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公司2023年-2025年(3年)涉税业务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清江公司2023年-2025年(3年)涉税业务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略) 工作计划安排, (略) 2023-2025(3年)涉税业务综合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参与该项目的谈判响应报价。
2.采购范围及内容
(1)提供日常税务咨询服务(含研发加计扣除),并应要求及时提供书面回复意见;
(2)对重要涉税事项如企业并购、资产整合、赞助、捐赠等重大经营管理决策提供税务咨询专业意见与指导;
(3)对各项涉税业务进行全面健康体检,并就发现的涉税风险问题出具风险警示书,并提出书面改进建议;协助公司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全面清理并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避纳税风险,并出具年度(2022-2025年)企业所得税清缴鉴证报告(包括研发加计扣除);
(4)为公司涉及业务税务新政策的影响进行政策解读;
(5)每年为公司涉及业务税务方面知识进行培训和讲解(含研发加计扣除);
(6)对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税务稽查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应对策略,并配合公司与税务机关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有企业涉税业务综合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 (略) 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2020、2021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0、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注册于报价人,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2022年1月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为其缴纳不少于1年的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 (略)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4.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4.2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17时(北京时间)。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2日9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2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址: (略) 东山大道95#清江大厦。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对上述时间做出调整,并通知已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清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
邮政编码:*
联系人:葛敏 /张璐
电话:*、0717-*/0717-*
电子邮箱:*@*ttp://**
监督部门:清江公司经营管理部
日期:2023年4月4日
1.采购条件
(略) 工作计划安排, (略) 2023-2025(3年)涉税业务综合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参与该项目的谈判响应报价。
2.采购范围及内容
(1)提供日常税务咨询服务(含研发加计扣除),并应要求及时提供书面回复意见;
(2)对重要涉税事项如企业并购、资产整合、赞助、捐赠等重大经营管理决策提供税务咨询专业意见与指导;
(3)对各项涉税业务进行全面健康体检,并就发现的涉税风险问题出具风险警示书,并提出书面改进建议;协助公司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全面清理并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避纳税风险,并出具年度(2022-2025年)企业所得税清缴鉴证报告(包括研发加计扣除);
(4)为公司涉及业务税务新政策的影响进行政策解读;
(5)每年为公司涉及业务税务方面知识进行培训和讲解(含研发加计扣除);
(6)对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税务稽查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应对策略,并配合公司与税务机关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有企业涉税业务综合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 (略) 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2020、2021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0、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注册于报价人,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2022年1月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为其缴纳不少于1年的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 (略)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4.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4.2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17时(北京时间)。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2日9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2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址: (略) 东山大道95#清江大厦。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对上述时间做出调整,并通知已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清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
邮政编码:*
联系人:葛敏 /张璐
电话:*、0717-*/0717-*
电子邮箱:*@*ttp://**
监督部门:清江公司经营管理部
日期: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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