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垛镇瞿冯村(瞿家)流标鱼塘对外发包3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千垛镇瞿冯村(瞿家)流标鱼塘对外发包3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D*

(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略) 千垛镇瞿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 (略)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瞿冯村(瞿家)流标鱼塘对外发包3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标段。

标段1:1、原邵正华,面积120亩,标底价每年450元/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所有年度总标底价*元,发包年限3年,从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不足三年按三年计算)。投标保证金4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6日09时-2023年4月11日15时30分在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报名。(注:投标人须2023年4月11日15时30分前缴纳总标底价和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2日09时在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如不按时进场招标,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邵恒山,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方式,意向受让方自 (略) 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实名备案后方可报名(网上自行报名人,请在报名当天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意向流入方承诺书)。注册网址为http://**:8080/nccqjy/member/login.do。

2、个人会员实名认证需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办理银行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

3、以上操作也可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4、网上成功报名后,待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报名方登录会员账号,查看缴款账号,或者以系统发送短信中的缴款通知单为准。

5、总标底价须本人自己操作缴费,并按系统发送短信缴费通知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到报名处缴至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账户名: (略) 千垛镇便民服务中心,账号:**),多余(竞价)部分以现金或报名处开具的预缴款凭证参加竞标(现金自行保管),如有疑问可咨询报名处或到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未中标方所缴纳的总标底价和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7 个工作日内退还,总标底价和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价方式。竞价顺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竞价人须按规定报价,如放弃或不进场招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7、项目成交后,招标见证费按总成交价的5%收取,由村和中标方各负担一半。

8、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9、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0、项目竞价 (略)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者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者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11、本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 (略) 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顾志会,联系电话:*。

(略)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4月4日

养殖承包合同(样稿)

发包方:千垛镇瞿冯村(瞿家)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方)

为充分利用有利资源,发展养殖事业,促进经济发展,经村两委会研究,提交党员及议事代表会议通过,决定将本村一处鱼塘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经招标由*方承包,从事养殖。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点及范围

*方将本村河西鱼塘面积约亩(不丈量)发包给*方养殖。

二、合同承包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约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交纳方式

三年承包期*方共向*方交纳承包金元(¥:元),于订立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四、**双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方承包后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方在承包期内,本合同所涉及承包的面积,应负担的水产水费、水产增殖资源保护费以及相关规费等,由*方负担,与*方无关。

3、*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服从双禁管理,塘圩上的农作物秸秆不得露天焚烧,不得抛入水体。如不按双禁有关规定执行,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合同自行终止。并按双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方在承包期内,严禁植树。严禁使用国家违禁药品。如使用造成危害,一切后果由*方自负,与*方无关。

5、*方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损失自负,与*方无涉,*方既不退还*方当年的承包金,也不延长*方的承包期。

6、*方在承包期内,如*方搞农田基本建设,新建路桥闸站、*方应无条件服从,*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方造成的损失,不作任何赔偿。如浚深生产河,所扒泥土,应放在河道两边圩梗及岸上,造成*方塘圩上的作物受损时*方不作任何补偿。塘圩上的泥土,*方不得推向河里,所扒土方自行整平。

7、*方承包后,一般矛盾纠纷由*方自行依法处理,重大矛盾纠纷*方协助依法解决。

8、*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得新增鱼塘棚舍,否则损失自负。承包期内不得擅自转让、转包,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转包,须经*方同意,否则转让、转包的行为无效。

9、*方承包期满后,无条件将鱼塘让出交给*方。*方所有的固定资产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如塘圩上的舍子、船、网、水泵、塘内的水产品、塘圩上的树木农作物等)。如不按期处理完毕。*方视*方为自动放弃。*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影响下一轮承包,否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赔偿*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方在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需征用该水面,*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征用面积,按实际丈量为准。退还相应的承包金不作其它补偿。

五、违约责任

*、*双方如违反上述任一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是以总承包款的20%计算。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见证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一份。

*方:千垛镇瞿冯村(瞿家)民委员会 *方:

