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海关“办公区消杀”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合肥海关“办公区消杀”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合肥海关“办公区消杀”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合肥海关“办公区消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FTP-*)相关问题变更发布如下,请各潜在供应商按此内容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也即开启时间):2023年4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23年4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二、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
(1)“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芜湖路海关办公区、屯溪路海关办公区、翡翠路海关办公区消杀”服务。数码港“灭四害”服务区域主要为:芜湖路海关办公区、屯溪路海关办公区、翡翠路海关办公区消杀”服务项目。办公区消杀服务区域主要为:芜湖路海关办公区1层至8层公共部分、屯溪路海关办公区1层至21层公共部分、翡翠路海关1层至15层各会议室及公共部分。”
变更为:“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芜湖路海关办公区、屯溪路海关办公区、翡翠路海关办公区消杀”服务。办公区消杀服务区域主要为:芜湖路海关办公区1层至8层公共部分、屯溪路海关办公区1层至21层公共部分、翡翠路海关1层至15层各会议室及公共部分。”
(2)“四、报价费用组成说明
1、本项目消杀服务费单价不因任何原因(包括约定作业面积误差、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人员配置增加、设备配置调整等)调增,其中已包含管理费、消杀材料费、杀虫剂等易耗品费、消杀设备使用及折旧费、人员成本、服装费、税金、利润等*方履行本项目消杀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综合费用内容,漏报错报少报的,均视为其价格以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变更为:“四、报价费用组成说明
1、本项目消杀服务费单价不因任何原因(包括约定作业面积误差、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人员配置增加、设备配置调整等)调增,其中已包含管理费、消杀材料费等易耗品费、消杀设备使用及折旧费、人员成本、服装费、税金、利润等*方履行本项目消杀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综合费用内容,漏报错报少报的,均视为其价格以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此变更公告(共2页)作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磋商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本变更公告未提到的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5301号
联系人:周科长
电 话:0551-*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曹工、王工
电 话:0551-*-834、658;*、*
电子邮箱:*@*q.com、*@*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安徽 (略)
2023年4月3日
合肥海关“办公区消杀”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合肥海关“办公区消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FTP-*)相关问题变更发布如下,请各潜在供应商按此内容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也即开启时间):2023年4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23年4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二、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
(1)“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芜湖路海关办公区、屯溪路海关办公区、翡翠路海关办公区消杀”服务。数码港“灭四害”服务区域主要为:芜湖路海关办公区、屯溪路海关办公区、翡翠路海关办公区消杀”服务项目。办公区消杀服务区域主要为:芜湖路海关办公区1层至8层公共部分、屯溪路海关办公区1层至21层公共部分、翡翠路海关1层至15层各会议室及公共部分。”
变更为:“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芜湖路海关办公区、屯溪路海关办公区、翡翠路海关办公区消杀”服务。办公区消杀服务区域主要为:芜湖路海关办公区1层至8层公共部分、屯溪路海关办公区1层至21层公共部分、翡翠路海关1层至15层各会议室及公共部分。”
(2)“四、报价费用组成说明
1、本项目消杀服务费单价不因任何原因(包括约定作业面积误差、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人员配置增加、设备配置调整等)调增,其中已包含管理费、消杀材料费、杀虫剂等易耗品费、消杀设备使用及折旧费、人员成本、服装费、税金、利润等*方履行本项目消杀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综合费用内容,漏报错报少报的,均视为其价格以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变更为:“四、报价费用组成说明
1、本项目消杀服务费单价不因任何原因(包括约定作业面积误差、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人员配置增加、设备配置调整等)调增,其中已包含管理费、消杀材料费等易耗品费、消杀设备使用及折旧费、人员成本、服装费、税金、利润等*方履行本项目消杀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综合费用内容,漏报错报少报的,均视为其价格以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此变更公告(共2页)作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磋商文件中与本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本变更公告未提到的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5301号
联系人:周科长
电 话:0551-*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曹工、王工
电 话:0551-*-834、658;*、*
电子邮箱:*@*q.com、*@*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安徽 (略)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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