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区中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招标变更
江城区中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招标变更
(略) 文件关于履约担保采用方式的更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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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二、投标人须知 ………………………………………………………………( )
(一)总则…………………………………………………………………………( )
(二)招标文件……………………………………………………………………( )
(三)投标文件……………………………………………………………………( )
(四)开标规定……………………………………………………………………( )
(五)资格后审……………………………………………………………………( )
(六)评标定标……………………………………………………………………( )
(七)中标确认……………………………………………………………………( )
(八)合同授予……………………………………………………………………( )
(九)相关规定……………………………………………………………………( )
(十)附件…………………………………………………………………………(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一、资格后审文件格式…………………………………………………………( )
二、商务文件格式………………………………………………………………(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
第六章 (略) 文件及合同范本的补充/修改……………………… ( )
第七章 施工图纸………………………………………………………………( )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
第九章 招标控制价……………………………………………………………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 (略) 区 (略) (略) 会〔2015〕 (略) (略) 门备案。 (略) ,选定施工单位承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该项目位 (略) 区中州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项目占地7970平方米,新建一幢3层框架结构共3318平方米, (略) 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营运运作的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671.87万元,资金来源于区财政拨款和自筹解决。资金到位50%。
1.2工程建设地点为: (略) 区中洲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 ;
1.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 9 月 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 年12月23日,工期110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达: 国家合格 标准。
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 (略) 内容。
3、投标人 (略) (略)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 (略) 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略)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省外企业应以广 (略) 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进粤企业及人员诚信信 (略) 页的打印件原件作为进粤手续, (略) 文件发出后的时间,投标人须将该进粤手续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 (略) 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低价评标法)
8、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
9、 (略) : (略) 市公 (略)
10、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7 日至 2015 年 8 月 26 日。
11、 (略) 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于2015年8月 27 日 9 时 30分至 10 时00分将投标文件提交到 (略) 市公 (略) 一 楼 一 开标室,开标会将于同一时间、 (略) 。 (略) 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略) 市公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招标人) 点击查看>> (代理人) 点击查看>> ( (略) )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阳 (略)
2015 年8 月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选项□√确定的内容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2 招标人 (略) (略) (略)
1.3 招标代理机构 阳 (略)
1.4 工程名称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
1.5 建设地点 (略) 区中洲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
1.6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7970平方米,新建一幢3层框架结构共3318平方米, (略) 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营运运作的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总投资671.87万元。
2.1
2.2 资金来源
及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于区财政拨款和自筹解决,资金到位50%。
3.1
3.2 招标范围
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施工图 (略) 内容。
4.1 投标人
资质等级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 (略) (略)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
4.2 项目负责人资格
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 (略) 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略)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4.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1
5.2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
分包人资质要求:
6.1 现场踏勘 不组织(自行踏勘),
踏勘地址: (略) 区中洲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
9.0
10.0 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期限 1.招标人澄清、修补或补充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
2.投标人质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
招标人答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
11.1 承包方式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
12.1 质量标准 国家合格标准
12.3 工期要求 2015年 9 月 5 日计划开工 2015年 12 月 23 日计划竣工
招标工期: 110 日历天
13.0 工程预付款
及进度款 1.预付款
□√没有预付款。
□有预付款,预付款按合同价款的 %,即 元。
2.进度款
进度款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进度预算及报表后,次月10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按完成实际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付至合同承包价(不含暂列金额)的80%时,不再支付工程进度款。备案验收通过后,待工程结算 (略) 门审定后,发包人扣除3%的工程保修款后28天内,余额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18.1 工程报价方式
和报价要求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略) 控制价为 点击查看>> .90 元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其中: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点击查看>> .33 元;②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用3441.44元;③暂列金额为 点击查看>> .5 元,上述三项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参与下浮,否则 (略) 理。
(略) 人设置的投标报价上 限 点击查看>> .13元﹝投标报价上限=﹙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88 %﹢暂列金额﹞,否则 (略) 理。
19.1
19.2 投标有效期 □√45天内有效 □60天内有效
□90天内有效 □ 天内有效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0.5 万元人民币(大写: * * 万 * 仟 元)。 (略) 人委托的 (略) 市公 (略) 保证金专户( (略) : (略) (略) (略) ;帐号: 点击查看>> ;户名: (略) 市公 (略) (略) )。
不能 (略) 提交如下投标保证金凭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银行转 (略) 即付汇票原件;
2、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1.0 投标文件编制
要求 (略) 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 (略) 装订、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文件份数
及要求 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各一份正本, 五 份副本),必须胶装书状成册。投标文件副本内页可从正本复印, (略) 文件投标须知第21.4款规定。
22.1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及其截止时间 提交起止时间:2015 年8月27日9时30分至 10 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8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现场提交地址: (略) 市公 (略) 一 楼 一 开标室
23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15 年 8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市公 (略) 一 楼 一 开标室
23.1
23.2 参加开标会议
人员要求 1.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同时凭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证件)进场, (略) 代理机构的核验;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开标会;
3.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 (略) 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证件)。(备原件核查)
25.2 (略) □√ (略) 由 7 名成员组成。其中:
□√招标人委派 1 名 □√招标代理人委派 1 名
□√ (略) 5名
29.1 (略) □√ (略) 由 5 名评委组成,其中:
□√全部评委在专家库中抽取;
□ 5 名评委在专家库中抽取, (略) 人委派。
32.0 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选定下列评标办法:
□√采用低价评标法:取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上述方法产生多个投标人中标的投标报价并列时, (略) 抽签确定最后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取综合得分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数并列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报价相同的, (略) 抽签确定排序。
32.0 项目评标方式 □√明标评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明标评标方式。
□明暗结合:技术文件采用暗标, (略) 分采用明标评标。
35.4 中标通知书
发放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19.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
38.1 履约担保要求
1、本工程的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方式。不接受其他担保方式。
中标下浮率低于20%(含20%)时,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中标下浮率高于20%时, (略) 控制价之间的差额。
39.1 合同备案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9.1条款
其他要求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项目概况
1.1根据《 (略) 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方式选定承包人。
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略) 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含 (略) 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标后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4.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略) 理: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
(3)为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略) 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 (略)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人代表的;
(11)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因违反国家、省的工资支付规定和《 (略) 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阳府〔2015〕21号)有拖欠或克扣 (略) 为,被住房规 (略) 门 (略) 准入、招投 (略) (略) 罚期限内的;
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
4.6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投标人 (略) 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 分包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也不得对依法实施的 (略) 干预,应当允许投标人将 (略) 分非主体、非关 (略) 分包。
5.2 投标人拟将允许分包的 (略) 分非主体、非关 (略) 分包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按照第4章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6. (略)
6.1 招标人不集中 (略) ,由投标人按投标人 (略) 述地点,自己组 (略) 及 (略) 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 (略) (略) 资料。投标人 (略) 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一切责任事故。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 (略) 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 通用规定
7.1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7.2货币名称
招标投标文件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7.3计量单位
招 (略) 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4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5保密责任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6本 (略) (略) ,除特别指明外,是指 (略) 市公 (略) 站(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7.7 (略) 指天或日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 (略) 时间。
7.8 (略) 称的中标下浮率,其计算公式为: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00%。
7.9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7.10 (略) 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 (略) 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7.11 (略) 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包括: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基建资金,政府性基 (略) 排的基建资金,财政预算外资 (略) 排的基建资金,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基建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中央和省对 (略) 市追加的基建资金。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第六章 (略) 文件及合同范本的补充/修改
第七章 施工图纸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第九章 招标控制价
8.2 除8.1内容外, (略) 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和答疑内容,构成招标 (略) 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
9.1 (略) 上发布后, (略) 文件有遗漏或不够完善的, (略) (略) 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 (略) 上公布。澄清、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截标时间。
9.2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网上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 (略) (略) 分,具有约束作用。 (略) 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招 (略) 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澄清、修改或补充资料造成的后果, (略) 承担。
10.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疑
10.1 (略) 文件后, (略) (略) 有内容, (略) (略) 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损、 (略) 文件有任何疑问(但对工程量偏差在±5%以内的,不予受理), (略) 人提出澄清(质疑)要求,且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及其人员的标识。
10.2 对于投 (略) 上疑问, (略) (略) 文件的澄清(质疑)要求。 (略) 文件的澄清(答疑) (略) (略) 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 (略) 文件的澄清(答疑)内容,招 (略) 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澄清(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 (略) 承担。
11.工程承包方式
11.1 本招标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
11.2 (略) (略) 由 (略) 组织采购供应,但所有材料必须与投标文件材料相符,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12.工程质量、工期及有关要求
12.1 本工程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工程验 (略) 的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技术文件为依据。
如施工质量不合格,中标单位须负责返工直至达到合格要求,所造成的损失和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2.2 提倡优质优价,鼓励创建优质工程
为倡导建设工程优质优价, (略) 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完成工程任务的基础上,对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建设单位应按工程中标价的1.0%给予中标单位奖励;对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建设单位应按工程中标价的2.0%给予中标单位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建设单位应按工程中标价的3.0%给予中标单位奖励。
12.3 工期的要求及规定
(1)、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日历天(含节假日、停水、停电、风雨天在内)内完成 (略) 施工项目。开工及竣工日期以承包合同签订规定为准。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其工期可相应顺延,但必须经 (略) 签证。
13.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及有关规定在双方承包合同专用条 (略) 。
14.工程竣工结算办法
14.1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但结算时下列情况则给予调整:
(1)发包人引起的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3)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的和甲乙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调整的因素。
14.2 发包人引起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结算依据和方法。
工程发生变更,其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的投标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量的综合单价( (略) 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略) 控制价综合单价的,则以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若有错漏则以调整后为准)确定。
(2)合同的投标书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可参照类似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的投标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和计价办法、施工相应时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格-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00%”。
(4)合同的投标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施工相应时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信息缺项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计价办法、 (略) 调查的有合法依据的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
(5)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清单子目工作内容有变而需要按以上条款重组综合单价的,在扣减原工程子目价款时, (略) 控制价对应子目综合单价×承包人报 (略) 扣减。
14.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结算时按国家规定调整,该费用如发生增减, (略) 分费用列入增减工程造价。
14. (略) 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 (略) 控制价编制时(以下简称编制时)采用的相应单价或价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工程价款:
(1)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应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数 (略) 期平均价格与编制时人工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调整人工费。
(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涨落分别超过5%和10%, (略) 分的价格应予调整。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数 (略) 期平均价格与编制时相应价格或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但应扣除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利一方承担上述幅度的风险费用。
14.5有关价格涨落未尽事宜,按阳住建[2010] (略) 。
14.6 凡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其竣工工程结算由建设项 (略) 门审核。
15.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及说明
15.1 (略) 南粤 (略) 提供的《 (略) (略) 工程设计图纸》、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说明。
15.2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
15.3 地方标准: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等的若干意见(粤建造发﹝2013﹞4号)、关于实施《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等的若干意见(粤建造发﹝2014﹞4号)。
15.4 采用定额:《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 (略) 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略) 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及本地区工程计价的有关规定,按清 (略) 计价。
15.5 材料价格:执行2015年6月份《 (略) 市工程造价信息》的材料价格, (略) (略) 价格。
15.6 人工工资:按阳住建通﹝ * 号文规定84元∕工日计算。
15.7 费用计算:管 (略) 市管理费计算,利润按18%计算,措施项目费、预 (略) 当地建设工 (略) 相关文件规定计算,税金按当地有关规定计取,材料检测和试验费按定额规定计算,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按阳住建﹝2011﹞11号计算及 (略) 市收费标准计取相关费用。
(三)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 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组成
16.2 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6.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6.2.2 授权委托书;
16.2.3 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
16.2.4 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按照招标人要求填报):
(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附表1)
(2)投标承诺书(附表2)
(3)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表(附表3)
(4)拟派驻招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附表4)
(5)投标保证金(附表5)
(6)其它资料(附表6)
16.3 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6.3.1 投标函;
16.3.2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6.3.3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7.投标文件格式
17.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6条中规定的内容, (略) (略) 提供的 (略) 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7.2 (略) 文件的 (略) 材料, (略) 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18.投标报价
18.1 (略) 文件投标人 (略) 规定的方式。
18.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8.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略) 工程范围 (略)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8.4 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 (略) 文件给予修改, (略)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内。
18.5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略) 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有偏差时,在±5%(含±5%)以内的工程结算时不得调整;超过±5%(不含±5%)时或缺项、漏项的,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18.6 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有误时,实施后结算按以下办法调整:
18.6. (略) 分项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值高于投标合价的,结算时综合单价按A值计算,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A=分部分项工程投标合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
