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车辆维保服务公开遴选更正公告
建湖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车辆维保服务公开遴选更正公告
1、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五、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综合实力进行调整如下:
五、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本次招标决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排名前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任何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3)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报价得分仍相同的,按综合实力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上述排列后,得分仍然相同且排序相同的,由评委会现场抽签确定。
(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二名。
2、评标细则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20分) |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0 | |||
2 | 综合实力部分(80分) | ||||
综 合 评 价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
① | 业绩合同 | 9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以来承担过车辆维修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没有的不得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 ||
② | 人员资质 | 10 | (1)投标人具有中级或高级技工的有一个得1分,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2)投标人有质量检验员证的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持证人在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人员可重复计分。 | ||
③ | 设备场地 | 27 | (1)投标人具有举升机、四轮定位仪、大梁校正仪的每一台加2分,在此项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设备加2分,本项最高得12分。(须提供设备发票及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发票须体现购买单位名称及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车身校正设备、故障诊断设备、轮胎动平衡机、尾气检测仪、二氧化碳保护焊的有一个的1分,本项最高的5分。(须提供设备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3)除上述设备外,评标委员会根据附件“车辆维修、检测、计量设备一览表”中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与车辆维修相关设备有一个加0.5分,每个设备不重复计分,最多10分。(须提供设备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 ||
3 | 投标人具有烤漆房的得3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3 | 厂房面积达到800㎡计1分,每增加100㎡加0.5分最多加2分,低于800㎡该项不计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厂房面积证明资料复印件(若场地为租用,则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并附场地面积平面图,标注厂房面积,否则不计分】。 | ||||
6 | (1)投标人在具有1辆清障车的得基本分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加2分,最多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如是自有车辆须提供购买发票(须体现购买单位名称及设备名称)及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如为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 ||||
④ | 维保服务方案 | 18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维修配件价格的完整性,由评标委员会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优秀得6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⑤ | 服务承诺 | 4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承诺函进行评定,响应本项目基本服务要求的得4分,未响应或部分响应的此项不得分 |
2、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评标细则对照表”格式,如下:
评标细则对照表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业绩合同 | 9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以来承担过车辆维修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没有的不得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 |
人员资质 | 10 | (1)投标人具有中级或高级技工的有一个得1分,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2)投标人有质量检验员证的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持证人在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人员可重复计分。 | |
设备场地 | 27 | (1)投标人具有举升机、四轮定位仪、大梁校正仪的每一台加2分,在此项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设备加2分,本项最高得12分。(须提供设备发票及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发票须体现购买单位名称及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车身校正设备、故障诊断设备、轮胎动平衡机、尾气检测仪、二氧化碳保护焊的有一个的1分,本项最高的5分。(须提供设备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3)除上述设备外,评标委员会根据附件“车辆维修、检测、计量设备一览表”中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与车辆维修相关设备有一个加0.5分,每个设备不重复计分,最多10分。(须提供设备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 |
3 | 投标人具有烤漆房的得3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3 | 厂房面积达到800㎡计1分,每增加100㎡加0.5分最多加2分,低于800㎡该项不计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厂房面积证明资料复印件(若场地为租用,则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并附场地面积平面图,标注厂房面积,否则不计分】。 | ||
6 | (1)投标人在具有1辆清障车的得基本分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加2分,最多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如是自有车辆须提供购买发票(须体现购买单位名称及设备名称)及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如为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 ||
维保服务方案 | 18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维修配件价格的完整性,由评标委员会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优秀得6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服务承诺 | 4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承诺函进行评定,响应本项目基本服务要求的得4分,未响应或部分响应的此项不得分 |
注:此表须放在首页
1、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五、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综合实力进行调整如下:
五、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本次招标决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排名前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任何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3)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报价得分仍相同的,按综合实力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上述排列后,得分仍然相同且排序相同的,由评委会现场抽签确定。
(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二名。
2、评标细则
序号 | 评分项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20分) |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0 | |||
2 | 综合实力部分(80分) | ||||
综 合 评 价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
① | 业绩合同 | 9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以来承担过车辆维修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没有的不得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 ||
② | 人员资质 | 10 | (1)投标人具有中级或高级技工的有一个得1分,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2)投标人有质量检验员证的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持证人在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人员可重复计分。 | ||
③ | 设备场地 | 27 | (1)投标人具有举升机、四轮定位仪、大梁校正仪的每一台加2分,在此项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设备加2分,本项最高得12分。(须提供设备发票及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发票须体现购买单位名称及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车身校正设备、故障诊断设备、轮胎动平衡机、尾气检测仪、二氧化碳保护焊的有一个的1分,本项最高的5分。(须提供设备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3)除上述设备外,评标委员会根据附件“车辆维修、检测、计量设备一览表”中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与车辆维修相关设备有一个加0.5分,每个设备不重复计分,最多10分。(须提供设备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 ||
3 | 投标人具有烤漆房的得3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3 | 厂房面积达到800㎡计1分,每增加100㎡加0.5分最多加2分,低于800㎡该项不计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厂房面积证明资料复印件(若场地为租用,则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并附场地面积平面图,标注厂房面积,否则不计分】。 | ||||
6 | (1)投标人在具有1辆清障车的得基本分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加2分,最多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如是自有车辆须提供购买发票(须体现购买单位名称及设备名称)及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如为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 ||||
④ | 维保服务方案 | 18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维修配件价格的完整性,由评标委员会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优秀得6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⑤ | 服务承诺 | 4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承诺函进行评定,响应本项目基本服务要求的得4分,未响应或部分响应的此项不得分 |
2、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评标细则对照表”格式,如下:
评标细则对照表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业绩合同 | 9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以来承担过车辆维修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没有的不得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 |
人员资质 | 10 | (1)投标人具有中级或高级技工的有一个得1分,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2)投标人有质量检验员证的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持证人在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人员可重复计分。 | |
设备场地 | 27 | (1)投标人具有举升机、四轮定位仪、大梁校正仪的每一台加2分,在此项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台设备加2分,本项最高得12分。(须提供设备发票及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发票须体现购买单位名称及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车身校正设备、故障诊断设备、轮胎动平衡机、尾气检测仪、二氧化碳保护焊的有一个的1分,本项最高的5分。(须提供设备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3)除上述设备外,评标委员会根据附件“车辆维修、检测、计量设备一览表”中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与车辆维修相关设备有一个加0.5分,每个设备不重复计分,最多10分。(须提供设备实物彩色照片或图片,照片或图片的表面上要注明设备名称,否则对应设备不计分) | |
3 | 投标人具有烤漆房的得3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3 | 厂房面积达到800㎡计1分,每增加100㎡加0.5分最多加2分,低于800㎡该项不计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厂房面积证明资料复印件(若场地为租用,则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并附场地面积平面图,标注厂房面积,否则不计分】。 | ||
6 | (1)投标人在具有1辆清障车的得基本分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加2分,最多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如是自有车辆须提供购买发票(须体现购买单位名称及设备名称)及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如为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 ||
维保服务方案 | 18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维修配件价格的完整性,由评标委员会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优秀得6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服务承诺 | 4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服务承诺函进行评定,响应本项目基本服务要求的得4分,未响应或部分响应的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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