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永州国际陆港智慧家居产业园一期项目永州国际陆港智慧家居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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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国际*港智慧家居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收到的投标质疑回复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14页3.7.3投标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请问投标函部分是否按招标文件格式中的落款盖电子印章?不需要每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印章)?
答:按招标文件格式中的落款盖电子印章。
疑问2:请问本次投标时是否不需要提供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答:是的,投标时不需要提供技术负责人。
疑问3:招标文件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是否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即满足要求?
答:是的,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
疑问4:请问整个电子投标文件的大小是多少M?
答:150M以内即可。
疑问5:本项目电子投标系统需上传bim技术管理系及措施、其他(如有)两个模块,本项目建筑信息模型不纳入评审标准且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bim技术管理系及措施、其他(如有)两个模块评审计分内容,是否该两个模块不需上传内容,保持原样即可。
答:不需要上传内容。
疑问6:本项目要是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500页,除平面图网络图采用A3版面外,是否文字部分也可采用A3版面?投标人应当根据湘建监督〔2021〕107 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格式是否有要求?
答:本项目为电子标书,在生成“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模块的文件时,不需要自己设置,编制完成后最后生成的技术标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字体和纸张大小是统一的。
疑问7:能否借用1-2期用地作为办公及生活用地。
答:1-2期即将投入建设,可租赁使用。
疑问8:根据我单位现场踏勘,拟建项目地块南临谷源路,西临水汲江大道,但是根据招标总图,拟建地块西侧为全塘路。是否水汲江路即为全塘路,投标阶段场地西侧道路按全塘路考虑。
答:水汲江路不是全塘路,拟建项目西侧为全塘路。
疑问9:本项目是否只需投标总价和重点评审清单综合单价不超过上限价即可?
答:投标总价不超过上限价,重点评审清单综合单价应符合招标文件附件2-3: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的要求。
疑问10:招标文件第16页10.2.1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7 元,(其中暂估价 *.00 元,暂列金额 *.20 元。) 请问:(1)、招标清单中暂列金额*.9*1.09=*.19元,与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暂列金额 *.20 元相差0.01元,是否需要修改招标清单?若修改,请重新发布修改后的招标请单。 (2)导入的ZB清单中的暂估价金额与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暂估价 *.00 元不一致,请明确暂估价的金额,并提供暂估价明细表。 (3)请明确投标信息表中的其中暂估价的填写金额。
答:1、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清单中暂估价**1.09即为*.00元,请投标单位自行对照电子招标清单报价。3、按汇总表第20项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围墙工程中暂估价金**1.09=*.00元填写。
疑问11:项目规模较大,但工期要求仅270天,工期可否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2:合同专用条款3.2.3和3.2.5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承担违约责任高达工程总价款的10%,可否修改为无特殊情况下更换人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3:合同专用条款中11价格调整中约定不进行价格调整,人工可否随政策文件进行调整?材料价格是否不依据施工周期涨跌幅度而进行调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4:合同专用条款中12.4.1 付款周期:本项目不支付建安工程预付款,首次计量额为 3000 万元,以后每月计量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少于 1000 万的,当月不计量,转入下月计量。是否可提高支例额度?根据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有关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答:招标文件中合同专业条款的12.4.1约定了每月计量支付比例为80%,符合相关规定。
疑问15:该项目投标响应工程建设费用的 15%作为招商运营考核金。能否降低收取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6:合同专用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5 天。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5 天。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 10 天内。进度款审核期限长达40天,能否缩短审核期限?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7:合同专用条款中7.2.3施工工期违约责任,每延报超过2天,从第3天开始按5000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2万元的违约;13.2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每延误一天,处以承包人 20000 元的违约金,该项违约金上限值为签约合同价的 2%;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推迟一天处承包人人民币 3 万元的违约金,该项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2%。累计罚款上限过高可否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8:合同专用条款16.1违约:发包人与承包人违约明显不对等,发包人赔偿上限为施工总价的的5%,而承包人需按合同签约价的3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9:合同专用条款18.1 工程保险(1)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名义投保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购买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票开具对象是否不进行区分?
答:发票开具对象为承包人,发包人需为保险受益人。
疑问20:BIM技术管理体系及措施中,BIM技术管理需要到运营阶段吗?
答:招标文件对此项不做要求。
疑问21、能否提供地勘报告,以便了解场地的回填情况。
答:本次地勘报告己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疑问22:基坑支护说明中,场地内地下水对混凝土及混凝土中钢筋具有微腐蚀性,地下部分混凝土是否增加抗腐蚀性?
