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全区中学生物实验室更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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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南票区全区中学生物实验室更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南票区全区中学生物实验室更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3-31 至 2023-04-07
撰写单位: (略) 浦华 (略) 撰写人: 于滌清
( (略) 南票区全区中学生物实验室更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票区全区中学生物实验室更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更正公告更改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实质性要求未发生变动,前次招标文件作废,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变更内容:
1:采购需求变为: (略) 南票区全区中学生物实验室更新设施设备采购,其中包括生物实验室基础设备、生物实验室器材、监控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变更为:上海浦东 (略) 葫芦岛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变更为:*00488;
3:原公告中:八、其他补充事宜中的“七、质疑与投诉 ”与上文重复,属无效内容,现作废。
二、招标文件变更主要内容:
1:项目编号:JH23-*-00007;
2:预算金额为:*.00元;
3: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加入:“安装调试: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4: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新增
4.1:(4)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4.2:(6)热线支持:7*24小时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4.3:(8)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免费进行使用及维护的培训。
4.4:(10)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 (略) 政府釆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履约验收书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原《未到开标现场承诺书》从原文件最后页变更至“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31日 17时3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注册链接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完成后投标人须将“确认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南票区教育局
地址: (略) 南票区温馨小区38号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浦华 (略)
地址: (略)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121号
联系方式: 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滌清
电话: 042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南票区全区中学生物实验室更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3-31 至 2023-04-07
撰写单位: (略) 浦华 (略) 撰写人: 于滌清
( (略) 南票区全区中学生物实验室更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票区全区中学生物实验室更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更正公告更改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实质性要求未发生变动,前次招标文件作废,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变更内容:
1:采购需求变为: (略) 南票区全区中学生物实验室更新设施设备采购,其中包括生物实验室基础设备、生物实验室器材、监控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变更为:上海浦东 (略) 葫芦岛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变更为:*00488;
3:原公告中:八、其他补充事宜中的“七、质疑与投诉 ”与上文重复,属无效内容,现作废。
二、招标文件变更主要内容:
1:项目编号:JH23-*-00007;
2:预算金额为:*.00元;
3: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加入:“安装调试: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4: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新增
4.1:(4)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4.2:(6)热线支持:7*24小时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4.3:(8)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免费进行使用及维护的培训。
4.4:(10)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 (略) 政府釆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履约验收书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原《未到开标现场承诺书》从原文件最后页变更至“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31日 17时3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注册链接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完成后投标人须将“确认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南票区教育局
地址: (略) 南票区温馨小区38号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浦华 (略)
地址: (略)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121号
联系方式: 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滌清
电话: 042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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