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郊尾镇环境卫生保洁及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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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郊尾镇环境卫生保洁及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XMGL[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郊尾镇环境卫生保洁及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招标内容及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2-09,更正为:2023-02-13。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2-23 09:00:00,更正为:2023-02-2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2-23 09:00:00,更正为:2023-02-27 09:00:00。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3.10.1 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及相关要求”的标题及3.10.1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及相关要求中第“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工资。。。”的内容,3.10的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2、新增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3.10、中标单位配备人员及设备要求第1点的内容“1、投标人合同履行时针对本项目所投入使用的车辆应是购置2年以内的新车。注:投标时评分项的内容不做该要求”。

3、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一)的标题“(一)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诺”修改为:“(一)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诺(评分第1项)”;1.1的标题“1.1保洁质量总体目标承诺(评分第1项)”修改为:“1.1保洁质量总体目标承诺”;1.2的标题“1.2保洁质量分项目标承诺(评分第2项)”修改为:“1.2保洁质量分项目标承诺”。其他评分项顺序(共13项)按顺序进行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4、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新增第8点,内容为:

“8、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及相关要求指导标准: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闽政办〔2010〕255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仙游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3号)、《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2022〕75号)、《 (略) 城镇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指导价(试行)》的通知(闽建城[2014]7号)、《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闽建管[2019]1号)等文件的规定。若在服务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有变更的,按照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1)工资标准: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

(2)高温补贴:每年5~9月份,对工人发放260元/人·月;

(3)落实五险:按照仙游县规定比例为作业人员缴纳五险。包含全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4)意外商业险补充(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中标服务单位应在工伤保险基础上保证补充保额不低于60万元(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

(5)每年定期免费体检:作业人员定期免费体检每年每人不得低于300元;

(6)服装、劳保费用每年每人投入不得低于 200 元,工具材料费每年每人投入不得低于 150 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仙游县郊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仙游县郊尾社区朝阳街358号

联系方式:0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茶亭街道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东区22层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彬强

电话:*

(略) (略)

2023年02月1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XMGL[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郊尾镇环境卫生保洁及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招标内容及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2-09,更正为:2023-02-13。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2-23 09:00:00,更正为:2023-02-2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2-23 09:00:00,更正为:2023-02-27 09:00:00。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3.10.1 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及相关要求”的标题及3.10.1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及相关要求中第“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工资。。。”的内容,3.10的其他内容不做调整。

2、新增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3.10、中标单位配备人员及设备要求第1点的内容“1、投标人合同履行时针对本项目所投入使用的车辆应是购置2年以内的新车。注:投标时评分项的内容不做该要求”。

3、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一)的标题“(一)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诺”修改为:“(一)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诺(评分第1项)”;1.1的标题“1.1保洁质量总体目标承诺(评分第1项)”修改为:“1.1保洁质量总体目标承诺”;1.2的标题“1.2保洁质量分项目标承诺(评分第2项)”修改为:“1.2保洁质量分项目标承诺”。其他评分项顺序(共13项)按顺序进行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4、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新增第8点,内容为:

“8、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及相关要求指导标准: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闽政办〔2010〕255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仙游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3号)、《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2022〕75号)、《 (略) 城镇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指导价(试行)》的通知(闽建城[2014]7号)、《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闽建管[2019]1号)等文件的规定。若在服务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有变更的,按照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1)工资标准: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

(2)高温补贴:每年5~9月份,对工人发放260元/人·月;

(3)落实五险:按照仙游县规定比例为作业人员缴纳五险。包含全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4)意外商业险补充(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中标服务单位应在工伤保险基础上保证补充保额不低于60万元(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

(5)每年定期免费体检:作业人员定期免费体检每年每人不得低于300元;

(6)服装、劳保费用每年每人投入不得低于 200 元,工具材料费每年每人投入不得低于 150 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仙游县郊尾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仙游县郊尾社区朝阳街358号

联系方式:0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茶亭街道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东区22层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彬强

电话:*

(略) (略)

202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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