答:地勘报告中的微腐蚀性其实是腐蚀等级最低的,按照施工规范施工。
疑问23:主体结构大部分抗震等级为四级,而结构说明中7.3.2,抗震等级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采用符合抗震等级的钢筋,四级抗震区域钢筋是否采用抗震未描述。
答:本条是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第3.9.2条进行设计,抗震等级为四级的构件可不采用带E的抗震钢筋。
疑问24:临建场地能否设置在二期预留用地?
答:二期预留用地即将投入建设,可临时租赁使用。
疑问25: (略) 政水、电的接入口。
答:电子版己上传,详见水施总图和电施总图。
疑问26、工业建筑是指从事各类工业生产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房屋,包括工业厂房。生产工艺复杂多样,在设计工艺流程、使用要求、室内采光、屋面排水及建筑构造建设等方面有区别于一般民用建筑。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47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是否应结合本项目厂房定位,靶向建设能力和经验,将“房屋建筑工程”调整为“工业建筑”更为合适,让“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真“类似”。
答: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21〕10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项目相关指标,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设定:(一)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采用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1-2项。因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的设置符合要求。
疑问27:该工程采用评定分离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得分情况定标,奖项及业绩数量皆按最多设置,但要求的业绩却比较常规(单指标房建工程), (略) 级质量和安全标化工地皆按20个设置, (略) 外企业竞争的嫌疑,建议下调至10个。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的评分设置符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21〕107号)的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28: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工业企业招商运营”,但招标控制价并未包含招商运营的费用,请招标人明确招商运营的控制价并单列招商运营费用。
答:招商运营的费用包含在工程建设费用内,招标文件P68页“该项目投标响应工程建设费用的 15%作为招商运营考核金。每次中标人在收到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 15% 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招商考核金”。
疑问29:本工程项目是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并不是EPC +O运营模式招标,“工业企业招商运营”仅作为施工总承包的附加条件,招标文件P68页“该项目投标响应工程建设费用的 15%作为招商运营考核金。每次中标人在收到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 15% 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招商考核金”。15%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建设费用,用作招商运营考核金,如何保障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费的基本权益?缴纳至*方指定账户是否合理合法?*方开具何种发票?且缴纳15%的比例过高等一系列问题需进一步协商,且招标文件并未明确“招商运营”的具体合同条件及细则,因此建议中标后由双方另行协商,再签订具体的“招商运营”合同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30:招标文件P64页:“若非设计调整,结算超过中标金额的按中标金额包干结算,反之以实际金额结算。”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P51页“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略) 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约定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由招标人负责,具体的结算金额应根据实际完成工 (略) 现行计价办法按实结算,不应设置结算金额的上限,建议中标后另行协商。
答:若非设计调整,结算超过中标金额的按中标金额包干结算,反之以实际金额结算。
疑问31:本工期仅270天,请问本工程的赶工措施费是否考虑在暂列金额中?
答:暂列金额中不含赶工措施费。
现对永州国际*港智慧家居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如下:
1、本次对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1、1.2.3 项目基本情况总投资约10亿元进行了修改。
修改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1.1、1.2.3 项目总投资*.17元,请各投标人以修改后的为准。
2、本次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3.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进行了修改: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47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84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变更修改为:3.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4664.7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8530.58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最高投标限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7元 ,(其中暂估价:*.00元,暂列金额为*.20元。)变更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大写金额:*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角*分(小写为:*.17元) ,(其中暂估价为*仟*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小写为:*.00元,暂列金额为*仟*佰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19元。)4、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 现开标时间延期为: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
5、招标文件:投标人需知附录附件2-5:评定分离工作方案附件增加: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因素确定,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评审因素得分之和相同时,按照评标总得分的由高至低排序确定中标人。
6、修改了“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修改后内容具体如下: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 (略) 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中标金额的10%出具。
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向发包人提交规定形式和金额的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为合同工期再延长 90 日。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发包人要求使用,未发生时不予支付。 其中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金额大小按相关规定进行发包。
11.价格调整
除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外,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另行收取合同价款以外的其他费用。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单价中材料价格调整按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略) 政府安排,对项目已实施的应急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支付方式。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将工程转包、变相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存在挂靠关系的;承包人采购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材料;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及安排,不与其它专业承包单位密切配合且互相推诿的。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按本合同签约价的3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采购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材料,须按通用合同条款第8.3款规定将该项材料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同时,按该项材料签约合同价的2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金不足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权就不足部分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及安排,并与其它专业承包单位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造成严重管理后果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本次修改、澄清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当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澄清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修改、澄清公告为准。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澄清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 标 人:湖南 (略)
招标代理: (略) 城投 (略)
2023年3月31日
永州国际*港智慧家居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收到的投标质疑回复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14页3.7.3投标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请问投标函部分是否按招标文件格式中的落款盖电子印章?不需要每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印章)?
