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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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施工答疑澄清公告

宿 (略) 新院区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

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宿 (略) 新院区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项目编号:GC-SS-2023-011),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1:请问有无相关供电答复函或者相关批复,以便确定红线外电力管道及进红线内开闭所位置?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收集相关资料。

问题2:招标文件所提供强电图纸与建设规模有不同之处的以何为准。

答:请以清单和建设规模为准。

问题3:是否可以提供明确的地上1#配电房、地下2#、3#、4#配电房的具体单体图纸和所在项目总图的具体位置和编号等。

答: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已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根据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

问题4:关于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成员之一,非联合体牵头人的是否认可?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的业绩均可。

问题5:依据招标文件, (略) 总装机28000kVA,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中10kV电缆只有3*150一种型号,是否能满足本项目的用电需求(招标文件要求不允许修改清单)?

答:投标人根据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结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根据深化设计内容在清单中增加相应工程内容的工程量。

问题6: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0kV电源点(110kV变电站10kV待用间隔专柜开关)至开闭所之间的供电线路(共计3回路),包括开闭所进线电缆和红线内外电力管道。”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供电方案进行优化设计,设计及施工范围也同上范围?

答:是。

问题7:设计费是否需要单独列项,还是总价考虑?

答:设计费报价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

问题8:本项目清单修改部分是否在原清单修改,还是另列清单增减?

答:在原清单修改。

问题9:本次报价是否以提供清单为准?

答:根据已提供的清单,结合深化设计内容对工程量补充,进行报价。

问题10:运维合同中巡检周期与运维任务书约定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运维任务书为准。

补充说明:本项目同时执行《关于印发宿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松政(2023)12号),文件内容见附件。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宿 (略) 、宿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安徽兹 (略)

2023年04月06日

宿 (略) 新院区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

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宿 (略) 新院区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项目编号:GC-SS-2023-011),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1:请问有无相关供电答复函或者相关批复,以便确定红线外电力管道及进红线内开闭所位置?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收集相关资料。

问题2:招标文件所提供强电图纸与建设规模有不同之处的以何为准。

答:请以清单和建设规模为准。

问题3:是否可以提供明确的地上1#配电房、地下2#、3#、4#配电房的具体单体图纸和所在项目总图的具体位置和编号等。

答: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已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根据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

问题4:关于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成员之一,非联合体牵头人的是否认可?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的业绩均可。

问题5:依据招标文件, (略) 总装机28000kVA,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中10kV电缆只有3*150一种型号,是否能满足本项目的用电需求(招标文件要求不允许修改清单)?

答:投标人根据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结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根据深化设计内容在清单中增加相应工程内容的工程量。

问题6: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0kV电源点(110kV变电站10kV待用间隔专柜开关)至开闭所之间的供电线路(共计3回路),包括开闭所进线电缆和红线内外电力管道。”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供电方案进行优化设计,设计及施工范围也同上范围?

答:是。

问题7:设计费是否需要单独列项,还是总价考虑?

答:设计费报价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

问题8:本项目清单修改部分是否在原清单修改,还是另列清单增减?

答:在原清单修改。

问题9:本次报价是否以提供清单为准?

答:根据已提供的清单,结合深化设计内容对工程量补充,进行报价。

问题10:运维合同中巡检周期与运维任务书约定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运维任务书为准。

补充说明:本项目同时执行《关于印发宿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松政(2023)12号),文件内容见附件。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宿 (略) 、宿松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安徽兹 (略)

2023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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