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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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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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3月30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所需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603-2901-B1

2.项目内容: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BC类干粉灭火装置\\贮气瓶型 3000kg 普通 固定式系统
2.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2
BC类干粉灭火装置\\贮气瓶型 3000kg 普通 固定式系统
2.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3
BC类干粉灭火装置\\贮气瓶型 3000kg 普通 固定式系统
4.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4
消防炮塔\\碳钢 GB50338
4.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5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隔膜式)\\PHYM6 3% 1M3 316
1.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6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隔膜式)\\PHYM6 3% 1M3 316
2.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7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隔膜式)\\PHYM6 3% 1M3 316
1.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8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隔膜式)\\PHYM6 3% 1M3 316
1.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3.1.7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本技术规格书文中加注星号(“★”)的条款表示很严格,报价技术文件中若有1项不符合“★”的条款,作废;加注三角符号(“▲”)表示严格,报价技术文件中若有2项(包含2项)以上不符合“▲”的条款,作废;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数量超过3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3.1.8 投标方负责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以及现场的指导安装,并配合调试,负责验收后的设备操作、维修的现场培训工作(应有书面的详细培训资料),必须配合并提供工艺安装单位和电控安装单位进行二次设计时需要的有关技术资料。 提供承诺书。

3.1.9 投标商须有近5年(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合同签订时间)有LNG储罐在10万方及以上项目消防产品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证明材料。

3.1.10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要求(2/2):以上设备/产品均须是满足技术要求的,且此部分必须为投标方自主生产(以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和消防产品认证证书为准),并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投标时以上询价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和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如需外购的必须得到生产商/制造商对质量和服务保证承诺的书面授权。 以上文件由评标专家现场网上复核或投标商提供相关证书。

3.1.11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要求(1/2):①干粉灭火装置(用于LNG汽车装车设施):灭火剂选用BC类干粉,干粉储量每套≥3000kg。②高架消防水炮及干粉炮(用于LNG码头卸料设施):当额定压力为1.0MPa时,流量≥200L/s、射程≥110m。③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囊式压力式比例混合器流量≥6L/S,泡沫罐有效容积≥1m3,混合比:3%;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流量≥180L/min,发泡倍数≥500:1。 ④ 罐顶固定式自动干粉灭火系统(用于LNG储罐):灭火剂选用BC类碳酸氢钾干粉,投标人应提供基于对 LNG罐的罐顶安全阀的释放量的干粉灭火试验数据,以此作为BC碳酸氢钾干粉灭火有效性的计算依据,并提供计算书,依此确定干粉的储存量,喷射强度,喷射时间等;LNG罐顶固定干粉灭火系统设备需采用BC干粉装置,使用的碳酸氢钾干粉含量>92%,松密度>0.85g/ml。

3.1.12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灭火剂类产品允许外购),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3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GB/T1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以及ISO18001/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涵盖本次供货内容。

3.1.14 投标人生产或代理(接受代理商时)的产品,近两年内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不良使用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

3.1.15 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3月9日 8:00至2023年3月31日 14: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4月12日 09:00前与刘润韬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新生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刘润韬(*、*@*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赖钦利(0759-*,*@*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李洁莹(0759-*)。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手机短信或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以此为准)。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3.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后半小时之内)。如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评标排序结果将在电招平台“开标大厅”界面公布,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 八、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刘润韬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刘新生
电 话:
020-*
电 子 邮 件:
liuxs.*@*inopec.com
中国 (略)
2023年3月30日
原招标公告
,广西,广州
Report

发布日期:2023年3月30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所需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603-2901-B1

2.项目内容: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BC类干粉灭火装置\\贮气瓶型 3000kg 普通 固定式系统
2.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2
BC类干粉灭火装置\\贮气瓶型 3000kg 普通 固定式系统
2.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3
BC类干粉灭火装置\\贮气瓶型 3000kg 普通 固定式系统
4.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4
消防炮塔\\碳钢 GB50338
4.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5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隔膜式)\\PHYM6 3% 1M3 316
1.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6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隔膜式)\\PHYM6 3% 1M3 316
2.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7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隔膜式)\\PHYM6 3% 1M3 316
1.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8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隔膜式)\\PHYM6 3% 1M3 316
1.00
包1-广西LNG三期项目干粉灭火系统、高架消防炮、泡沫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3.1.7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本技术规格书文中加注星号(“★”)的条款表示很严格,报价技术文件中若有1项不符合“★”的条款,作废;加注三角符号(“▲”)表示严格,报价技术文件中若有2项(包含2项)以上不符合“▲”的条款,作废;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数量超过3项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3.1.8 投标方负责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以及现场的指导安装,并配合调试,负责验收后的设备操作、维修的现场培训工作(应有书面的详细培训资料),必须配合并提供工艺安装单位和电控安装单位进行二次设计时需要的有关技术资料。 提供承诺书。

3.1.9 投标商须有近5年(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合同签订时间)有LNG储罐在10万方及以上项目消防产品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证明材料。

3.1.10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要求(2/2):以上设备/产品均须是满足技术要求的,且此部分必须为投标方自主生产(以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和消防产品认证证书为准),并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投标时以上询价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和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如需外购的必须得到生产商/制造商对质量和服务保证承诺的书面授权。 以上文件由评标专家现场网上复核或投标商提供相关证书。

3.1.11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要求(1/2):①干粉灭火装置(用于LNG汽车装车设施):灭火剂选用BC类干粉,干粉储量每套≥3000kg。②高架消防水炮及干粉炮(用于LNG码头卸料设施):当额定压力为1.0MPa时,流量≥200L/s、射程≥110m。③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囊式压力式比例混合器流量≥6L/S,泡沫罐有效容积≥1m3,混合比:3%;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流量≥180L/min,发泡倍数≥500:1。 ④ 罐顶固定式自动干粉灭火系统(用于LNG储罐):灭火剂选用BC类碳酸氢钾干粉,投标人应提供基于对 LNG罐的罐顶安全阀的释放量的干粉灭火试验数据,以此作为BC碳酸氢钾干粉灭火有效性的计算依据,并提供计算书,依此确定干粉的储存量,喷射强度,喷射时间等;LNG罐顶固定干粉灭火系统设备需采用BC干粉装置,使用的碳酸氢钾干粉含量>92%,松密度>0.85g/ml。

3.1.12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灭火剂类产品允许外购),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3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GB/T1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以及ISO18001/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涵盖本次供货内容。

3.1.14 投标人生产或代理(接受代理商时)的产品,近两年内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不良使用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

3.1.15 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3月9日 8:00至2023年3月31日 14: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4月12日 09:00前与刘润韬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新生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刘润韬(*、*@*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赖钦利(0759-*,*@*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李洁莹(0759-*)。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手机短信或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以此为准)。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3.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后半小时之内)。如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评标排序结果将在电招平台“开标大厅”界面公布,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 八、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刘润韬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刘新生
电 话:
020-*
电 子 邮 件:
liux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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