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建设项目(2022年)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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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建设项目(2022年)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更正事项

(略) 生态 (略) 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建设项目(2022年)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03-29 15: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建设项目(2022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人要求,部分参数需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4-11 09:30:00,更正为:2023-04-1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4-11 09:30:00,更正为:2023-04-14 09:30:00。

(一)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标的11,名称:挥发性有机物采样仪(真空采样箱)第1条:“根据HJ 732-2014、HJ 38-2017、HJ 657-2013的相关要求。”

现更正为:“根据HJ 732-2014、HJ 38-2017、HJ 1006-2018、HJ 1261-2022的相关要求。”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标的12,名称:多功能流量校准仪(大、中、小流量)第1条第(3)点:“压力按JJG 158-2013、JJG 875-2019进行检定/校准,检定/校准项目应完整包含示值误差、密封性、耐压压强、零位对准误差、零位回复误差,并进行评价。”

现更正为:“压力按JJG 875-2019进行检定/校准,检定/校准项目应完整包含规程规定的计量特性并进行评价。”

(三)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第90页)中增加:

(1)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验收要求“*方将所有货物送达、安装并调试好后,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对全部货物的技术指标、功能和配置逐条进行验证并保存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照片、演示照片、测试报告、软件截图、检定/校准证书等”,“验收不合格的,*方应一次性告知全部不合格原因,*方应根据*方告知的不合格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在规定验收期限内经1次整改仍验收不合格的,视为*方不具备履约能力,双方合同终止。*方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采购资金已支付的*方须全额退还采购人,此外还将依法追究*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郑重提醒各投标人,各投标人认真审阅采购文件,认真核验所供设备技术指标和功能配置和投标人自身技术服务能力,审慎进行投标应答,避免出现部分条款无法现场验证、不能按期完成技术验证、不能在采购文件规定条件下完成技术验证等会导致项目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各投标人认为采购需求存在不正确、不合理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联系,采购人将积极采纳各投标人的科学、合理、有益的意见。

(2)采购需求佐证资料要求提供原始测试数据文件的,需制作U盘或光盘并妥善密封,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将启封副本进行抽查核验,原始测试数据文件与投标文件不符的,将视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资格,将不能作为成交供应商,并按相关规定报告采购主管部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文件有更正,请投标人及时重新获取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3段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益特隆 (略)

地址: (略) 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号万贯一期7幢201号( (略) 旁, (略) 楼上)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四川益特隆 (略)

2023年03月29日


(略) 生态 (略) 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建设项目(2022年)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03-29 15: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建设项目(2022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人要求,部分参数需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4-11 09:30:00,更正为:2023-04-1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4-11 09:30:00,更正为:2023-04-14 09:30:00。

(一)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标的11,名称:挥发性有机物采样仪(真空采样箱)第1条:“根据HJ 732-2014、HJ 38-2017、HJ 657-2013的相关要求。”

现更正为:“根据HJ 732-2014、HJ 38-2017、HJ 1006-2018、HJ 1261-2022的相关要求。”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标的12,名称:多功能流量校准仪(大、中、小流量)第1条第(3)点:“压力按JJG 158-2013、JJG 875-2019进行检定/校准,检定/校准项目应完整包含示值误差、密封性、耐压压强、零位对准误差、零位回复误差,并进行评价。”

现更正为:“压力按JJG 875-2019进行检定/校准,检定/校准项目应完整包含规程规定的计量特性并进行评价。”

(三)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第90页)中增加:

(1)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验收要求“*方将所有货物送达、安装并调试好后,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对全部货物的技术指标、功能和配置逐条进行验证并保存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照片、演示照片、测试报告、软件截图、检定/校准证书等”,“验收不合格的,*方应一次性告知全部不合格原因,*方应根据*方告知的不合格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在规定验收期限内经1次整改仍验收不合格的,视为*方不具备履约能力,双方合同终止。*方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采购资金已支付的*方须全额退还采购人,此外还将依法追究*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郑重提醒各投标人,各投标人认真审阅采购文件,认真核验所供设备技术指标和功能配置和投标人自身技术服务能力,审慎进行投标应答,避免出现部分条款无法现场验证、不能按期完成技术验证、不能在采购文件规定条件下完成技术验证等会导致项目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各投标人认为采购需求存在不正确、不合理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联系,采购人将积极采纳各投标人的科学、合理、有益的意见。

(2)采购需求佐证资料要求提供原始测试数据文件的,需制作U盘或光盘并妥善密封,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将启封副本进行抽查核验,原始测试数据文件与投标文件不符的,将视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资格,将不能作为成交供应商,并按相关规定报告采购主管部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文件有更正,请投标人及时重新获取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3段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益特隆 (略)

地址: (略) 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号万贯一期7幢201号( (略) 旁, (略) 楼上)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四川益特隆 (略)

202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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