答:按招标文件格式中的落款盖电子印章。
疑问2:请问本次投标时是否不需要提供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答:是的,投标时不需要提供技术负责人。
疑问3:招标文件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是否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即满足要求?
答:是的,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
疑问4:请问整个电子投标文件的大小是多少M?
答:150M以内即可。
疑问5:本项目电子投标系统需上传bim技术管理系及措施、其他(如有)两个模块,本项目建筑信息模型不纳入评审标准且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bim技术管理系及措施、其他(如有)两个模块评审计分内容,是否该两个模块不需上传内容,保持原样即可。
答:不需要上传内容。
疑问6:本项目要是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500页,除平面图网络图采用A3版面外,是否文字部分也可采用A3版面?投标人应当根据湘建监督〔2021〕107 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格式是否有要求?
答:本项目为电子标书,在生成“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模块的文件时,不需要自己设置,编制完成后最后生成的技术标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字体和纸张大小是统一的。
疑问7:能否借用1-2期用地作为办公及生活用地。
答:1-2期即将投入建设,可租赁使用。
疑问8:根据我单位现场踏勘,拟建项目地块南临谷源路,西临水汲江大道,但是根据招标总图,拟建地块西侧为全塘路。是否水汲江路即为全塘路,投标阶段场地西侧道路按全塘路考虑。
答:水汲江路不是全塘路,拟建项目西侧为全塘路。
疑问9:本项目是否只需投标总价和重点评审清单综合单价不超过上限价即可?
答:投标总价不超过上限价,重点评审清单综合单价应符合招标文件附件2-3: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的要求。
疑问10:招标文件第16页10.2.1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7 元,(其中暂估价 *.00 元,暂列金额 *.20 元。) 请问:(1)、招标清单中暂列金额*.9*1.09=*.19元,与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暂列金额 *.20 元相差0.01元,是否需要修改招标清单?若修改,请重新发布修改后的招标请单。 (2)导入的ZB清单中的暂估价金额与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暂估价 *.00 元不一致,请明确暂估价的金额,并提供暂估价明细表。 (3)请明确投标信息表中的其中暂估价的填写金额。
答:1、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清单中暂估价**1.09即为*.00元,请投标单位自行对照电子招标清单报价。3、按汇总表第20项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围墙工程中暂估价金**1.09=*.00元填写。
疑问11:项目规模较大,但工期要求仅270天,工期可否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2:合同专用条款3.2.3和3.2.5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承担违约责任高达工程总价款的10%,可否修改为无特殊情况下更换人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3:合同专用条款中11价格调整中约定不进行价格调整,人工可否随政策文件进行调整?材料价格是否不依据施工周期涨跌幅度而进行调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4:合同专用条款中12.4.1 付款周期:本项目不支付建安工程预付款,首次计量额为 3000 万元,以后每月计量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少于 1000 万的,当月不计量,转入下月计量。是否可提高支例额度?根据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有关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答:招标文件中合同专业条款的12.4.1约定了每月计量支付比例为80%,符合相关规定。
疑问15:该项目投标响应工程建设费用的 15%作为招商运营考核金。能否降低收取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6:合同专用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5 天。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5 天。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 10 天内。进度款审核期限长达40天,能否缩短审核期限?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7:合同专用条款中7.2.3施工工期违约责任,每延报超过2天,从第3天开始按5000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2万元的违约;13.2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每延误一天,处以承包人 20000 元的违约金,该项违约金上限值为签约合同价的 2%;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推迟一天处承包人人民币 3 万元的违约金,该项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2%。累计罚款上限过高可否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8:合同专用条款16.1违约:发包人与承包人违约明显不对等,发包人赔偿上限为施工总价的的5%,而承包人需按合同签约价的3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9:合同专用条款18.1 工程保险(1)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名义投保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购买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票开具对象是否不进行区分?
答:发票开具对象为承包人,发包人需为保险受益人。
疑问20:BIM技术管理体系及措施中,BIM技术管理需要到运营阶段吗?
答:招标文件对此项不做要求。
疑问21、能否提供地勘报告,以便了解场地的回填情况。
答:本次地勘报告己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疑问22:基坑支护说明中,场地内地下水对混凝土及混凝土中钢筋具有微腐蚀性,地下部分混凝土是否增加抗腐蚀性?