18.6. (略) 报价累计值高于投标总价的,结算时,综合 (略) 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B%调整后计算,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B%=投标总报价/调整后总价,调整后总价是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无误或经第18.6.1条款修 (略) 分项工程总价)。
18.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文件的有关规定、 (略) 情况、施工设计图纸、 (略) (略) 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 (略) 价格,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施工、技术和资金能力,以及企业自 (略) 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报价竞争。
18.8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招标工程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间, (略) 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9.2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者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0.投标保证金
20.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 (略) 规定的数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略) 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0.2 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由投标人 (略) 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登记、查验和保管,现场监督人员对 (略) 监督, (略) 人员对 (略) 见证,投标人按规定将投标保证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20.3不能 (略) (略) 转 (略) 即付汇票或其投标保证金不是从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资格。
20.4 评标后,投标人 (略) 转 (略) 即付汇票于评标会结束后即时退回投标企业,评审结果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在评标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
20.5在查验或转帐时,凡经查核投标保证金是空头支票(汇票) (略) 文件指定账户的投标人,由招 (略) 门对该投标人作出停止半年参加本市 (略) 罚, (略) 为记录,并在 (略) 市公 (略) 上公示,对中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20.6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中标人办理履约担保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到投标人转出投标 (略) 账户; (略) 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到投标人转出投标 (略) 账户。
20.7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招标终止;
(2) (略) ;
(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
20.8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8.1在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
20.8.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承包合同的;
20.8. (略) 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略) 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20.8.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 (略) 文件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由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如有)组成,不需技术文件评审的项目一般不用编制技术文件。
21.2 (略) 文件格式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扫描签字方式等无效)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签字或盖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 (略) 理。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其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1.3 除投 (略) 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 (略) 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 (略) 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1.4 投标文件内页统一用白色A4复印纸黑色字体打印,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签字,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A4纸封面,并胶装书状成册;技术文件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白色A4纸封面,并胶装书状成册。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副本内页如需从正本复印的, (略) 有需签字盖章 (略) 签字盖章,从正本复印的签字盖章无效。正本和副本如 (略) ,以正本为准。
21.5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如有)正本封面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但副本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
21.6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正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两个内层包封再合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商务文件的包封同资格后审文件。
21.7 投标文件的内层和外层密封上均应写明(注明):
(1)招标人名称;
(2) (略) 工程编号;
(3)投标文件的内容(如资格后审文件);
(4) 2015 年 8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 (略) 。
21.8 投标文件中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的内层密封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
21.9 投标文件中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的内层 (略) 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外层密封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外层 (略) 应加盖密封章。
21.10 投标文件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装订、密封和标记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提交
22.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 (略) 文件规定的 (略) 市公 (略) 开标地点。
22.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需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
22.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1条有关要求规定密封标记,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22.5 招标人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6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5家的,本次招标活动失败, (略) 方式,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四) 开标规定
23. 开标
23.1 招标人按本投标人 (略)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拟参加本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开标会。
23.2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管理 (略) (略) 门等相关人员应持本单位介绍信(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证件)参加开标会。
23.3投标人应在开标会上提供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的文件及证书原件 (略) 核验。
23.4 (略) 代理机构主持,其程序如下:
(1)开标会开始,主持人宣布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
(2) (略) 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 (略) 等单位代表情况;
(3)主持人公布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代表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 (略) 核验,并宣布核验结果;
(5)招标人委托投标人或监督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 (略) 检查,并宣布检查结果;
(6)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 (略) 等单位代表对 (略) 签字确认;
(7) (略) 文件的要求把符合条件的有效投标人的资格后审文件送资格审查;
(8)开标会结束。
23.5招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外层包封。
23.6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 (略) ,并退回给投标人。
23.7招标人对 (略) 记录,并存档备查。
23.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 (略) 提供, (略) 作出答复,并作记录。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1 开标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资格后审和评标:
24.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查验的(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4.1.2 投标人未提供与本次投标的相关文件及证书原件供开标评标会核验的;
24.1.3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21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4.1.4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1.5 (略) 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五) 资格后审
25. (略)
25.1 (略) 人依法组建,负责资格审查具体工作,在开标后评标 (略) 。资格后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25.2 本项目 (略) 组成人员数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招标人推荐1人,代理机构推荐1人,其余从公 (略)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略) 人推荐的代表担任。
26.资格后审评审标准
26.1 资格后审将面向符合本工程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或其联合体。
26.2 (略) 项目的资格后审文件, (略) 项目的工程基本情况和资格后审的目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26.3 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后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后审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和本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以及本工程投标人须知附件4和附件5中约定的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26.4 详细评审前, (略) (略) 份成员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文件材料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等有关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与原件 (略) 审查验证。各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本工程投标人须知附件4和附件5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接受审查验证。
26.5 未能按投标人须知附件4和附件5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提交相关原件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无复印件的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后审文件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因此导致其投标资料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要求的,应视为无 (略) 理。审查验证后,有关人员应形成书面审查验证记录,作为详细评审的依据。
27.资格后审方式
27.1 (略) 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 (略) 审核,认定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合格投标人。
28.合格投标人确定
28.1 当资格后审只设置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时, (略) 根据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结果记录,对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 (略) 详细评审。 (略) 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确定为合格的投标人。
28.2 当资格后审设置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时, (略) 根据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结果记录,对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 (略) 详细评审。 (略) 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确定为合格的投标人。
28.3 (略)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 (略) 澄清说明, (略) 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
28.4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 (略) 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 (略) 投标程序。
(六) 评标定标
29. (略) 组成
29.1 (略) 组成人员数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评标 (略) 负责。资格后审工作结束后,由公 (略) 随 (略) 专家 (略) 全体成员进入评标室,首先 (略) 主任,由主任主持评标工作, (略) 文件及有关规定独立开展评标工作。
29.3 (略) (略) 评标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程序要求记录。 (略)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标 (略) 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30.评标过程的保密
30.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 (略) (略) 施加 (略) 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 (略) 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1.投标 (略) 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 (略) 文件格式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法定代表人、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
(2) (略) 文件要求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等方面分别作出响应和书面承诺的。
(3) (略) 人设置的投标报价上限的。
(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5)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6) 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2条要求提供的。
(7) (略) 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
(8) (略) 文件投标人须 (略) 列的串通投标、弄虚 (略) 为的。
(9)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32.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见第3章)
(略) 人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
1、采用低价评标法的,选择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人。
33. 评标定标程序
33.1低价评标法评标定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2)工作人员把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 (略) 进行评审;
(3) (略) 逐一对各投标人的 (略) 符合性审查,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作出响应以及投标报价是否为有效投标报价;
(4) (略) 确认对合格的商务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按低至 (略) 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三个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时, (略) 抽签确定排序,写出书面评标报告;
(5)主持人公布各投标人报价;
(6)进入商务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签名确认报价;
(7)未进入商务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签名确认退还未拆内层包封的投标文件;
(8)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
(9)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评标、定标的有关内容,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案;
(10)评标、定标会议结束。
33.2 评标过程中, (略) 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该项目招标失败, (略) 方式。
(七)中标确认
34中标公示
34.1评标会结束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招 (略) 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应于2015 年 8 月 28 日起在 (略) 市公 (略) 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4.2 (略) (略)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略) 投标活动。
35.中标确定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35.1 中标确定。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35.2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略) 。
(1)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 (略) 合同的;
(3) (略)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 (略) 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 (略) 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的。
以此类推, (略) 。在确定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前,也 (略) 中标结果公示。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或确定为中标无效的, (略) 方式。
35.3 招标人确认中标结果后打印中标通知书,将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发放到中标人及各相关单位。
35.4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19.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
35.5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 (略) 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5.6 (略) 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略) (略) 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略) 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之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 (略) 理决定。
36.授标及废除授标
36.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 (略) 为之一的,废除授标:
(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与其他投标人串 (略) 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不是从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
(4) (略) 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
(5) (略)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在前一个年度内,因 (略) 项目的投标, (略) 政部门取消本企业第二年在 (略) 市 (略) 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资格的;
(7)在投标前一 (略) (略) 市区域内的中标 (略) 在地缴纳营 (略) 得税承诺的;
(8)技术文件中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与资格后审文件中的拟派驻人员不一致的;
(9)中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含 (略) 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同时在两个或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10) (略) 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除授标的其他情形(含4.4条款之一的和4.5条款)。
36.2 中标人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35. (略) (略) 方式。
36.3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招标人如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的;
(2)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
(3)或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
(4)或者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八)合同授予
37. 合同授予
37.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人须 (略) 确定的中标人。
37.2 (略)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定施工承包合同, (略) 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7.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7.2条的规定与中标人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略) 以投标保证金额罚款。
37.4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7. (略) 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 (略) 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5 中标人应当按照施工承包 (略) 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任务转让(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他人。
38.6 (略) 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应 (略) 在 (略) 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招标人应按照施工合同总造价的4%(最多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将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入中标人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住房规 (略) 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管理、支付及销户 (略) 《 (略) 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阳府〔2015〕21号)及有关规定。
38. 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
38.1 本工程的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方式。不接受其他担保方式。
中标人应当在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下浮率低于20%(含20%)时,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中标下浮率高于20%时, (略) 控制价之间的差额。
38.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8.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承包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 (略) 分予以赔偿。
38.3 招标人在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也应当按本须知第38.1款规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38.4 (略) (略) 门存档。
39. 合同备案
39.1施工承包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应按阳建[2008]39号文规定,将施工承包合同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略) (略) 门存档。
(九)相关规定
40.串通投标和以其他方 (略) 为的认定
40.1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4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 (略) 为。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 (略) (略) 门联合调查是否有涉 (略) 为:
(1) (略) 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相差的比率少于1.5%(含1.5%)的;
(2) (略) 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相差的比率少于2%(含2%)的;
(十)附件
附件1:招标工程情况介绍
附件2: (略) 投标资格后审程序
附件3:招标投标分段限时投诉的规定
附件4: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5:资格后审附件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6:资格后审备查原件清单
附件1:
招标工程情况介绍
(提示招标人:本章节为必填内容,招标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并作为投标、评标的重要参考。如因招标人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本章节内容, (略) 人承担。)
一、工程概况、工程规模、结构型式的介绍
1、 工程地址:该项目位 (略) 区中州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
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7970平方米,新建一幢3层框架结构共3318平方米, (略) 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营运运作的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671.87万元,资金来源于区财政拨款和自筹解决。资金到位50%。
3、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 110 日历天,质量: 国家合格 标准
4、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情况:三通
5、工程地质情况:/
6、 (略) 位特征:/
7、其它:/
二、工程主要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等内容的介绍
无
附件2:
(略) 投标资格后审程序
一、 (略) 和招标文件
(一)发布内容
