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湘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项目(二期)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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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湘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项目(二期)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新疆湘 (略) 委托新疆 (略) 承担“新疆湘 (略) 年产2万吨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项目(二期)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新疆湘 (略) 年产2万吨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项目(二期)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查阅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新疆湘 (略) 年产2万吨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项目(二期)变更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 (略) 伊州区哈密工业园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新疆湘 (略) 现有厂区内,变更前后项目选址不变。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3°21′45.510″,北纬42°41′3.085″。

3、项目总投资:3430万元

4、建设性质:新建(变更)

5、建设规模:年生产高钛渣6万t/a、副产1.25MPa饱和蒸汽17万t/a。

6、建设概要:本项目主要变动内容为钛渣冶炼工序中核心设备-钛渣电炉采用的2台12500KVA半封闭熔炼电炉变更为1台25000KVA全封闭钛渣电炉,由于设备变化导致废气排放方式变化,企业配套新增一台20t/h尾气锅炉,配套煤气柜及脱硫脱硝烟气处理措施,利用尾气作为燃料为厂区其他工程提供蒸汽。除此之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主要产能均未发生变化。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具体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 (略) 陈工,联系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 (略) 工业园区及附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湘 (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新疆湘 (略)

2023年4月5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新疆湘 (略) 委托新疆 (略) 承担“新疆湘 (略) 年产2万吨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项目(二期)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新疆湘 (略) 年产2万吨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项目(二期)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查阅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新疆湘 (略) 年产2万吨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项目(二期)变更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 (略) 伊州区哈密工业园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新疆湘 (略) 现有厂区内,变更前后项目选址不变。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3°21′45.510″,北纬42°41′3.085″。

3、项目总投资:3430万元

4、建设性质:新建(变更)

5、建设规模:年生产高钛渣6万t/a、副产1.25MPa饱和蒸汽17万t/a。

6、建设概要:本项目主要变动内容为钛渣冶炼工序中核心设备-钛渣电炉采用的2台12500KVA半封闭熔炼电炉变更为1台25000KVA全封闭钛渣电炉,由于设备变化导致废气排放方式变化,企业配套新增一台20t/h尾气锅炉,配套煤气柜及脱硫脱硝烟气处理措施,利用尾气作为燃料为厂区其他工程提供蒸汽。除此之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主要产能均未发生变化。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具体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 (略) 陈工,联系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 (略) 工业园区及附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湘 (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新疆湘 (略)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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