部分是否区分正副本? (7)请问投标人如有被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从业单位负面典型案例通报的情况是否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要求填写缺陷责任期,但招标文件未明确缺陷责任期内容,请问这里填写什么内容? (9)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要求填写缺陷责任期,但招标文件未明确缺陷责任期内容,请问投标函里的缺陷责任期填写什么内容?" 答:(1)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下提交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递交”。 (2)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3)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4)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5)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但是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装订要求。 (6)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但是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装订要求。 (7)不能参与,潜在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部分自行如实承诺未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从业单位负面典型案例通报(格式自拟)。 (8)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9)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质疑五:"1、污染修复工程设计相关内容由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本项目为效果评估,并不涉及污染修复工程设计相关内容,因此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资质*级及以上资质”设置是否合理。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21日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问答(一)》中明确,承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工程的单位 (略) 的经验做法,效果评估并不在其中。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2、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负责过合同金额3800万以上的土壤修复业绩得3分,最多得3分;此条加分项设置不合理,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五十九号认定,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3、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资历: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得2.5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土保持)注册证书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要求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土保持)与本次效果评估项目毫无关系,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答:(1)本项目属于大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效果评估单位需熟悉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设计标准、方案及工艺,并以此进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的服务,其资质的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符合该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众多,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2)本项目土壤修复工程规模超过5000万,属于大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效果评估,且项目位于主城核心区,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备大型土壤修复的项目经验更有利于项目顺利推进,此项仅为商务加分项,其加分的业绩规模未超过土壤修复规模的3/4,相关设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欢迎潜在有实力的投标单位充分参与竞标,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3)本项目土壤修复实施过程需特别关注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影响,实施过程中涉及土石方开挖水土保持问题,负责环评文件总稿汇编及文字、表格、图件审查,并主持编写相应类别报告书,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技能更有利于项目高质量完成,此项仅为商务加分项,相关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欢迎潜在有实力的投标单位充分参与竞标,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质疑六:本项目价格分设置严重不合理,限制了价格竞争。设置允许偏差范围的,投标总报价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外的,得零分;不设置允许偏差范围或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含上、下限值),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65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最多扣3分。最多扣3分,限制了投标人价格竞争,不利于保护招标人利益。 答:目前关于类似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无标准招标文件范本可执行,其招标文件经 (略) 及江北区大多数服务类项目进行编制,意在择优选择有实力的评估单位,保质保量的完成效果评估工作,鼓励更多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质疑七:本项目为污染修复项目效果评估项目,商务部分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实际需求完全不相适应: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得2.5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土保持)注册证书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为何要设置土木工程师(水土保持)? 答:本项目土壤修复实施过程需特别关注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影响,实施过程中涉及土石方开挖水土保持问题,负责环评文件总稿汇编及文字、表格、图件审查,并主持编写相应类别报告书,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技能更有利于项目高质量完成,此项仅为商务加分项,相关设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欢迎潜在有实力的投标单位充分参与竞标。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风险评估报告随本补遗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注: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答疑补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出的答疑补遗内容为准。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捷晟 (略) 2023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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