(略)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略) 和招标文件, (略) 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须按规定在 (略) 市公 (略) 、 (略) 省招 (略) 、广 (略) 上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及招标控制价须一同在 (略) 市公 (略) 上发布,招标控制价发布的内容应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单项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等,但不得采用以工程总价金额方式公布。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止,一般不得少于20日。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及招标控制价。
三、澄清、修改、答疑和踏勘
(一) (略) 文件有遗漏或不够完善的, (略) (略) 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略) (略) 门备案,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 (略) 上公布。澄清、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截标时间。 (略) 文件的补充,是招标 (略) 分。
(二)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 (略) 上答疑。 (略) 事宜的质疑以不署 (略) 上提出,截标时间10日前停止质疑。 (略) (略) 文件的疑问, (略) (略) (略) 上发布。 (略) 文件的补充,是招标 (略) 分。
(三)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略) 踏勘, (略) 工程的具体位置。投标人 (略) 情况的, (略) 现场踏勘。
四、开评标会议安排
(一)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 (略) 门备案后, (略) 代理机构到公 (略) 窗口办理项目交易登记,申请安排开评标会议。
(二)若变更截标时间时,招标人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略) 文件补遗备案,到公 (略) 窗口变更截标时间和会议时间, (略) 。
五、截标
投标前,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3人,其人员应持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明(证件)到招标文件预定的公 (略) 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带齐相关证明资料而导致无法办理截标手续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人的确定
(略) 项目,不再设报名环节, (略) 截标前的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必须在截标时间前的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不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
七、开标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略) 负责,在开标 (略) , (略) 代理机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有关专家从公 (略)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成员数的三分之二。 (略) 工作人员负责全程服务, (略) 门负责全程监督。
(一)工作人员在投标人和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逐个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
(二) (略) 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 (略) 审核,认定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合格投标人。
(三)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 (略) 方式。
(四) (略)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 (略) 澄清说明, (略) 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
(五)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 (略) 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
八、评标
(略) 人 (略) 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 (略) ,其组成人员 (略) (略) 专家组成。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 (略) 后续评审。工作人员在评标专家和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逐个开启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 (略) 文件的评审标准逐项评审。
当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 (略) 方式。
九、投标保证金
(略) 文件规定以本企业基本 (略) 转 (略) 即付汇票, (略) 人委托的公 (略) 帐户, (略) 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登记、查验和保管,现场监督人员对 (略) 监督, (略) 人员对 (略) 见证,投标人按规定将投标保证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不能 (略) (略) 转 (略) 即付汇票原件及其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评标后,投标人 (略) 转 (略) 即付汇票于评标会结束后即时退回投标企业,评审结果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在评标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
附件3
招标投标分段限时投诉的规定
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本工程招标投标各 (略) 理按“分段限时投诉” (略) 。投诉人超过本规定要求投诉时效的, (略) 门可以不受理该投诉。
一、对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公告发布首日起5日内。
二、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投诉时限:截标时间10日前。
三、对开标结果的投诉时限:开标结束后资 (略) (略) 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
四、对资格后审结果的投诉时限:公布资格后审结果后评标前, (略) 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
五、对评标结果投诉时限:中标结果公示期间。
六、对合同签订的投诉时限:中标人确定后合同签订前。
附件4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合 格 条 件
1 市场准入资格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略) (略)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
3、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2 投标承诺书 见附表2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 (略) 省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略)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投标保证金 (略) 文件要求的时间、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5 资格后审文件
签署 (略) 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1.2条款规定签字、盖章。
6 资格后审文件
份数和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2条要求提供
7 委托代理人
要求 提供与本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 (略) 保管理机构确认本项目开标日前半年内至少五个月与本 (略) 保关系证明。
注:1.本合格条件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其所提供原件应当封装在档案袋内,封面列明原件的名称及数量,截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格式参考附件6),未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投标文件 (略) 理。
2.省外企业应以广 (略) 中“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的进粤企业及人 (略) 页的打印件原件作为进粤手续, (略) 发布后的时间,投标人须将该进粤手续装订于资格后审文件中。否则, (略) 理。
3.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和签署投标文 (略) 第7项要求,但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或签署投标文件的必须按第 (略) 。否则, (略) 理
附件5
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 /
/
备注:1、本附加合格条件不能用于低价评标法评标的项目;
2、招标人如有要求, (略) (略) 门批准后实施,主要为投标人近几年具有一定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已竣工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应按附表3填报)和奖项证书等。但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后审附加条件。
3、 (略) (略) 门批准后实施的附加合格条件与附表3要求有冲突时,已批准后实施的事项为准(可按附表3修改填报)。
附件6
资格后审备查原件清单
投标人名称:
序号 原件名称 数量 备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略) 保证明(委托人)
6 进粤手续 限省外企业提供
7 …
8 …
9 …
注:此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按本工程(附件 (略) 需原件)的实际需要或增或减填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基本原则
评标工作应依据《 (略) 投标法》及 (略) 省、 (略) 投标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 (略) 。 (略) 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 (略) 评价和比较。
二、评标组织
(略) 人依法 (略) 负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 (略) 在公 (略) 专家库随机抽取。 (略) 的决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评标工 (略) (略) 门的监督。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三)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评审;
(四)询标澄清投标文件的疑问;
(五)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办法(选定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本工程采用低价评标法评标,对符合性审查合格后、 (略) 商务文件评审,取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后审文件格式
(略)
投标文件
招标工程编号:××( )第 号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后审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后审文件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
(四)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附表2 投标承诺书
附表3 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表
附表4 拟派驻招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附表5 投标保证金
附表6 其它资料
注:目录内容由投标申请人根据资格后审实际 (略) 增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文件由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不必提交本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交授权委托书。
2 、本授权委托书单独使用时(含联合体各成员)投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
资格后审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 (下称“申请人” )的名义,在充分理解资格后审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1.
2.
3.
2、资格后审文件须附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4、附件5规定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原件或其原件的复印件(其中证书、证件应全面反映其实质性有效内容,含封面页、业务范围页、变更页、延期页等)并装订成册,以复印件装订成册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验。
3、按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递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 (略) 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证明资料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联系1: 电话:
联系2: 电话: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联系1: 电话:
联系2: 电话: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1: 电话:
联系2: 电话: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联系1: 电话:
联系2: 电话: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 (略) 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5.2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权利。
5.3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文件未按照本申请书第二点要求提供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等资料并装订成册或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的,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等方面的权利。
5.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等方面的权利。
5.5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
6、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 (略) 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投标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本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
(四)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略) 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8 主营范围
1.
2.
3.
4.
…
…
9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0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1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注:1、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者联合体成员都须填写此表。
2、如果投标申 (略) 分工程,则这些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3、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者联合体成员均须在本表后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包括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内容,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应包括承包工程范围,企业变更栏和企业资质年检记录等内容,否则评审时相应内容不予确认,但招标人允许补充的除外。
附表2
投 标 承 诺 书
本人 (法定姓名) (身份证号码)是 (企业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企业此次参加 (工程名称)的投标。就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略) 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 (略) 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0.1款、40.2款、40. (略) 列的串通 (略) 为的。
三、本企 (略) 提交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的原件或 (略) 数据、内容是真实有效的, (略) 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0. (略) 列弄虚 (略) 为的情形,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略) (略) 门 (略) 门 (略) 理。
四、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贿的手段 (略) 为。
五、在参加本次投标过程中,如遇与本企业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投标项目的,愿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略) 项目的公正性。
六、本企业在投标前一年内没有因 (略) 项目的投标, (略) 门取消本企业第二年参加阳 (略) 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的情形。
七、在本次投标活动中,如果本企业 (略) 为的, (略) (略) (略) 罚。
八、本企业在投标前一年内没有因违反国家、省的工资支付规定和《 (略) 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阳府〔2015〕21号)拖欠或克扣工 (略) (略) 为。
九、履约情况:
(一)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
(二)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 (略) 门 (略) 分记录;
(三)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
(五)以上(一)至(四)条款内容 (略) 政 (略) 政处罚为准,或以仲裁机关的书面仲裁为准, (略) 的书面判决裁定为准。
如有上 (略) 为及事实,愿意接 (略) (略) 的 (略) (略) 门依据法律 (略) 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3
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表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号
工程地址 合同造价
合同价 合同授予时间
合同工期 竣工时间
发包人名称 联系人
发包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与 (略) 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注:1、申请人若有类似工程经验,每个合同须单独按上述表格列出,并附上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或发包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复印件或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资料,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承包合同只须提交显示出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和 (略) 分即可。
2、合同造价栏注明独立承包人或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其中之一,如为非独立承包人,请注明参与工程比例。
3、申请人未提交本表的,视为没有类似工程经验。
4、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没有要求类似工程经验的不必提交此表。
附表4
拟派驻招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一)拟派驻招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在本工程中拟任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预算员
资料员
统计员
相关专业工程师
注:1.施工项目拟派驻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一般应主要包括如下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统计员及相关专业工程师等。投标人可根据工程项目 (略) 适当调整并在本表列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 (略) 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调整拟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2.投标人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在填报时应附上相应资格证书、技术职称、上岗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3.中标人确定后,如发现中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达不到相关规定、规范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调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直至达到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二)拟派驻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姓 名 年 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
学历 工作
年限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职 务 职 称 拟在本工程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申请人在填报资料同时, (略)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附其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资料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可附证明资料;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其身份证、职称证、企业聘书复印件等,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可附证明资料。
附表5
投标保证金
(1、银行转 (略) 即付汇票复印件;2、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附表6
其它资料
1、 其它与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有关的资料。
2、 与资格后审有关的其它补充资料。
投标申请人不应在其资格后审文件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注:1、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项的右上角要清楚地注明:表1,第1页;表2,第2页等等。
2、附表的附件上应清楚注明:表1,附件1;表2,附件2等等。
3、 (略) 有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不褪色蓝、黑钢笔水填写或按同样的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
4、凡表格 (略) ,皆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5、未提交上述各项资料的,评审时,有关内容不予确认。
二、商务文件格式
(略)
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第 号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在研究了 工程的招标文件和考 (略) 后,经我公司认真核对, (略) (略) 工作内容和工程量,我公司承诺如下:
1、我们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价为合同承包价,按招标人确定的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承包施工,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略) (略) (略) 风险。
2、 (略) 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有偏差时,在±5%(含±5%)以内的, (略) 文件规定不得调整;超过±5%(不含±5%)时或缺项、漏项的,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当发生工程变更时, (略) 控制价综合单价的, (略) 控制价综合单价(若有错漏,则以调整后为准) (略) 结算,低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承诺结算时以投标文件综合 (略) 结算。
3、如我方中标,我们保证现有的资 (略) 借贷、 (略) (略) 需的流动资金, (略) 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金等方面资金。同时, (略) (略) 使用的主要施工设备能满足工程施工实际需要。如果资金和设备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4、我们将派出 同志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号为 ), (略) 人同意不得更换。如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 (略) 的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5、我们将保证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起的 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并移交整个工程,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并承诺本工程的保修期按 执行。
6、我们承诺中标后按规定 (略) 在 (略) 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由招标人按规定一次性将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入我方开立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 (略) 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阳府〔2015〕21号)及有关规定管理、支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如发生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的,愿接 (略) (略) 门 (略) 罚,愿接受住房规 (略) 门依法给予两年内不予进入本市承揽业务(或投标资格)的处罚。
7、我们承诺中标后按 (略) 在地缴纳该项目的营 (略) 得税。否则, (略) 的中标资格, (略) 项目的投标。
8、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企业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如有违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9、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本项无格式)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或造价员及资格证号: 或签字盖造价员资格证章)
编 制 时 间: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编 制 时 间: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一页 共1页
注:投标人应视本工程的实际填报,格式内容不限。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1
2
…
…
…
N
N+1
N+2
ΔΔΔ工程
ΔΔΔ工程
……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暂列金额
合 计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1
2
3
合计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建筑、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取费基础 费率(%) 金额(元) 备注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费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2.2 其它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 4.1+4.2+4.3+4.4
4.1 工程排污费 ( (略) 理费,发生时按实计算)
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发生时按实计算)
4.3 防洪堤围防护费 (1+~3)×费率 0.1 市区( (略) 区、 (略) 区)
0.13 (略) 市市区、县镇、 (略) 岛试验区
4.4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按阳建[2007] (略)
5 不含税工程造价 (1+~4)
6 税金 (5) 3.477 市区( (略) 区、 (略) 区)
3.413 (略) 市市区、县镇、 (略) 岛试验区
3.284 乡村
7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含税工程造价 (5+6)
注: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该费用根据阳建[2007]44号文已单列;建筑意
外伤害保险费用根据阳建[2007]55号、阳建[2007]58号、阳建[2008]3号文已单列。
2、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定额标准计算,投标报价时费率标准不得随意增减,否则 (略) 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本页小计
合计
投标辅助资料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3、主要材料价格表。
说明:
1、1至3表格可参考采用经 (略) 省建设工 (略) 审批软件中的格式,其他格式不限。
2、投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分析表时,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合 同
