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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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高邑县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高邑县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租赁住房项目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22]12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718.48㎡,建筑面积为8147.07㎡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36.90㎡,地下建筑面积710.17㎡。建设1栋(地上11层,地下1层) 租赁住房、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含充电桩)、绿化、室外工程等;2.建设地点:高邑县公共租赁住房地址内,东临小巷、南临现状多层住宅、北临规划路;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4.最高限价:*.81 元5.工期:540日历天;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技术标准和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略) 住建局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一)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31 09:00至2023-04-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两个平台缺一不可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PDF 格式投标文件。两个平台缺一不可,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建源 (略)
地址: (略) 高邑县地址: (略) 桥西区塔坛国际商贸城9号1316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增栓

联系人:赵金鉴
电话:

0311-*

电话:03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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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高邑县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3-31

2、原公告内容: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3 月31 日 09:00 至 2023 年4 月4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两个平台缺一不可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更正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3 月31 日 09:00 至 2023 年4 月7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两个平台缺一不可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注:1、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与更正公告相对应的内容以更正公告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2、自更正公告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之时,视为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高邑县

联系人:李增栓

电 话:0311-*

代理机构:河北鑫建源 (略)

地 址: (略) 桥西区塔坛国际商贸城9号1316室

联系人:赵金鉴

电话:0311-*

依法进行投诉举报的渠道:高邑县住建局招标办

电话:0311-*

高邑县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高邑县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租赁住房项目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22]12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718.48㎡,建筑面积为8147.07㎡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36.90㎡,地下建筑面积710.17㎡。建设1栋(地上11层,地下1层) 租赁住房、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含充电桩)、绿化、室外工程等;2.建设地点:高邑县公共租赁住房地址内,东临小巷、南临现状多层住宅、北临规划路;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4.最高限价:*.81 元5.工期:540日历天;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技术标准和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略) 住建局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一)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31 09:00至2023-04-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两个平台缺一不可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PDF 格式投标文件。两个平台缺一不可,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建源 (略)
地址: (略) 高邑县地址: (略) 桥西区塔坛国际商贸城9号1316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增栓

联系人:赵金鉴
电话:

0311-*

电话:03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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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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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高邑县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3-31

2、原公告内容: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3 月31 日 09:00 至 2023 年4 月4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两个平台缺一不可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更正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3 月31 日 09:00 至 2023 年4 月7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两个平台缺一不可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注:1、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与更正公告相对应的内容以更正公告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2、自更正公告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之时,视为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高邑县

联系人:李增栓

电 话:0311-*

代理机构:河北鑫建源 (略)

地 址: (略) 桥西区塔坛国际商贸城9号1316室

联系人:赵金鉴

电话:0311-*

依法进行投诉举报的渠道:高邑县住建局招标办

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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