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生态新城六号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与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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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生态新城六号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与答疑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芙蓉生态新城六号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与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HNYH-CS-*)
一内容
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芙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
*。。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 (略)
地址: (略) 芙蓉区浏阳河大道588号红橡华园1栋1703房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31-*
电子邮件:*qq.c0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址: (略) 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A座11楼701号
联系人:张峰项目负责人
电话:073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了是茶还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芙蓉生态新城六号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澄清与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芙蓉生态新城六号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
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3月20日17:00)
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
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
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2.资格要求-
2.10(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项
目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
业在职人员,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
负责人。修改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
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
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条件中的此项要求做同样修改。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P82页协议书条款:3.2
设计费:1)设计成果经发包人认可,取得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后,发包人向承
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的
50%: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3)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报告并附相关
进度材料,发包人完成付款流程审批后,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用。3.3工程款
1)招标范围内房屋主体封顶前,支付工程款不超过己完成工程造价的70%。
2)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合同内容,验收合格前,支付工程款不超过合同价格的
70%。
3)剩余工程款待完成结算审计手续后,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后予以支付
。如未满质保期,则留
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扣除承包人在质保期应承担的费用后无息支付。
4)具体付款方式详见本合同专用合同条件第14.3
款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对工程费支付方式若有争议的,以发包人解释为准。建
议:1建议设计费在施工图备案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2进度款比例不超过
70%能否明确为70%建议付款时间为按月支付,建议增加竣工验收85%的付款节
点,建议3%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P123页1.1.1.8:承包人在施工图审查备案后30
日内,依据审查备案后的施工图在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条件下编制工程量清单
计价书,报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进行审定,作为本工程预算包干价,发包人有
权对其不均衡清单子目报价进行调整。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书作为支付工
程进度款与工程结算的依据。建议明确业主对施工图预算的初审审核时间。
答:由中标人设计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备案后,编制施工图预算报芙蓉区财政
评审中心审核。
问题3P131页4.2.5保函须至少列明和达到如下要求:
A若由于承包人在履行总承包合同过程中的作为或不作为故意疏忽或过失
过错等原因,使发包人遭受任何损失或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时,发包人即可
向担保方发出要求支付的书面通知。担保方在收到该通知后7
个工作日内按该书面通知所要求的支付金额和时间进行支付。发包人在发出此
类通知时无需随附任何证据或证据性材料,也无需说明任何理由:

B担保方放弃所有因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争议或相互索赔而享有的任何抗
辩权建议保函要求建议按国家四大银行的标准格式拟定,此条建议商榷。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4P140页7.6.3.2
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略) 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进 (略)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
的通知湘建建(2017)145
(略) (略) (略)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付款审核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经工程师发包人审核后支付。
建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建议按湘建建2
022(227)号文执行
答:按湘建建(2022)227号文执行。
问题5P143页8.7.2.3
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应按以下标准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1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进场,每延期进场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5000元/天违约金。延期进场超过10
天,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发包人将延期3
个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延期进场超过20
天,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发包人将延期6
个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延期进场超过30
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经济损失。
2)若承包人中途退场,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全额兑取银行保函,已完
成的合格工程量按
50%予以结算,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经济损失。3)承包人严格按照总协议书第
三条约定的节点工期完成施工内容。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约定的节点工期每延期
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0
天,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发包人将延期3
个月支付第一期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延期超过30
天,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合格工程
量按50%予以结算,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经济损失。
建议此三条关于进场中途退场及节点工期延误的违约罚款明确是由于承包人
原因造成为前提。
答:此项已明确前提是由于承包人违约。
问题6P145页10.1.4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包括本工程经竣工验收
不合格后未整改合格情形),每延期竣工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0
元违约金。延期竣工超过10天,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发包人将延期6个月支
付当期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延期竣工超过20天,
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增加损失和安置户延期过渡费损失等)。
建议竣工延期己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付款不延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未约定发包人审核结算资料时间: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承包人报送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结算资料后,发包人在3个月
内完成初审审核。
答:在合同洽商中明确。
问题8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8年:
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硬景工程安装工程质保期为2年:
8.乔木灌木及草坪质保期为一年,时令花卉为一个花期:
RINGCO
9.室外附属工程的排水管道化粪池为5年:
各而
10.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议修改防水质保期为5年,室外附属工程为2年。
*
答: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问题9招标文件P2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
与招标文件P130页专用合同条款4.2.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总价的
8%的保 (略) (略) 保函前后不一致,请明
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8%,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
(略) 保 (略) (略) 保证保
险。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不变,开标
地点不变。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
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
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A
长沙 (略)