2009 年版
工程名称: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略) 区中洲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
发 包 人: (略) (略) (略)
承 包 人:
(略) 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略) (略) (略)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略) 区中洲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
工程内容:项目占地7970平方米,新建一幢3层框架结构共3318平方米, (略) 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营运运作的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671.87万元。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略) 会〔2015〕3号
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和自筹解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 (略) 内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10 天。
拟从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国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固定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其中:① 招标人设置暂列金额: 元;②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③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元。暂列金额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若发生的计算,不发生的不能计算。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 (略) 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 (略) 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 (略) 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
保修合同工程, (略) (略) 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 (略) 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略) (略) 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略) : (略) :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略) 分 通用条款
(详见 (略) 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
(略) 分 专用条款
1.定义
1.43 单位工程
■ 名称:
■ 内容:
■ 范围:
1.53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 文书;
■ 信件;
□ 电报;
■ 传真;
□ 电子邮件;
□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5.施工设计图纸
5.1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5.2 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6.通讯联络
6.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略) 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13.交通运输
13.1 (略) (略) 外设施的约定:
13.2 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
13.4 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
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4.2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
(1)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19.发包人
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 (略) 地等工作, (略) 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2) (略) 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3) (略) 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
(5) (略) 需证件的约定:
(6)现场交验的时间:
(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
(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9) (略) (略) 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
委托给承 (略) 分工作有:
19.3 (略) 地的时间:
19.4支付款项
(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 另作约定:
(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 (略) (略) 帐号转帐。
□ 支票支付。
□ 其他方式:
(3)其他约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发包人应从预付的工程款中预支规定比例的资金存入承包人的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
20.承包人
20.2 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3) 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 另作约定:
□其他约定:在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应 (略) 在 (略) 开立本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
(5)向发包人 (略) 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
(6) (略) 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
(8) (略) 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
(9) (略) 地的清洁和做好交 (略) 清理工作的约定:
(10)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
□ 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
□ 另作约定:
20.4 承包 (略) 需劳务、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
21.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1. (略) 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1.2承包人任命和更换:
21.3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21.4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21.5承包人代表授权人选任命和撤回:
22.发包人代表
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23.监理工程师
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3.3 (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4.造价工程师
24.1 负责合同 (略) 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 (略) 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4.3(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5.承包人代表
25.1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8.工程担保
28.1 本工程的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方式。不接受其他担保方式。
履约保证金可按工程进度返还给施工方。
中标下浮率低于20%(含20%)时,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中标下浮率高于20%时, (略) 控制价之间的差额。
(1) 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
(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中标人应当在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 其他时间:
(3) 出具履 (略) :
28.2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 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
(2) 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按规定不 (略) 、保险公司或已 (略) 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如属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项目,由招 (略) 门提出担保申请, (略) 门出具与履约担保等额的资金证明书;如不属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项目,则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支付工程款的承诺协议,作为支付担保的依据。
□ 其他时间:
(3) 出具支 (略) :
(4) (略) 不予担保, (略) 门出具证明。
28.5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28.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31.不可抗力
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32.保险
32.1 发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1)项;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2)项;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3)项;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4)项。
32.2 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2 款的第(1)项;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2款的第(2)项;
32.8 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33.进度计划和报告
33.3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34.开工
34.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内签发开工令。
□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42 天。
□ 其他时间:
35.暂停施工和复工
35.4 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
36.工期及工期延误
36.1 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
(1)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
(2)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
38.竣工日期
38.1 计划竣工日期:
42.质量目标
42.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45.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
45.5 治安管理的约定:
45.安全文明施工
45.5治安管理
□按通用条款规定。
□ 另作约定:
46.测量放线
46.1 (略) 资料提交的时间:
46.4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8.1 约定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8.8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
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49.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按通用条款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和保管。
□ 另作约定:
49.2 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
49.8 发包人 (略) 家或供应商:
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50.2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
(1)种类:
(2)检测机构:
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1.1 承包人配置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 另作约定:
51.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3.1 (略) 位有:
56.工程变更
56.4 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
发包人采纳承包人建议带来利益的计奖方法:
58.竣工验收
58.1竣工验收标准: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合格
58.8 单位 (略) 位的验收
□ 合同工程无单位 (略) 位的,本款不适用。
□ 合同工程有单位 (略) 位的,各单位 (略) 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1) (工程名称) (略) 位,计划竣工时间为 ,
其范围包括:
(2) (工程名称) (略) 位,计划竣工时间为 ,
其范围包括:
58. (略) :
□ 按通用条款规定。
□ 另作约定:
58. (略) * 的撤离
□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的人员和 (略) (略) 。
□ 另作约定:
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59.1 缺陷责任期的约定:
59.8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
61工程量
61.1清单工程量包括的工作内容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
62工程计量和计价
□ 按通用条款规定。
□ 另作约定:
63.暂列金额
63.1 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元。
65.暂估价
65.1招标暂估价项目
必须招标暂估项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材料、工程设备:
□专业工程:
65.3 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 元。
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66.1 提前竣工奖
(1) 提前竣工奖额度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
(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
□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_________________元。
□ 另作约定:
□ 按2010年 (略) 建设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
66.2 误期赔偿费
(1)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 元。
(2)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
□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_________________元。
□ 另作约定:
67.工程优质费
67.1 工程优质费的计算方法:
□ 没约定工程优质费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工程优质费的,其计算方法:
67.2 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
□ 按通用条款规定。
□ 另作约定(合同工程同时获得下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
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合同价款的___3__%;
省级工程质量奖,合同价款的_____2__%;
市级工程质量奖,合同价款的_____1___%。
□ 按2010年 (略) 建设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
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8.1 合同价款的约定:
68.1.1 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有误时,实施后结算按下调整:
68.1. (略) 分项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值高于投标合价的,结算时综合单价按A值计算,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A=分部分项工程投标合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
68.1. (略) 报价累计值高于投标总价的,结算时,综合 (略) 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B%调整后计算,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B%=投标总报价/调整后总价,调整后总价是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无误或经第68.1.2条款修 (略) 分项工程总价)。
68.2 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
□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
□ 另作约定:
68.2(9)调整合同价款的其它事件
■ 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
72.工程变更事件
72.4 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 (略) 控制价综合单价的,则以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若有错漏则以调整后为准)确定。
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
73.2 工程量的偏差, (略) 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 按以下方法调整: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略) 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有偏差时,在±5%(含±5%)以内的,工程结算时不得调整;超过±5%(不含±5%)时或缺项、漏项的, (略) 文件规定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73.3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 按以下方法调整:
75.现场签证事件
75.3 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
76.物价涨落事件
76.1 调整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的方法
□ 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的,本款不适用。
■物价涨落超过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
(略) 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 (略) 控制价编制时(以下简称编制时)采用的相应单价或价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工程价款:
(1)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应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数 (略) 期平均价格与编制时人工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调整人工费。
(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涨落分别超过5%和10%, (略) 分的价格应予调整。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数 (略) 期平均价格与编制时相应价格或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但应扣除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利一方承担上述幅度的风险费用。
78.支付事项
78.2 计算利息的利率
□ 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 另作约定:
79.预付款
79.1 预付款的约定及管理
(1) 预付款的约定
■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 元,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专用条款的约定。
(2) 预付款最高限额
□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30%,即 元。
□ 另作约定:
79.2 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期限:
□ 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项工作后的7天内。
□ 另作约定:
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
□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 其他方式:
79.5 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
(1)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发包人应按照本项目合同总造价的4%(最多不超过300万元),即 元,一次性提取资金存入承包 (略) 开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 (略) : ;账号: ;户名: )。
(2)工资支付保证金的提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筑施工企业因不可抗力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支付工人工资;
② (略) (略) 停工、竣工,尚未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③因非法转包、分包工程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企业(个人),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确实无法支付的;
④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工程项目负责人逃匿或死亡,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的;
⑤建筑施工企业确实无法支付拖欠工资, (略) 会保障和住房规 (略) 门审查确实需要提取的其他情形。
(3)当承包人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时,承包人经责令限期支付工人工资后,逾期不予支付工人工资,且符合规定的保证金提取条件的, (略) (略) 门征询住房规 (略) 门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发出《支付工人被拖欠工资通知书》。 (略) 收到《支付工人被拖欠工资通知书》后,应在2日内将专户相应资金划拨到 (略) 结算账户,并函告相应 (略) (略) 门和住房规 (略) 门。 (略) 代发工资的,由承包人通知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本 (略) (略) 结算账户后办理支付。
(4)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分包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拖欠或者克扣工人工资的,按照《 (略) 省工资支付条例》 (略) 。
(5)项目分包建设的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的,可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程保证金在未结清工程款的额度内先予垫付,并依照《 (略) 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相关款项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抵扣。
(6)保证金专用帐户资金提取后,开户的承包人应当在30日内等额补齐,并 (略) 存款凭证复印 (略) 在 (略) (略) 门。未按规定补足保证金 (略) 分的, (略) (略) 门会同住房规 (略) 门责令改正;未按要求改正的,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住房规 (略) 门 (略) 为予以公布。
(7)保证金专用帐户资金不 (略) 拖欠工资的,按欠薪比例发放。
(8)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的,承包人 (略) 前在阳 (略) (略) 网、 (略) (略) (略) 及工程 (略) 的显眼位置公示工资支付情况,公示期为30日。 (略) 、未发生拖欠工资的,开户的承包人可凭发包人和承包人出 (略) 证明、已全额支付工资的凭证和已经公示的凭证,填写《注销保证金专用帐户申请表》,经签订保证金专用帐户管理协议 (略) (略) 门及住房规 (略) 门加具意见后, (略) 申请退回尚存的保证金专用帐户资金并销户。
(9)本款未尽事宜,执行《 (略) 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阳府〔2015〕21号)有关规定。
80.安全文明施工费
80.1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
(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范围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略)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
(2)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 元。
80.2 支付申请的提交与核实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 (略) (略) 投保,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工伤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需 (略) (略) 门有关规定及施工 (略) ,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81.进度款
81.1 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1)支付期限
□ 以月为单位。
□ 以季度为单位。
■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进度预算及报表后,次月10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按完成实际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付至合同承包价(不含暂列金额)的80%时,不再支付工程进度款。备案验收通过后,待工程结算 (略) 门审定后,发包人扣除3%的工程保修款后28天内,余额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
81.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 元。
82.竣工结算
82.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 其它约定:
(1)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结算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该费用如发生增减, (略) 分费用列入增减工程造价。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略) 门认可)并交付使用后,承包人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并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送交结算资料后,由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审核,经发包人认定确认后,再通 (略) 竣工决算。若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其竣工工程结算由建设项 (略) 门审核。
(3)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四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后,持工程结算资料向发包人申请结算余款。
83.结算款
83.1提交竣工支付申请
(1)竣工支付期限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 另作约定
(2)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 另作约定:
84.质量保证金
84.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3%,即 元
□ 其他为 。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
留,扣留的比例为3%。
□另有约定:
84.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双方约定质量缺陷期(即竣工验收之日起计满二年)后,发包人接到承包人返还保修金申请14天内,将保修金3%返还承包人,不计利息。
85.最终清算付款
85.1 提交最终结算支付申请
(1)最终清算支付申请
提交份数:
提交期限:
(2)最终清算支付时限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最终清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
□另有约定:
86.合同争议
86.4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
(1)
(2)
(3)
86.6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94.合同份数
94.1 约定提供合同文件
提供合同文本: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 另有约定:
94.2 合同正副本效力
合同的份数:正本 份,副本 份。
其中:发包人正本 份,副本 份,
承包人正本 份,副本 份
(略) 分 附 件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
1.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
2.
3.
