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事业单位业务用车购置第2包终止公告
巢湖市事业单位业务用车购置第2包终止公告
索引号: | *99W-*-00002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
发布机构: | (略)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2-03-07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时间: | 2022-03-05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名??称: | 巢湖市事业单位业务用车购置第2包终止公告 | 失效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索引号: | *99W-*-0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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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
发布机构: | (略)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生成日期: | 2022-03-07 | ||
名??称: | 巢湖市事业单位业务用车购置第2包终止公告 | ||
失效时间: | 暂无 |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2022-03-05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文??号: | ,, | ||
关键词: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2AMMHX00013-2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事业单位业务用车购置第2包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流标原因: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故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姥山路1号
联系方式:刘俊霖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巢湖瑞安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 (略) 东塘路捷立汽车北三楼办公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巢湖瑞安工程咨询事务所宫尚君
索引号: | *99W-*-00002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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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略)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2-03-07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时间: | 2022-03-05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名??称: | 巢湖市事业单位业务用车购置第2包终止公告 | 失效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索引号: | *99W-*-0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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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
发布机构: | (略)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生成日期: | 2022-03-07 | ||
名??称: | 巢湖市事业单位业务用车购置第2包终止公告 | ||
失效时间: | 暂无 | ||
有效性: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2022-03-05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文??号: | ,, | ||
关键词: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2AMMHX00013-2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事业单位业务用车购置第2包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流标原因: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故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姥山路1号
联系方式:刘俊霖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巢湖瑞安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 (略) 东塘路捷立汽车北三楼办公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巢湖瑞安工程咨询事务所宫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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