2023年3月30日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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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生态新城六号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与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HNYH-CS-*)
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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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芙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
*。。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 (略)
地址: (略) 芙蓉区浏阳河大道588号红橡华园1栋1703房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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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址: (略) 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A座11楼701号
联系人:张峰项目负责人
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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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了是茶还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芙蓉生态新城六号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澄清与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芙蓉生态新城六号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
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3月20日17:00)
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
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
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2.资格要求-
2.10(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项
目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
业在职人员,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
负责人。修改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
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
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条件中的此项要求做同样修改。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P82页协议书条款:3.2
设计费:1)设计成果经发包人认可,取得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后,发包人向承
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的
50%: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3)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报告并附相关
进度材料,发包人完成付款流程审批后,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用。3.3工程款
1)招标范围内房屋主体封顶前,支付工程款不超过己完成工程造价的70%。
2)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合同内容,验收合格前,支付工程款不超过合同价格的
70%。
3)剩余工程款待完成结算审计手续后,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后予以支付
。如未满质保期,则留
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扣除承包人在质保期应承担的费用后无息支付。
4)具体付款方式详见本合同专用合同条件第14.3
款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对工程费支付方式若有争议的,以发包人解释为准。建
议:1建议设计费在施工图备案后支付至设计费的80%。2进度款比例不超过
70%能否明确为70%建议付款时间为按月支付,建议增加竣工验收85%的付款节
点,建议3%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P123页1.1.1.8:承包人在施工图审查备案后30
日内,依据审查备案后的施工图在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条件下编制工程量清单
计价书,报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进行审定,作为本工程预算包干价,发包人有
权对其不均衡清单子目报价进行调整。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书作为支付工
程进度款与工程结算的依据。建议明确业主对施工图预算的初审审核时间。
答:由中标人设计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备案后,编制施工图预算报芙蓉区财政
评审中心审核。
问题3P131页4.2.5保函须至少列明和达到如下要求:
A若由于承包人在履行总承包合同过程中的作为或不作为故意疏忽或过失
过错等原因,使发包人遭受任何损失或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时,发包人即可
向担保方发出要求支付的书面通知。担保方在收到该通知后7
个工作日内按该书面通知所要求的支付金额和时间进行支付。发包人在发出此
类通知时无需随附任何证据或证据性材料,也无需说明任何理由:

B担保方放弃所有因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争议或相互索赔而享有的任何抗
辩权建议保函要求建议按国家四大银行的标准格式拟定,此条建议商榷。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4P140页7.6.3.2
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略) 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进 (略)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
的通知湘建建(2017)145
(略) (略) (略)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付款审核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经工程师发包人审核后支付。
建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建议按湘建建2
022(227)号文执行
答:按湘建建(2022)227号文执行。
问题5P143页8.7.2.3
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应按以下标准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1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进场,每延期进场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5000元/天违约金。延期进场超过10
天,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发包人将延期3
个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延期进场超过20
天,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发包人将延期6
个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延期进场超过30
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经济损失。
2)若承包人中途退场,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全额兑取银行保函,已完
成的合格工程量按
50%予以结算,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经济损失。3)承包人严格按照总协议书第
三条约定的节点工期完成施工内容。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约定的节点工期每延期
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0
天,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发包人将延期3
个月支付第一期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延期超过30
天,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合格工程
量按50%予以结算,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经济损失。
建议此三条关于进场中途退场及节点工期延误的违约罚款明确是由于承包人
原因造成为前提。
答:此项已明确前提是由于承包人违约。
问题6P145页10.1.4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包括本工程经竣工验收
不合格后未整改合格情形),每延期竣工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0
元违约金。延期竣工超过10天,除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发包人将延期6个月支
付当期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延期竣工超过20天,
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增加损失和安置户延期过渡费损失等)。
建议竣工延期己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付款不延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未约定发包人审核结算资料时间: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承包人报送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结算资料后,发包人在3个月
内完成初审审核。
答:在合同洽商中明确。
问题8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8年:
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硬景工程安装工程质保期为2年:
8.乔木灌木及草坪质保期为一年,时令花卉为一个花期:
RINGCO
9.室外附属工程的排水管道化粪池为5年:
各而
10.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议修改防水质保期为5年,室外附属工程为2年。
*
答: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问题9招标文件P2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
与招标文件P130页专用合同条款4.2.2履约担保金额中标总价的
8%的保 (略) (略) 保函前后不一致,请明
确以哪一个为准
答: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8%,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
(略) 保 (略) (略) 保证保
险。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不变,开标
地点不变。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
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
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A
长沙 (略)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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