2.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 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 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 * 年;
6.其他项目 。
3.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 (略) 或委托第三方保修。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 (略) 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 (略) (略) 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 (略) 分《通用条款》第84 条赋予的规定一致。
6.其他
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
6.2 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廉 政 合 同
发包人: (全称)
承包人: (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略) 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
(略) 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 (略) 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 (略) 为, (略) 门举报、 (略) 理 (略) 理
结果的权利。 (略) 门的,可按 (略) 分《通用条款》第87 (略) 理。
2 发包人义务
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
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
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
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
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
(略) * ,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承包人义务
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 (略) 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
付的任何费用。
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
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 条和第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 条和第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 年内不得进入 (略) 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 (略) 门 (略) ,并由合同双方当事 (略) 门
相互约请 (略) (略) 检查。
6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 (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
8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 (略) 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 (略) 门一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略) 门:(公章) (略) 门:(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格式1
履约担保
(发包人全称):
鉴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 (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签署),并保证承包人按 (略) 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交合同指定 (略) (略) 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愿意为承包人出具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如果 (略) 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方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发包人因该项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发包人要求的第 天内予以支付,发包人应提供承包人有上述违约或违背合同事实的证据或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发包人首先向承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
我方承诺:不 (略) 知晓或同意,我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 (略) 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
本担保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第15天起失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格式2
支付担保
(承包人全称):
鉴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签订 (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签署),并保证发包人按 (略) 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支 (略) 合同价款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发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交合同指定 (略) (略) 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愿意为发包人出具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向承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如果 (略) 合同过程中不按合同 (略) 合同价款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方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承包人因该项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承包人要求的第 天内予以支付,无需承包人出具任何证明或陈述理由。
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承包人首先向发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
我方承诺:不 (略) 知晓或同意,我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 (略) 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
本担保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除质量保证金外,发包人向承 (略) 合同价款完毕后第15天起失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
格式3
工程项目一览表
项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发包人
4 设计单位
5 监理单位
6 (略) 单位
7 承包人
8 工程总投资
9 计划开工日期
10 计划竣工日期
11 工程质量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4
承 (略) 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名单
工程名称:
说明:1、表中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要变换,应照通用条款2 (略) 。
2、表中人员必须在承包人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3、承包人应提供表中人员的聘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第七章
施工图纸(略)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第九章
招标控制价
(公布的内容应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单项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等,不得采用以工程总价金额方式公布)
(略) 文件关于履约担保采用方式的更正通知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0:00:00 入库时间:Label
信息类型是:招标变更 信息来源:http:/ 点击查看>>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二、投标人须知 ………………………………………………………………( )
(一)总则…………………………………………………………………………( )
(二)招标文件……………………………………………………………………( )
(三)投标文件……………………………………………………………………( )
(四)开标规定……………………………………………………………………( )
(五)资格后审……………………………………………………………………( )
(六)评标定标……………………………………………………………………( )
(七)中标确认……………………………………………………………………( )
(八)合同授予……………………………………………………………………( )
(九)相关规定……………………………………………………………………( )
(十)附件…………………………………………………………………………(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一、资格后审文件格式…………………………………………………………( )
二、商务文件格式………………………………………………………………(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
第六章 (略) 文件及合同范本的补充/修改……………………… ( )
第七章 施工图纸………………………………………………………………( )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
第九章 招标控制价……………………………………………………………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 (略) 区 (略) (略) 会〔2015〕 (略) (略) 门备案。 (略) ,选定施工单位承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该项目位 (略) 区中州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项目占地7970平方米,新建一幢3层框架结构共3318平方米, (略) 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营运运作的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671.87万元,资金来源于区财政拨款和自筹解决。资金到位50%。
1.2工程建设地点为: (略) 区中洲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 ;
1.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 9 月 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 年12月23日,工期110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达: 国家合格 标准。
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 (略) 内容。
3、投标人 (略) (略)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 (略) 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略)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省外企业应以广 (略) 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进粤企业及人员诚信信 (略) 页的打印件原件作为进粤手续, (略) 文件发出后的时间,投标人须将该进粤手续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 (略) 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低价评标法)
8、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
9、 (略) : (略) 市公 (略)
10、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7 日至 2015 年 8 月 26 日。
11、 (略) 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于2015年8月 27 日 9 时 30分至 10 时00分将投标文件提交到 (略) 市公 (略) 一 楼 一 开标室,开标会将于同一时间、 (略) 。 (略) 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略) 市公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招标人) 点击查看>> (代理人) 点击查看>> ( (略) )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阳 (略)
2015 年8 月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选项□√确定的内容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2 招标人 (略) (略) (略)
1.3 招标代理机构 阳 (略)
1.4 工程名称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
1.5 建设地点 (略) 区中洲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
1.6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7970平方米,新建一幢3层框架结构共3318平方米, (略) 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营运运作的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总投资671.87万元。
2.1
2.2 资金来源
及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于区财政拨款和自筹解决,资金到位50%。
3.1
3.2 招标范围
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施工图 (略) 内容。
4.1 投标人
资质等级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 (略) (略)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
4.2 项目负责人资格
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 (略) 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略)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4.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1
5.2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
分包人资质要求:
6.1 现场踏勘 不组织(自行踏勘),
踏勘地址: (略) 区中洲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
9.0
10.0 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期限 1.招标人澄清、修补或补充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
2.投标人质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
招标人答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
11.1 承包方式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
12.1 质量标准 国家合格标准
12.3 工期要求 2015年 9 月 5 日计划开工 2015年 12 月 23 日计划竣工
招标工期: 110 日历天
13.0 工程预付款
及进度款 1.预付款
□√没有预付款。
□有预付款,预付款按合同价款的 %,即 元。
2.进度款
进度款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进度预算及报表后,次月10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按完成实际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付至合同承包价(不含暂列金额)的80%时,不再支付工程进度款。备案验收通过后,待工程结算 (略) 门审定后,发包人扣除3%的工程保修款后28天内,余额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18.1 工程报价方式
和报价要求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略) 控制价为 点击查看>> .90 元人民币(大写: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其中: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点击查看>> .33 元;②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用3441.44元;③暂列金额为 点击查看>> .5 元,上述三项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参与下浮,否则 (略) 理。
(略) 人设置的投标报价上 限 点击查看>> .13元﹝投标报价上限=﹙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88 %﹢暂列金额﹞,否则 (略) 理。
19.1
19.2 投标有效期 □√45天内有效 □60天内有效
□90天内有效 □ 天内有效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0.5 万元人民币(大写: * * 万 * 仟 元)。 (略) 人委托的 (略) 市公 (略) 保证金专户( (略) : (略) (略) (略) ;帐号: 点击查看>> ;户名: (略) 市公 (略) (略) )。
不能 (略) 提交如下投标保证金凭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银行转 (略) 即付汇票原件;
2、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1.0 投标文件编制
要求 (略) 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 (略) 装订、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文件份数
及要求 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各一份正本, 五 份副本),必须胶装书状成册。投标文件副本内页可从正本复印, (略) 文件投标须知第21.4款规定。
22.1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及其截止时间 提交起止时间:2015 年8月27日9时30分至 10 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8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现场提交地址: (略) 市公 (略) 一 楼 一 开标室
23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15 年 8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市公 (略) 一 楼 一 开标室
23.1
23.2 参加开标会议
人员要求 1.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同时凭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证件)进场, (略) 代理机构的核验;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开标会;
3.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 (略) 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证件)。(备原件核查)
25.2 (略) □√ (略) 由 7 名成员组成。其中:
□√招标人委派 1 名 □√招标代理人委派 1 名
□√ (略) 5名
29.1 (略) □√ (略) 由 5 名评委组成,其中:
□√全部评委在专家库中抽取;
□ 5 名评委在专家库中抽取, (略) 人委派。
32.0 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选定下列评标办法:
□√采用低价评标法:取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上述方法产生多个投标人中标的投标报价并列时, (略) 抽签确定最后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取综合得分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数并列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报价相同的, (略) 抽签确定排序。
32.0 项目评标方式 □√明标评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明标评标方式。
□明暗结合:技术文件采用暗标, (略) 分采用明标评标。
35.4 中标通知书
发放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19.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
38.1 履约担保要求
1、本工程的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方式。不接受其他担保方式。
中标下浮率低于20%(含20%)时,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中标下浮率高于20%时, (略) 控制价之间的差额。
39.1 合同备案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9.1条款
其他要求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项目概况
1.1根据《 (略) 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方式选定承包人。
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略) 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含 (略) 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标后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4.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略) 理: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
(3)为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略) 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 (略)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人代表的;
(11)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因违反国家、省的工资支付规定和《 (略) 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阳府〔2015〕21号)有拖欠或克扣 (略) 为,被住房规 (略) 门 (略) 准入、招投 (略) (略) 罚期限内的;
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
4.6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投标人 (略) 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 分包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也不得对依法实施的 (略) 干预,应当允许投标人将 (略) 分非主体、非关 (略) 分包。
5.2 投标人拟将允许分包的 (略) 分非主体、非关 (略) 分包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按照第4章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6. (略)
6.1 招标人不集中 (略) ,由投标人按投标人 (略) 述地点,自己组 (略) 及 (略) 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 (略) (略) 资料。投标人 (略) 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一切责任事故。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 (略) 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 通用规定
7.1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7.2货币名称
招标投标文件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7.3计量单位
招 (略) 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4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5保密责任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6本 (略) (略) ,除特别指明外,是指 (略) 市公 (略) 站(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7.7 (略) 指天或日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 (略) 时间。
7.8 (略) 称的中标下浮率,其计算公式为: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00%。
7.9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7.10 (略) 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 (略) 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7.11 (略) 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包括: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基建资金,政府性基 (略) 排的基建资金,财政预算外资 (略) 排的基建资金,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基建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中央和省对 (略) 市追加的基建资金。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第六章 (略) 文件及合同范本的补充/修改
第七章 施工图纸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第九章 招标控制价
8.2 除8.1内容外, (略) 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和答疑内容,构成招标 (略) 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
9.1 (略) 上发布后, (略) 文件有遗漏或不够完善的, (略) (略) 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 (略) 上公布。澄清、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截标时间。
9.2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网上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 (略) (略) 分,具有约束作用。 (略) 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招 (略) 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澄清、修改或补充资料造成的后果, (略) 承担。
10.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疑
10.1 (略) 文件后, (略) (略) 有内容, (略) (略) 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损、 (略) 文件有任何疑问(但对工程量偏差在±5%以内的,不予受理), (略) 人提出澄清(质疑)要求,且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及其人员的标识。
10.2 对于投 (略) 上疑问, (略) (略) 文件的澄清(质疑)要求。 (略) 文件的澄清(答疑) (略) (略) 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 (略) 文件的澄清(答疑)内容,招 (略) 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澄清(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 (略) 承担。
11.工程承包方式
11.1 本招标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
11.2 (略) (略) 由 (略) 组织采购供应,但所有材料必须与投标文件材料相符,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12.工程质量、工期及有关要求
12.1 本工程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工程验 (略) 的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技术文件为依据。
如施工质量不合格,中标单位须负责返工直至达到合格要求,所造成的损失和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2.2 提倡优质优价,鼓励创建优质工程
为倡导建设工程优质优价, (略) 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完成工程任务的基础上,对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建设单位应按工程中标价的1.0%给予中标单位奖励;对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建设单位应按工程中标价的2.0%给予中标单位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建设单位应按工程中标价的3.0%给予中标单位奖励。
12.3 工期的要求及规定
(1)、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日历天(含节假日、停水、停电、风雨天在内)内完成 (略) 施工项目。开工及竣工日期以承包合同签订规定为准。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其工期可相应顺延,但必须经 (略) 签证。
13.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及有关规定在双方承包合同专用条 (略) 。
14.工程竣工结算办法
14.1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但结算时下列情况则给予调整:
(1)发包人引起的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3)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的和甲乙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调整的因素。
14.2 发包人引起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结算依据和方法。
工程发生变更,其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的投标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量的综合单价( (略) 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略) 控制价综合单价的,则以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若有错漏则以调整后为准)确定。
(2)合同的投标书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可参照类似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的投标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和计价办法、施工相应时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格-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00%”。
(4)合同的投标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施工相应时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信息缺项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计价办法、 (略) 调查的有合法依据的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
(5)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清单子目工作内容有变而需要按以上条款重组综合单价的,在扣减原工程子目价款时, (略) 控制价对应子目综合单价×承包人报 (略) 扣减。
14.3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结算时按国家规定调整,该费用如发生增减, (略) 分费用列入增减工程造价。
14. (略) 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 (略) 控制价编制时(以下简称编制时)采用的相应单价或价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工程价款:
(1)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应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数 (略) 期平均价格与编制时人工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调整人工费。
(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涨落分别超过5%和10%, (略) 分的价格应予调整。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数 (略) 期平均价格与编制时相应价格或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但应扣除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利一方承担上述幅度的风险费用。
14.5有关价格涨落未尽事宜,按阳住建[2010] (略) 。
14.6 凡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其竣工工程结算由建设项 (略) 门审核。
15.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及说明
15.1 (略) 南粤 (略) 提供的《 (略) (略) 工程设计图纸》、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说明。
15.2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
15.3 地方标准: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等的若干意见(粤建造发﹝2013﹞4号)、关于实施《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等的若干意见(粤建造发﹝2014﹞4号)。
15.4 采用定额:《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 (略) 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略) 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及本地区工程计价的有关规定,按清 (略) 计价。
15.5 材料价格:执行2015年6月份《 (略) 市工程造价信息》的材料价格, (略) (略) 价格。
15.6 人工工资:按阳住建通﹝ * 号文规定84元∕工日计算。
15.7 费用计算:管 (略) 市管理费计算,利润按18%计算,措施项目费、预 (略) 当地建设工 (略) 相关文件规定计算,税金按当地有关规定计取,材料检测和试验费按定额规定计算,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按阳住建﹝2011﹞11号计算及 (略) 市收费标准计取相关费用。
(三)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 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组成
16.2 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6.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6.2.2 授权委托书;
16.2.3 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
16.2.4 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按照招标人要求填报):
(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附表1)
(2)投标承诺书(附表2)
(3)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表(附表3)
(4)拟派驻招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附表4)
(5)投标保证金(附表5)
(6)其它资料(附表6)
16.3 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6.3.1 投标函;
16.3.2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6.3.3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7.投标文件格式
17.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6条中规定的内容, (略) (略) 提供的 (略) 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7.2 (略) 文件的 (略) 材料, (略) 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18.投标报价
18.1 (略) 文件投标人 (略) 规定的方式。
18.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8.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略) 工程范围 (略)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8.4 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 (略) 文件给予修改, (略)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内。
18.5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略) 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有偏差时,在±5%(含±5%)以内的工程结算时不得调整;超过±5%(不含±5%)时或缺项、漏项的,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18.6 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有误时,实施后结算按以下办法调整:
18.6. (略) 分项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值高于投标合价的,结算时综合单价按A值计算,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A=分部分项工程投标合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
18.6. (略) 报价累计值高于投标总价的,结算时,综合 (略) 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B%调整后计算,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B%=投标总报价/调整后总价,调整后总价是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无误或经第18.6.1条款修 (略) 分项工程总价)。
18.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文件的有关规定、 (略) 情况、施工设计图纸、 (略) (略) 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 (略) 价格,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施工、技术和资金能力,以及企业自 (略) 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报价竞争。
18.8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招标工程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间, (略) 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9.2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者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0.投标保证金
20.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 (略) 规定的数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略) 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0.2 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由投标人 (略) 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登记、查验和保管,现场监督人员对 (略) 监督, (略) 人员对 (略) 见证,投标人按规定将投标保证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20.3不能 (略) (略) 转 (略) 即付汇票或其投标保证金不是从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资格。
