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新河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新河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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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新河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新河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批投资[2022]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建设地点:新河县东风渠和西沙河。②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涉及河渠治理2条,西沙河清淤长度 9.26km,东风渠清淤长度14.22km,总长23.48km;拆除重建泵站1座,拆除重建扬水点3座,新建、维修养护扬水点8座;渠道衬砌2.2km;拆除重建农桥1座。项目涉及新河县的寻寨镇、西流乡2个乡镇的16个村,总土地面积为6.38万亩,设计灌溉面积5.36万亩,其中现状灌溉面积为3.08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28万亩。③监理期限:监理服务期为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工程保修期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年)。④质量标准:合格。⑤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31 09:00至2023-04-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①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开标时无须到场; ②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请及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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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新河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变更内容为: 一、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0日;变更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1日 二、原公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变更为: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变更后电子文件,所有内容以最新版文件为准,投标人不能及时下载的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公告提交单位:河北 (略) 2023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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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新河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新河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批投资[2022]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建设地点:新河县东风渠和西沙河。②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涉及河渠治理2条,西沙河清淤长度 9.26km,东风渠清淤长度14.22km,总长23.48km;拆除重建泵站1座,拆除重建扬水点3座,新建、维修养护扬水点8座;渠道衬砌2.2km;拆除重建农桥1座。项目涉及新河县的寻寨镇、西流乡2个乡镇的16个村,总土地面积为6.38万亩,设计灌溉面积5.36万亩,其中现状灌溉面积为3.08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28万亩。③监理期限:监理服务期为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工程保修期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年)。④质量标准:合格。⑤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31 09:00至2023-04-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①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开标时无须到场; ②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请及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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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2023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变更内容为: 一、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0日;变更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1日 二、原公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变更为: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变更后电子文件,所有内容以最新版文件为准,投标人不能及时下载的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公告提交单位:河北 (略) 2023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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