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危废)[变更公告]
林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危废)[变更公告]
林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危废)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林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危废)
二、项目编号:GXGK*
三、现对林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危废)招标文件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里新增一条(四)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3号令)第三条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服务商处置地 (略) (略) 签订危险废 (略) 份。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二、资格审查资料里新增一条5、投标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 (略) (略) 签订危险废 (略) 份(外省需提供危废联防联控合作协议证明资料。)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中1、资格性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需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正式回单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具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变更为:1、资格性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需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标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 (略) (略) 签订危险废 (略) 份(外省需提供危废联防联控合作协议证明资料。)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正式回单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具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中新增两条8、污水处理厂脱泥(开始的3个月左右)采取连续脱泥方式,后期不定时脱泥方式(具体根据污水厂操作工艺情况而定),招标方脱泥原则上白天作业完成,预计10小时左右,共脱出10-15吨污泥,投标方现场至少应配备1-2人进行吨包装袋密封及上车作业,另须配备1台叉车或者吊车,及1台满足重量的危废运输车辆(吨包、人员、设备、车辆等由投标方自备)。9、过磅原则上由第三方机构完成(与林源污水处理厂就近原则),投标方支付每次过磅费用,招标方人员跟随核实空车及装车后重量并签署记录,如投标方需与磅秤所有单位签署协议,招标方有权核实其磅秤准确性及协议规范性,做到公正、准确。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3年4月3日8:30分变更为2023年4月6日8:30分。
五、所有投标人均须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按要求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大庆 (略)
招标人名称:刘岗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庆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新兴大街2号知行大厦A座15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9-*-5-1
林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危废)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林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危废)
二、项目编号:GXGK*
三、现对林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危废)招标文件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里新增一条(四)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3号令)第三条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服务商处置地 (略) (略) 签订危险废 (略) 份。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二、资格审查资料里新增一条5、投标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 (略) (略) 签订危险废 (略) 份(外省需提供危废联防联控合作协议证明资料。)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中1、资格性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需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正式回单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具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变更为:1、资格性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需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标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 (略) (略) 签订危险废 (略) 份(外省需提供危废联防联控合作协议证明资料。)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正式回单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具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中新增两条8、污水处理厂脱泥(开始的3个月左右)采取连续脱泥方式,后期不定时脱泥方式(具体根据污水厂操作工艺情况而定),招标方脱泥原则上白天作业完成,预计10小时左右,共脱出10-15吨污泥,投标方现场至少应配备1-2人进行吨包装袋密封及上车作业,另须配备1台叉车或者吊车,及1台满足重量的危废运输车辆(吨包、人员、设备、车辆等由投标方自备)。9、过磅原则上由第三方机构完成(与林源污水处理厂就近原则),投标方支付每次过磅费用,招标方人员跟随核实空车及装车后重量并签署记录,如投标方需与磅秤所有单位签署协议,招标方有权核实其磅秤准确性及协议规范性,做到公正、准确。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3年4月3日8:30分变更为2023年4月6日8:30分。
五、所有投标人均须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按要求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大庆 (略)
招标人名称:刘岗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庆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新兴大街2号知行大厦A座15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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