20.4 评标后,投标人 (略) 转 (略) 即付汇票于评标会结束后即时退回投标企业,评审结果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在评标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
20.5在查验或转帐时,凡经查核投标保证金是空头支票(汇票) (略) 文件指定账户的投标人,由招 (略) 门对该投标人作出停止半年参加本市 (略) 罚, (略) 为记录,并在 (略) 市公 (略) 上公示,对中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20.6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中标人办理履约担保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到投标人转出投标 (略) 账户; (略) 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到投标人转出投标 (略) 账户。
20.7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招标终止;
(2) (略) ;
(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
20.8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8.1在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
20.8.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承包合同的;
20.8. (略) 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略) 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20.8.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 (略) 文件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由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如有)组成,不需技术文件评审的项目一般不用编制技术文件。
21.2 (略) 文件格式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扫描签字方式等无效)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签字或盖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 (略) 理。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其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1.3 除投 (略) 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 (略) 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 (略) 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1.4 投标文件内页统一用白色A4复印纸黑色字体打印,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签字,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A4纸封面,并胶装书状成册;技术文件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白色A4纸封面,并胶装书状成册。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副本内页如需从正本复印的, (略) 有需签字盖章 (略) 签字盖章,从正本复印的签字盖章无效。正本和副本如 (略) ,以正本为准。
21.5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如有)正本封面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但副本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
21.6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正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两个内层包封再合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商务文件的包封同资格后审文件。
21.7 投标文件的内层和外层密封上均应写明(注明):
(1)招标人名称;
(2) (略) 工程编号;
(3)投标文件的内容(如资格后审文件);
(4) 2015 年 8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 (略) 。
21.8 投标文件中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的内层密封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
21.9 投标文件中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的内层 (略) 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外层密封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外层 (略) 应加盖密封章。
21.10 投标文件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装订、密封和标记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提交
22.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 (略) 文件规定的 (略) 市公 (略) 开标地点。
22.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需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
22.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1条有关要求规定密封标记,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22.5 招标人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6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5家的,本次招标活动失败, (略) 方式,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四) 开标规定
23. 开标
23.1 招标人按本投标人 (略)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拟参加本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开标会。
23.2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管理 (略) (略) 门等相关人员应持本单位介绍信(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证件)参加开标会。
23.3投标人应在开标会上提供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的文件及证书原件 (略) 核验。
23.4 (略) 代理机构主持,其程序如下:
(1)开标会开始,主持人宣布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
(2) (略) 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 (略) 等单位代表情况;
(3)主持人公布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代表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 (略) 核验,并宣布核验结果;
(5)招标人委托投标人或监督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 (略) 检查,并宣布检查结果;
(6)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 (略) 等单位代表对 (略) 签字确认;
(7) (略) 文件的要求把符合条件的有效投标人的资格后审文件送资格审查;
(8)开标会结束。
23.5招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外层包封。
23.6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 (略) ,并退回给投标人。
23.7招标人对 (略) 记录,并存档备查。
23.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 (略) 提供, (略) 作出答复,并作记录。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1 开标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资格后审和评标:
24.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查验的(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4.1.2 投标人未提供与本次投标的相关文件及证书原件供开标评标会核验的;
24.1.3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21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4.1.4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1.5 (略) 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五) 资格后审
25. (略)
25.1 (略) 人依法组建,负责资格审查具体工作,在开标后评标 (略) 。资格后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25.2 本项目 (略) 组成人员数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招标人推荐1人,代理机构推荐1人,其余从公 (略)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略) 人推荐的代表担任。
26.资格后审评审标准
26.1 资格后审将面向符合本工程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或其联合体。
26.2 (略) 项目的资格后审文件, (略) 项目的工程基本情况和资格后审的目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26.3 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后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后审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和本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以及本工程投标人须知附件4和附件5中约定的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26.4 详细评审前, (略) (略) 份成员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文件材料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等有关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与原件 (略) 审查验证。各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本工程投标人须知附件4和附件5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接受审查验证。
26.5 未能按投标人须知附件4和附件5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提交相关原件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无复印件的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后审文件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因此导致其投标资料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要求的,应视为无 (略) 理。审查验证后,有关人员应形成书面审查验证记录,作为详细评审的依据。
27.资格后审方式
27.1 (略) 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 (略) 审核,认定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合格投标人。
28.合格投标人确定
28.1 当资格后审只设置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时, (略) 根据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结果记录,对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 (略) 详细评审。 (略) 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确定为合格的投标人。
28.2 当资格后审设置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时, (略) 根据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结果记录,对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 (略) 详细评审。 (略) 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确定为合格的投标人。
28.3 (略)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 (略) 澄清说明, (略) 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
28.4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 (略) 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 (略) 投标程序。
(六) 评标定标
29. (略) 组成
29.1 (略) 组成人员数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评标 (略) 负责。资格后审工作结束后,由公 (略) 随 (略) 专家 (略) 全体成员进入评标室,首先 (略) 主任,由主任主持评标工作, (略) 文件及有关规定独立开展评标工作。
29.3 (略) (略) 评标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程序要求记录。 (略)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标 (略) 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30.评标过程的保密
30.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0.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 (略) (略) 施加 (略) 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 (略) 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1.投标 (略) 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 (略) 文件格式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法定代表人、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
(2) (略) 文件要求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等方面分别作出响应和书面承诺的。
(3) (略) 人设置的投标报价上限的。
(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5)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6) 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2条要求提供的。
(7) (略) 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
(8) (略) 文件投标人须 (略) 列的串通投标、弄虚 (略) 为的。
(9)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32.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见第3章)
(略) 人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
1、采用低价评标法的,选择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人。
33. 评标定标程序
33.1低价评标法评标定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2)工作人员把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 (略) 进行评审;
(3) (略) 逐一对各投标人的 (略) 符合性审查,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作出响应以及投标报价是否为有效投标报价;
(4) (略) 确认对合格的商务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按低至 (略) 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三个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时, (略) 抽签确定排序,写出书面评标报告;
(5)主持人公布各投标人报价;
(6)进入商务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签名确认报价;
(7)未进入商务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签名确认退还未拆内层包封的投标文件;
(8)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
(9)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评标、定标的有关内容,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案;
(10)评标、定标会议结束。
33.2 评标过程中, (略) 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该项目招标失败, (略) 方式。
(七)中标确认
34中标公示
34.1评标会结束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招 (略) 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应于2015 年 8 月 28 日起在 (略) 市公 (略) 上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4.2 (略) (略)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略) 投标活动。
35.中标确定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35.1 中标确定。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35.2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略) 。
(1)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 (略) 合同的;
(3) (略)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 (略) 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 (略) 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的。
以此类推, (略) 。在确定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前,也 (略) 中标结果公示。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或确定为中标无效的, (略) 方式。
35.3 招标人确认中标结果后打印中标通知书,将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发放到中标人及各相关单位。
35.4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19.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
35.5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 (略) 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5.6 (略) 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略) (略) 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略) 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之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 (略) 理决定。
36.授标及废除授标
36.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 (略) 为之一的,废除授标:
(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与其他投标人串 (略) 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不是从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
(4) (略) 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
(5) (略)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在前一个年度内,因 (略) 项目的投标, (略) 政部门取消本企业第二年在 (略) 市 (略) 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资格的;
(7)在投标前一 (略) (略) 市区域内的中标 (略) 在地缴纳营 (略) 得税承诺的;
(8)技术文件中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与资格后审文件中的拟派驻人员不一致的;
(9)中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含 (略) 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同时在两个或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10) (略) 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除授标的其他情形(含4.4条款之一的和4.5条款)。
36.2 中标人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35. (略) (略) 方式。
36.3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招标人如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的;
(2)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
(3)或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
(4)或者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八)合同授予
37. 合同授予
37.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人须 (略) 确定的中标人。
37.2 (略)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定施工承包合同, (略) 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7.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7.2条的规定与中标人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略) 以投标保证金额罚款。
37.4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7. (略) 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 (略) 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5 中标人应当按照施工承包 (略) 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任务转让(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他人。
38.6 (略) 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应 (略) 在 (略) 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招标人应按照施工合同总造价的4%(最多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将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入中标人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住房规 (略) 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管理、支付及销户 (略) 《 (略) 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阳府〔2015〕21号)及有关规定。
38. 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
38.1 本工程的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方式。不接受其他担保方式。
中标人应当在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下浮率低于20%(含20%)时,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中标下浮率高于20%时, (略) 控制价之间的差额。
38.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8.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承包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 (略) 分予以赔偿。
38.3 招标人在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也应当按本须知第38.1款规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38.4 (略) (略) 门存档。
39. 合同备案
39.1施工承包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应按阳建[2008]39号文规定,将施工承包合同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略) (略) 门存档。
(九)相关规定
40.串通投标和以其他方 (略) 为的认定
40.1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4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 (略) 为。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 (略) (略) 门联合调查是否有涉 (略) 为:
(1) (略) 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相差的比率少于1.5%(含1.5%)的;
(2) (略) 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相差的比率少于2%(含2%)的;
(十)附件
附件1:招标工程情况介绍
附件2: (略) 投标资格后审程序
附件3:招标投标分段限时投诉的规定
附件4: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5:资格后审附件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6:资格后审备查原件清单
附件1:
招标工程情况介绍
(提示招标人:本章节为必填内容,招标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并作为投标、评标的重要参考。如因招标人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本章节内容, (略) 人承担。)
一、工程概况、工程规模、结构型式的介绍
1、 工程地址:该项目位 (略) 区中州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
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7970平方米,新建一幢3层框架结构共3318平方米, (略) 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营运运作的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671.87万元,资金来源于区财政拨款和自筹解决。资金到位50%。
3、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 110 日历天,质量: 国家合格 标准
4、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情况:三通
5、工程地质情况:/
6、 (略) 位特征:/
7、其它:/
二、工程主要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等内容的介绍
无
附件2:
(略) 投标资格后审程序
一、 (略) 和招标文件
(一)发布内容
(略)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略) 和招标文件, (略) 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须按规定在 (略) 市公 (略) 、 (略) 省招 (略) 、广 (略) 上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及招标控制价须一同在 (略) 市公 (略) 上发布,招标控制价发布的内容应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单项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等,但不得采用以工程总价金额方式公布。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止,一般不得少于20日。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及招标控制价。
三、澄清、修改、答疑和踏勘
(一) (略) 文件有遗漏或不够完善的, (略) (略) 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略) (略) 门备案,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 (略) 上公布。澄清、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截标时间。 (略) 文件的补充,是招标 (略) 分。
(二)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 (略) 上答疑。 (略) 事宜的质疑以不署 (略) 上提出,截标时间10日前停止质疑。 (略) (略) 文件的疑问, (略) (略) (略) 上发布。 (略) 文件的补充,是招标 (略) 分。
(三)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略) 踏勘, (略) 工程的具体位置。投标人 (略) 情况的, (略) 现场踏勘。
四、开评标会议安排
(一)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 (略) 门备案后, (略) 代理机构到公 (略) 窗口办理项目交易登记,申请安排开评标会议。
(二)若变更截标时间时,招标人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略) 文件补遗备案,到公 (略) 窗口变更截标时间和会议时间, (略) 。
五、截标
投标前,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3人,其人员应持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明(证件)到招标文件预定的公 (略) 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带齐相关证明资料而导致无法办理截标手续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人的确定
(略) 项目,不再设报名环节, (略) 截标前的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必须在截标时间前的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不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
七、开标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略) 负责,在开标 (略) , (略) 代理机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有关专家从公 (略)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成员数的三分之二。 (略) 工作人员负责全程服务, (略) 门负责全程监督。
(一)工作人员在投标人和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逐个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
(二) (略) 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 (略) 审核,认定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合格投标人。
(三)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 (略) 方式。
(四) (略) 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 (略) 澄清说明, (略) 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
(五)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 (略) 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
八、评标
(略) 人 (略) 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 (略) ,其组成人员 (略) (略) 专家组成。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 (略) 后续评审。工作人员在评标专家和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逐个开启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 (略) 文件的评审标准逐项评审。
当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 (略) 方式。
九、投标保证金
(略) 文件规定以本企业基本 (略) 转 (略) 即付汇票, (略) 人委托的公 (略) 帐户, (略) 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登记、查验和保管,现场监督人员对 (略) 监督, (略) 人员对 (略) 见证,投标人按规定将投标保证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不能 (略) (略) 转 (略) 即付汇票原件及其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评标后,投标人 (略) 转 (略) 即付汇票于评标会结束后即时退回投标企业,评审结果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在评标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
附件3
招标投标分段限时投诉的规定
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本工程招标投标各 (略) 理按“分段限时投诉” (略) 。投诉人超过本规定要求投诉时效的, (略) 门可以不受理该投诉。
一、对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公告发布首日起5日内。
二、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投诉时限:截标时间10日前。
三、对开标结果的投诉时限:开标结束后资 (略) (略) 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
四、对资格后审结果的投诉时限:公布资格后审结果后评标前, (略) 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
五、对评标结果投诉时限:中标结果公示期间。
六、对合同签订的投诉时限:中标人确定后合同签订前。
附件4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合 格 条 件
1 市场准入资格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略) (略)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
3、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2 投标承诺书 见附表2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 (略) 省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略)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投标保证金 (略) 文件要求的时间、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5 资格后审文件
签署 (略) 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1.2条款规定签字、盖章。
6 资格后审文件
份数和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2条要求提供
7 委托代理人
要求 提供与本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 (略) 保管理机构确认本项目开标日前半年内至少五个月与本 (略) 保关系证明。
注:1.本合格条件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对,其所提供原件应当封装在档案袋内,封面列明原件的名称及数量,截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格式参考附件6),未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投标文件 (略) 理。
2.省外企业应以广 (略) 中“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的进粤企业及人 (略) 页的打印件原件作为进粤手续, (略) 发布后的时间,投标人须将该进粤手续装订于资格后审文件中。否则, (略) 理。
3.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和签署投标文 (略) 第7项要求,但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或签署投标文件的必须按第 (略) 。否则, (略) 理
附件5
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 /
/
备注:1、本附加合格条件不能用于低价评标法评标的项目;
2、招标人如有要求, (略) (略) 门批准后实施,主要为投标人近几年具有一定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已竣工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应按附表3填报)和奖项证书等。但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后审附加条件。
3、 (略) (略) 门批准后实施的附加合格条件与附表3要求有冲突时,已批准后实施的事项为准(可按附表3修改填报)。
附件6
资格后审备查原件清单
投标人名称:
序号 原件名称 数量 备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略) 保证明(委托人)
6 进粤手续 限省外企业提供
7 …
8 …
9 …
注:此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按本工程(附件 (略) 需原件)的实际需要或增或减填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基本原则
评标工作应依据《 (略) 投标法》及 (略) 省、 (略) 投标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 (略) 。 (略) 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 (略) 评价和比较。
二、评标组织
(略) 人依法 (略) 负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 (略) 在公 (略) 专家库随机抽取。 (略) 的决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评标工 (略) (略) 门的监督。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三)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评审;
(四)询标澄清投标文件的疑问;
(五)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办法(选定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本工程采用低价评标法评标,对符合性审查合格后、 (略) 商务文件评审,取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后审文件格式
(略)
投标文件
招标工程编号:××( )第 号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后审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后审文件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
(四)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附表2 投标承诺书
附表3 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表
附表4 拟派驻招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附表5 投标保证金
附表6 其它资料
注:目录内容由投标申请人根据资格后审实际 (略) 增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文件由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不必提交本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交授权委托书。
2 、本授权委托书单独使用时(含联合体各成员)投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
资格后审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 (下称“申请人” )的名义,在充分理解资格后审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1.