法人代表:

见证单位: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年月日

项目编号: *D*

(略)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略) 千垛镇瞿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 (略)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瞿冯村(瞿家)流标鱼塘对外发包3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标段。

标段1:1、原邵正华,面积120亩,标底价每年450元/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所有年度总标底价*元,发包年限3年,从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不足三年按三年计算)。投标保证金4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6日09时-2023年4月11日15时30分在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报名。(注:投标人须2023年4月11日15时30分前缴纳总标底价和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2日09时在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如不按时进场招标,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邵恒山,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方式,意向受让方自 (略) 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实名备案后方可报名(网上自行报名人,请在报名当天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意向流入方承诺书)。注册网址为http://**:8080/nccqjy/member/login.do。

2、个人会员实名认证需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办理银行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

3、以上操作也可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4、网上成功报名后,待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报名方登录会员账号,查看缴款账号,或者以系统发送短信中的缴款通知单为准。

5、总标底价须本人自己操作缴费,并按系统发送短信缴费通知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到报名处缴至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账户名: (略) 千垛镇便民服务中心,账号:**),多余(竞价)部分以现金或报名处开具的预缴款凭证参加竞标(现金自行保管),如有疑问可咨询报名处或到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未中标方所缴纳的总标底价和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7 个工作日内退还,总标底价和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价方式。竞价顺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竞价人须按规定报价,如放弃或不进场招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7、项目成交后,招标见证费按总成交价的5%收取,由村和中标方各负担一半。

8、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9、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0、项目竞价 (略) 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者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者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11、本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 (略) 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顾志会,联系电话:*。

(略)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4月4日

养殖承包合同(样稿)

发包方:千垛镇瞿冯村(瞿家)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方)

为充分利用有利资源,发展养殖事业,促进经济发展,经村两委会研究,提交党员及议事代表会议通过,决定将本村一处鱼塘对外进行公开招标,经招标由*方承包,从事养殖。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点及范围

*方将本村河西鱼塘面积约亩(不丈量)发包给*方养殖。

二、合同承包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约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交纳方式

三年承包期*方共向*方交纳承包金元(¥:元),于订立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四、**双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方承包后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方在承包期内,本合同所涉及承包的面积,应负担的水产水费、水产增殖资源保护费以及相关规费等,由*方负担,与*方无关。

3、*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服从双禁管理,塘圩上的农作物秸秆不得露天焚烧,不得抛入水体。如不按双禁有关规定执行,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合同自行终止。并按双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方在承包期内,严禁植树。严禁使用国家违禁药品。如使用造成危害,一切后果由*方自负,与*方无关。

5、*方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损失自负,与*方无涉,*方既不退还*方当年的承包金,也不延长*方的承包期。

6、*方在承包期内,如*方搞农田基本建设,新建路桥闸站、*方应无条件服从,*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方造成的损失,不作任何赔偿。如浚深生产河,所扒泥土,应放在河道两边圩梗及岸上,造成*方塘圩上的作物受损时*方不作任何补偿。塘圩上的泥土,*方不得推向河里,所扒土方自行整平。

7、*方承包后,一般矛盾纠纷由*方自行依法处理,重大矛盾纠纷*方协助依法解决。

8、*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得新增鱼塘棚舍,否则损失自负。承包期内不得擅自转让、转包,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转包,须经*方同意,否则转让、转包的行为无效。

9、*方承包期满后,无条件将鱼塘让出交给*方。*方所有的固定资产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如塘圩上的舍子、船、网、水泵、塘内的水产品、塘圩上的树木农作物等)。如不按期处理完毕。*方视*方为自动放弃。*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影响下一轮承包,否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赔偿*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方在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需征用该水面,*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征用面积,按实际丈量为准。退还相应的承包金不作其它补偿。

五、违约责任

*、*双方如违反上述任一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是以总承包款的20%计算。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见证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一份。

*方:千垛镇瞿冯村(瞿家)民委员会 *方:

法人代表:

见证单位: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年月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