答:地勘报告中的微腐蚀性其实是腐蚀等级最低的,按照施工规范施工。
疑问23:主体结构大部分抗震等级为四级,而结构说明中7.3.2,抗震等级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采用符合抗震等级的钢筋,四级抗震区域钢筋是否采用抗震未描述。
答:本条是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第3.9.2条进行设计,抗震等级为四级的构件可不采用带E的抗震钢筋。
疑问24:临建场地能否设置在二期预留用地?
答:二期预留用地即将投入建设,可临时租赁使用。
疑问25: (略) 政水、电的接入口。
答:电子版己上传,详见水施总图和电施总图。
疑问26、工业建筑是指从事各类工业生产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房屋,包括工业厂房。生产工艺复杂多样,在设计工艺流程、使用要求、室内采光、屋面排水及建筑构造建设等方面有区别于一般民用建筑。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47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是否应结合本项目厂房定位,靶向建设能力和经验,将“房屋建筑工程”调整为“工业建筑”更为合适,让“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真“类似”。
答: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21〕10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项目相关指标,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设定:(一)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采用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1-2项。因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的设置符合要求。
疑问27:该工程采用评定分离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得分情况定标,奖项及业绩数量皆按最多设置,但要求的业绩却比较常规(单指标房建工程), (略) 级质量和安全标化工地皆按20个设置, (略) 外企业竞争的嫌疑,建议下调至10个。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的评分设置符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21〕107号)的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28: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工业企业招商运营”,但招标控制价并未包含招商运营的费用,请招标人明确招商运营的控制价并单列招商运营费用。
答:招商运营的费用包含在工程建设费用内,招标文件P68页“该项目投标响应工程建设费用的 15%作为招商运营考核金。每次中标人在收到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 15% 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招商考核金”。
疑问29:本工程项目是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并不是EPC +O运营模式招标,“工业企业招商运营”仅作为施工总承包的附加条件,招标文件P68页“该项目投标响应工程建设费用的 15%作为招商运营考核金。每次中标人在收到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 15% 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招商考核金”。15%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建设费用,用作招商运营考核金,如何保障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费的基本权益?缴纳至*方指定账户是否合理合法?*方开具何种发票?且缴纳15%的比例过高等一系列问题需进一步协商,且招标文件并未明确“招商运营”的具体合同条件及细则,因此建议中标后由双方另行协商,再签订具体的“招商运营”合同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30:招标文件P64页:“若非设计调整,结算超过中标金额的按中标金额包干结算,反之以实际金额结算。”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P51页“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略) 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约定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由招标人负责,具体的结算金额应根据实际完成工 (略) 现行计价办法按实结算,不应设置结算金额的上限,建议中标后另行协商。
答:若非设计调整,结算超过中标金额的按中标金额包干结算,反之以实际金额结算。
疑问31:本工期仅270天,请问本工程的赶工措施费是否考虑在暂列金额中?
答:暂列金额中不含赶工措施费。
现对永州国际*港智慧家居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如下:
1、本次对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1、1.2.3 项目基本情况总投资约10亿元进行了修改。
修改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1.1、1.2.3 项目总投资*.17元,请各投标人以修改后的为准。
2、本次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工程业绩3.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进行了修改: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47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84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变更修改为:3.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4664.7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8530.58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最高投标限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7元 ,(其中暂估价:*.00元,暂列金额为*.20元。)变更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大写金额:*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零点击查看>>元*角*分(小写为:*.17元) ,(其中暂估价为*仟*佰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小写为:*.00元,暂列金额为*仟*佰零*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19元。)4、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 现开标时间延期为: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
5、招标文件:投标人需知附录附件2-5:评定分离工作方案附件增加: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因素确定,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评审因素得分之和相同时,按照评标总得分的由高至低排序确定中标人。
6、修改了“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修改后内容具体如下: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 (略) 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中标金额的10%出具。
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向发包人提交规定形式和金额的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为合同工期再延长 90 日。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发包人要求使用,未发生时不予支付。 其中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及金额大小按相关规定进行发包。
11.价格调整
除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外,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另行收取合同价款以外的其他费用。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单价中材料价格调整按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略) 政府安排,对项目已实施的应急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支付方式。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将工程转包、变相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存在挂靠关系的;承包人采购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材料;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及安排,不与其它专业承包单位密切配合且互相推诿的。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按本合同签约价的3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采购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材料,须按通用合同条款第8.3款规定将该项材料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同时,按该项材料签约合同价的2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金不足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权就不足部分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及安排,并与其它专业承包单位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造成严重管理后果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本次修改、澄清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当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澄清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修改、澄清公告为准。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澄清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 标 人:湖南 (略)
招标代理: (略) 城投 (略)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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