2.
3.
2、资格后审文件须附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4、附件5规定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原件或其原件的复印件(其中证书、证件应全面反映其实质性有效内容,含封面页、业务范围页、变更页、延期页等)并装订成册,以复印件装订成册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验。
3、按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递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 (略) 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证明资料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联系1: 电话:
联系2: 电话: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联系1: 电话:
联系2: 电话: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1: 电话:
联系2: 电话: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联系1: 电话:
联系2: 电话: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 (略) 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5.2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权利。
5.3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文件未按照本申请书第二点要求提供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等资料并装订成册或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的,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等方面的权利。
5.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等方面的权利。
5.5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
6、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 (略) 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投标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本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
(四)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略) 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8 主营范围
1.
2.
3.
4.
…
…
9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0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1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注:1、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者联合体成员都须填写此表。
2、如果投标申 (略) 分工程,则这些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3、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者联合体成员均须在本表后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包括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内容,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应包括承包工程范围,企业变更栏和企业资质年检记录等内容,否则评审时相应内容不予确认,但招标人允许补充的除外。
附表2
投 标 承 诺 书
本人 (法定姓名) (身份证号码)是 (企业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企业此次参加 (工程名称)的投标。就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略) 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 (略) 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0.1款、40.2款、40. (略) 列的串通 (略) 为的。
三、本企 (略) 提交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的原件或 (略) 数据、内容是真实有效的, (略) 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0. (略) 列弄虚 (略) 为的情形,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略) (略) 门 (略) 门 (略) 理。
四、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贿的手段 (略) 为。
五、在参加本次投标过程中,如遇与本企业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投标项目的,愿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略) 项目的公正性。
六、本企业在投标前一年内没有因 (略) 项目的投标, (略) 门取消本企业第二年参加阳 (略) 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的情形。
七、在本次投标活动中,如果本企业 (略) 为的, (略) (略) (略) 罚。
八、本企业在投标前一年内没有因违反国家、省的工资支付规定和《 (略) 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阳府〔2015〕21号)拖欠或克扣工 (略) (略) 为。
九、履约情况:
(一)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
(二)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 (略) 门 (略) 分记录;
(三)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
(五)以上(一)至(四)条款内容 (略) 政 (略) 政处罚为准,或以仲裁机关的书面仲裁为准, (略) 的书面判决裁定为准。
如有上 (略) 为及事实,愿意接 (略) (略) 的 (略) (略) 门依据法律 (略) 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3
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表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号
工程地址 合同造价
合同价 合同授予时间
合同工期 竣工时间
发包人名称 联系人
发包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与 (略) 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注:1、申请人若有类似工程经验,每个合同须单独按上述表格列出,并附上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或发包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复印件或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资料,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承包合同只须提交显示出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和 (略) 分即可。
2、合同造价栏注明独立承包人或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其中之一,如为非独立承包人,请注明参与工程比例。
3、申请人未提交本表的,视为没有类似工程经验。
4、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没有要求类似工程经验的不必提交此表。
附表4
拟派驻招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一)拟派驻招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在本工程中拟任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预算员
资料员
统计员
相关专业工程师
注:1.施工项目拟派驻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一般应主要包括如下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统计员及相关专业工程师等。投标人可根据工程项目 (略) 适当调整并在本表列出,但应符合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 (略) 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调整拟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2.投标人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在填报时应附上相应资格证书、技术职称、上岗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3.中标人确定后,如发现中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达不到相关规定、规范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调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直至达到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二)拟派驻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姓 名 年 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
学历 工作
年限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职 务 职 称 拟在本工程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申请人在填报资料同时, (略)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附其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资料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可附证明资料;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其身份证、职称证、企业聘书复印件等,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可附证明资料。
附表5
投标保证金
(1、银行转 (略) 即付汇票复印件;2、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附表6
其它资料
1、 其它与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有关的资料。
2、 与资格后审有关的其它补充资料。
投标申请人不应在其资格后审文件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注:1、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项的右上角要清楚地注明:表1,第1页;表2,第2页等等。
2、附表的附件上应清楚注明:表1,附件1;表2,附件2等等。
3、 (略) 有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不褪色蓝、黑钢笔水填写或按同样的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
4、凡表格 (略) ,皆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5、未提交上述各项资料的,评审时,有关内容不予确认。
二、商务文件格式
(略)
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第 号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在研究了 工程的招标文件和考 (略) 后,经我公司认真核对, (略) (略) 工作内容和工程量,我公司承诺如下:
1、我们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价为合同承包价,按招标人确定的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承包施工,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略) (略) (略) 风险。
2、 (略) 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有偏差时,在±5%(含±5%)以内的, (略) 文件规定不得调整;超过±5%(不含±5%)时或缺项、漏项的,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当发生工程变更时, (略) 控制价综合单价的, (略) 控制价综合单价(若有错漏,则以调整后为准) (略) 结算,低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承诺结算时以投标文件综合 (略) 结算。
3、如我方中标,我们保证现有的资 (略) 借贷、 (略) (略) 需的流动资金, (略) 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金等方面资金。同时, (略) (略) 使用的主要施工设备能满足工程施工实际需要。如果资金和设备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4、我们将派出 同志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号为 ), (略) 人同意不得更换。如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 (略) 的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5、我们将保证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起的 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并移交整个工程,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并承诺本工程的保修期按 执行。
6、我们承诺中标后按规定 (略) 在 (略) 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由招标人按规定一次性将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入我方开立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 (略) 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阳府〔2015〕21号)及有关规定管理、支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如发生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的,愿接 (略) (略) 门 (略) 罚,愿接受住房规 (略) 门依法给予两年内不予进入本市承揽业务(或投标资格)的处罚。
7、我们承诺中标后按 (略) 在地缴纳该项目的营 (略) 得税。否则, (略) 的中标资格, (略) 项目的投标。
8、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企业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如有违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9、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本项无格式)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或造价员及资格证号: 或签字盖造价员资格证章)
编 制 时 间: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编 制 时 间: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一页 共1页
注:投标人应视本工程的实际填报,格式内容不限。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1
2
…
…
…
N
N+1
N+2
ΔΔΔ工程
ΔΔΔ工程
……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暂列金额
合 计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1
2
3
合计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建筑、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取费基础 费率(%) 金额(元) 备注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费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2.2 其它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 4.1+4.2+4.3+4.4
4.1 工程排污费 ( (略) 理费,发生时按实计算)
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发生时按实计算)
4.3 防洪堤围防护费 (1+~3)×费率 0.1 市区( (略) 区、 (略) 区)
0.13 (略) 市市区、县镇、 (略) 岛试验区
4.4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按阳建[2007] (略)
5 不含税工程造价 (1+~4)
6 税金 (5) 3.477 市区( (略) 区、 (略) 区)
3.413 (略) 市市区、县镇、 (略) 岛试验区
3.284 乡村
7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含税工程造价 (5+6)
注: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该费用根据阳建[2007]44号文已单列;建筑意
外伤害保险费用根据阳建[2007]55号、阳建[2007]58号、阳建[2008]3号文已单列。
2、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定额标准计算,投标报价时费率标准不得随意增减,否则 (略) 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本页小计
合计
投标辅助资料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3、主要材料价格表。
说明:
1、1至3表格可参考采用经 (略) 省建设工 (略) 审批软件中的格式,其他格式不限。
2、投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分析表时,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合 同
2009 年版
工程名称: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略) 区中洲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
发 包 人: (略) (略) (略)
承 包 人:
(略) 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略) (略) (略)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略) 区中洲大道与规划中 (略) 路东北角
工程内容:项目占地7970平方米,新建一幢3层框架结构共3318平方米, (略) 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营运运作的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671.87万元。
结构形式: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略) 会〔2015〕3号
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和自筹解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 (略) 内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10 天。
拟从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国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固定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其中:① 招标人设置暂列金额: 元;②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③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元。暂列金额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若发生的计算,不发生的不能计算。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 (略) 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 (略) 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 (略) 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
保修合同工程, (略) (略) 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 (略) 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略) (略) 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略) : (略) :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略) 分 通用条款
(详见 (略) 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
(略) 分 专用条款
1.定义
1.43 单位工程
■ 名称:
■ 内容:
■ 范围:
1.53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 文书;
■ 信件;
□ 电报;
■ 传真;
□ 电子邮件;
□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5.施工设计图纸
5.1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5.2 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6.通讯联络
6.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略) 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13.交通运输
13.1 (略) (略) 外设施的约定:
13.2 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
13.4 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
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4.2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
(1)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19.发包人
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 (略) 地等工作, (略) 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2) (略) 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3) (略) 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
(5) (略) 需证件的约定:
(6)现场交验的时间:
(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
(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9) (略) (略) 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
委托给承 (略) 分工作有:
19.3 (略) 地的时间:
19.4支付款项
(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 另作约定:
(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 (略) (略) 帐号转帐。
□ 支票支付。
□ 其他方式:
(3)其他约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发包人应从预付的工程款中预支规定比例的资金存入承包人的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
20.承包人
20.2 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3) 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 按合同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 另作约定:
□其他约定:在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应 (略) 在 (略) 开立本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
(5)向发包人 (略) 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
(6) (略) 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
(8) (略) 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
(9) (略) 地的清洁和做好交 (略) 清理工作的约定:
(10)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
□ 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
□ 另作约定:
20.4 承包 (略) 需劳务、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
21.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1. (略) 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1.2承包人任命和更换:
21.3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21.4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21.5承包人代表授权人选任命和撤回:
22.发包人代表
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23.监理工程师
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3.3 (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4.造价工程师
24.1 负责合同 (略) 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 (略) 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4.3(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5.承包人代表
25.1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8.工程担保
28.1 本工程的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方式。不接受其他担保方式。
履约保证金可按工程进度返还给施工方。
中标下浮率低于20%(含20%)时,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中标下浮率高于20%时, (略) 控制价之间的差额。
(1) 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
(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中标人应当在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 其他时间:
(3) 出具履 (略) :
28.2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 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
(2) 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按规定不 (略) 、保险公司或已 (略) 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如属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项目,由招 (略) 门提出担保申请, (略) 门出具与履约担保等额的资金证明书;如不属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项目,则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支付工程款的承诺协议,作为支付担保的依据。
□ 其他时间:
(3) 出具支 (略) :
(4) (略) 不予担保, (略) 门出具证明。
28.5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28.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31.不可抗力
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32.保险
32.1 发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1)项;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2)项;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3)项;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1 款的第(4)项。
