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第三批、第四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第三批、第四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2020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2020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2020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分别于2020年4月9日、2020年7月16日、2020年9月2日完成计划公告。根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第5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埔厦片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春洋片区、平湖街道新祠堂片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 (略) 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埔厦片区调整为3年9个月,其他调整为3年6个月。 (略) 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第三批、第四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第三批、第四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横岗 | 六约社区埔厦片区(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落实一所不小于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不少于1788㎡的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77937㎡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9个月,自2020年4月9日起至2024年1月8日止; ④在单元规划阶段落实工业区块线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
2 | 龙岗 | 五联社区春洋片区(计划延期) | (略) 碧海盛 (略) | 67818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6347.5 平方米的公园绿地、不少于2401 平方米的文体设施用地、一处不少于12200 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36051.9 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3 | 平湖 | 平湖社区新祠堂片区(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范围内内应落实一处不小于122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8971 平方米公园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59523平方米;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0年9月2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4 | 平湖 | 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小于27322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1567平方米公共绿地、不少于463平方米水域等公共利益用地,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55808平方米;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 2020年9月2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 (略) 更新单 (略) 更新相关 (略) 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 (略) 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 (略) 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 (略) 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 (略) 更新单元的规划建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 (略) 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1.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街道五联社区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平湖社区新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020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2020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2020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分别于2020年4月9日、2020年7月16日、2020年9月2日完成计划公告。根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第5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埔厦片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春洋片区、平湖街道新祠堂片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 (略) 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埔厦片区调整为3年9个月,其他调整为3年6个月。 (略) 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第三批、第四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第三批、第四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横岗 | 六约社区埔厦片区(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落实一所不小于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不少于1788㎡的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77937㎡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9个月,自2020年4月9日起至2024年1月8日止; ④在单元规划阶段落实工业区块线等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
2 | 龙岗 | 五联社区春洋片区(计划延期) | (略) 碧海盛 (略) | 67818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6347.5 平方米的公园绿地、不少于2401 平方米的文体设施用地、一处不少于12200 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36051.9 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3 | 平湖 | 平湖社区新祠堂片区(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范围内内应落实一处不小于122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8971 平方米公园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59523平方米;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0年9月2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4 | 平湖 | 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小于27322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1567平方米公共绿地、不少于463平方米水域等公共利益用地,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55808平方米;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 2020年9月2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 (略) 更新单 (略) 更新相关 (略) 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 (略) 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 (略) 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 (略) 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 (略) 更新单元的规划建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 (略) 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1.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街道五联社区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平湖社区新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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