32.2 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2 款的第(1)项;
□ 合同通用条款第32.2款的第(2)项;
32.8 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33.进度计划和报告
33.3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34.开工
34.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内签发开工令。
□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42 天。
□ 其他时间:
35.暂停施工和复工
35.4 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
36.工期及工期延误
36.1 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
(1)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
(2) (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
38.竣工日期
38.1 计划竣工日期:
42.质量目标
42.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45.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
45.5 治安管理的约定:
45.安全文明施工
45.5治安管理
□按通用条款规定。
□ 另作约定:
46.测量放线
46.1 (略) 资料提交的时间:
46.4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8.1 约定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8.8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
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49.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按通用条款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和保管。
□ 另作约定:
49.2 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
49.8 发包人 (略) 家或供应商:
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50.2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
(1)种类:
(2)检测机构:
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1.1 承包人配置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 另作约定:
51.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3.1 (略) 位有:
56.工程变更
56.4 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
发包人采纳承包人建议带来利益的计奖方法:
58.竣工验收
58.1竣工验收标准: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合格
58.8 单位 (略) 位的验收
□ 合同工程无单位 (略) 位的,本款不适用。
□ 合同工程有单位 (略) 位的,各单位 (略) 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1) (工程名称) (略) 位,计划竣工时间为 ,
其范围包括:
(2) (工程名称) (略) 位,计划竣工时间为 ,
其范围包括:
58. (略) :
□ 按通用条款规定。
□ 另作约定:
58. (略) * 的撤离
□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的人员和 (略) (略) 。
□ 另作约定:
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59.1 缺陷责任期的约定:
59.8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
61工程量
61.1清单工程量包括的工作内容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
62工程计量和计价
□ 按通用条款规定。
□ 另作约定:
63.暂列金额
63.1 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元。
65.暂估价
65.1招标暂估价项目
必须招标暂估项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材料、工程设备:
□专业工程:
65.3 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 元。
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66.1 提前竣工奖
(1) 提前竣工奖额度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
(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
□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_________________元。
□ 另作约定:
□ 按2010年 (略) 建设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
66.2 误期赔偿费
(1)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 元。
(2)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
□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_________________元。
□ 另作约定:
67.工程优质费
67.1 工程优质费的计算方法:
□ 没约定工程优质费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工程优质费的,其计算方法:
67.2 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
□ 按通用条款规定。
□ 另作约定(合同工程同时获得下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
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合同价款的___3__%;
省级工程质量奖,合同价款的_____2__%;
市级工程质量奖,合同价款的_____1___%。
□ 按2010年 (略) 建设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
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8.1 合同价款的约定:
68.1.1 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有误时,实施后结算按下调整:
68.1. (略) 分项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值高于投标合价的,结算时综合单价按A值计算,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A=分部分项工程投标合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
68.1. (略) 报价累计值高于投标总价的,结算时,综合 (略) 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B%调整后计算,低的则不作调整(其中:B%=投标总报价/调整后总价,调整后总价是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计算无误或经第68.1.2条款修 (略) 分项工程总价)。
68.2 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
□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
□ 另作约定:
68.2(9)调整合同价款的其它事件
■ 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
72.工程变更事件
72.4 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 (略) 控制价综合单价的,则以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若有错漏则以调整后为准)确定。
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
73.2 工程量的偏差, (略) 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 按以下方法调整: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略) 阶段施工图纸的工程量有偏差时,在±5%(含±5%)以内的,工程结算时不得调整;超过±5%(不含±5%)时或缺项、漏项的, (略) 文件规定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73.3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 按以下方法调整:
75.现场签证事件
75.3 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
76.物价涨落事件
76.1 调整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的方法
□ 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的,本款不适用。
■物价涨落超过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
(略) 期间,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 (略) 控制价编制时(以下简称编制时)采用的相应单价或价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工程价款:
(1)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应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数 (略) 期平均价格与编制时人工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调整人工费。
(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涨落分别超过5%和10%, (略) 分的价格应予调整。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数 (略) 期平均价格与编制时相应价格或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但应扣除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利一方承担上述幅度的风险费用。
78.支付事项
78.2 计算利息的利率
□ 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 另作约定:
79.预付款
79.1 预付款的约定及管理
(1) 预付款的约定
■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 元,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专用条款的约定。
(2) 预付款最高限额
□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30%,即 元。
□ 另作约定:
79.2 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期限:
□ 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项工作后的7天内。
□ 另作约定:
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
□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 其他方式:
79.5 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
(1)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发包人应按照本项目合同总造价的4%(最多不超过300万元),即 元,一次性提取资金存入承包 (略) 开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 (略) : ;账号: ;户名: )。
(2)工资支付保证金的提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筑施工企业因不可抗力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支付工人工资;
② (略) (略) 停工、竣工,尚未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③因非法转包、分包工程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企业(个人),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确实无法支付的;
④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工程项目负责人逃匿或死亡,导致拖欠工人工资的;
⑤建筑施工企业确实无法支付拖欠工资, (略) 会保障和住房规 (略) 门审查确实需要提取的其他情形。
(3)当承包人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时,承包人经责令限期支付工人工资后,逾期不予支付工人工资,且符合规定的保证金提取条件的, (略) (略) 门征询住房规 (略) 门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发出《支付工人被拖欠工资通知书》。 (略) 收到《支付工人被拖欠工资通知书》后,应在2日内将专户相应资金划拨到 (略) 结算账户,并函告相应 (略) (略) 门和住房规 (略) 门。 (略) 代发工资的,由承包人通知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本 (略) (略) 结算账户后办理支付。
(4)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分包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拖欠或者克扣工人工资的,按照《 (略) 省工资支付条例》 (略) 。
(5)项目分包建设的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的,可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程保证金在未结清工程款的额度内先予垫付,并依照《 (略) 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相关款项在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抵扣。
(6)保证金专用帐户资金提取后,开户的承包人应当在30日内等额补齐,并 (略) 存款凭证复印 (略) 在 (略) (略) 门。未按规定补足保证金 (略) 分的, (略) (略) 门会同住房规 (略) 门责令改正;未按要求改正的,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住房规 (略) 门 (略) 为予以公布。
(7)保证金专用帐户资金不 (略) 拖欠工资的,按欠薪比例发放。
(8)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的,承包人 (略) 前在阳 (略) (略) 网、 (略) (略) (略) 及工程 (略) 的显眼位置公示工资支付情况,公示期为30日。 (略) 、未发生拖欠工资的,开户的承包人可凭发包人和承包人出 (略) 证明、已全额支付工资的凭证和已经公示的凭证,填写《注销保证金专用帐户申请表》,经签订保证金专用帐户管理协议 (略) (略) 门及住房规 (略) 门加具意见后, (略) 申请退回尚存的保证金专用帐户资金并销户。
(9)本款未尽事宜,执行《 (略) 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阳府〔2015〕21号)有关规定。
80.安全文明施工费
80.1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
(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范围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略) (略) 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
(2)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 元。
80.2 支付申请的提交与核实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 (略) (略) 投保,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工伤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需 (略) (略) 门有关规定及施工 (略) ,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81.进度款
81.1 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1)支付期限
□ 以月为单位。
□ 以季度为单位。
■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进度预算及报表后,次月10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按完成实际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付至合同承包价(不含暂列金额)的80%时,不再支付工程进度款。备案验收通过后,待工程结算 (略) 门审定后,发包人扣除3%的工程保修款后28天内,余额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
81.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 元。
82.竣工结算
82.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 其它约定:
(1)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结算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该费用如发生增减, (略) 分费用列入增减工程造价。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略) 门认可)并交付使用后,承包人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并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送交结算资料后,由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审核,经发包人认定确认后,再通 (略) 竣工决算。若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其竣工工程结算由建设项 (略) 门审核。
(3)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四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后,持工程结算资料向发包人申请结算余款。
83.结算款
83.1提交竣工支付申请
(1)竣工支付期限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 另作约定
(2)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 另作约定:
84.质量保证金
84.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3%,即 元
□ 其他为 。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
留,扣留的比例为3%。
□另有约定:
84.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双方约定质量缺陷期(即竣工验收之日起计满二年)后,发包人接到承包人返还保修金申请14天内,将保修金3%返还承包人,不计利息。
85.最终清算付款
85.1 提交最终结算支付申请
(1)最终清算支付申请
提交份数:
提交期限:
(2)最终清算支付时限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最终清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
□另有约定:
86.合同争议
86.4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
(1)
(2)
(3)
86.6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94.合同份数
94.1 约定提供合同文件
提供合同文本: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 另有约定:
94.2 合同正副本效力
合同的份数:正本 份,副本 份。
其中:发包人正本 份,副本 份,
承包人正本 份,副本 份
(略) 分 附 件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
1.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
2.
3.
2.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 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 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 * 年;
6.其他项目 。
3.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 (略) 或委托第三方保修。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 (略) 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 (略) (略) 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 (略) 分《通用条款》第84 条赋予的规定一致。
6.其他
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
6.2 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廉 政 合 同
发包人: (全称)
承包人: (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略) 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
(略) 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 (略) 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 (略) 为, (略) 门举报、 (略) 理 (略) 理
结果的权利。 (略) 门的,可按 (略) 分《通用条款》第87 (略) 理。
2 发包人义务
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
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
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
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
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
(略) * ,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承包人义务
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 (略) 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
付的任何费用。
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
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 条和第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 条和第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 年内不得进入 (略) 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 (略) 门 (略) ,并由合同双方当事 (略) 门
相互约请 (略) (略) 检查。
6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 (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
8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 (略) 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 (略) 门一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略) 门:(公章) (略) 门:(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格式1
履约担保
(发包人全称):
鉴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 (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签署),并保证承包人按 (略) 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交合同指定 (略) (略) 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愿意为承包人出具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如果 (略) 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方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发包人因该项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发包人要求的第 天内予以支付,发包人应提供承包人有上述违约或违背合同事实的证据或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发包人首先向承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
我方承诺:不 (略) 知晓或同意,我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 (略) 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
本担保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第15天起失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格式2
支付担保
(承包人全称):
鉴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签订 (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签署),并保证发包人按 (略) 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支 (略) 合同价款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发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交合同指定 (略) (略) 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愿意为发包人出具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向承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如果 (略) 合同过程中不按合同 (略) 合同价款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方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承包人因该项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承包人要求的第 天内予以支付,无需承包人出具任何证明或陈述理由。
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承包人首先向发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
我方承诺:不 (略) 知晓或同意,我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 (略) 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
本担保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除质量保证金外,发包人向承 (略) 合同价款完毕后第15天起失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
格式3
工程项目一览表
项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发包人
4 设计单位
5 监理单位
6 (略) 单位
7 承包人
8 工程总投资
9 计划开工日期
10 计划竣工日期
11 工程质量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4
承 (略) 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名单
工程名称:
说明:1、表中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要变换,应照通用条款2 (略) 。
2、表中人员必须在承包人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3、承包人应提供表中人员的聘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第七章
施工图纸(略)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第九章
招标控制价
(公布的内容应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单项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等,不得采用以工程总价金额方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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