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数字信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招标答疑+补遗文件01号
武侯数字信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招标答疑+补遗文件01号
武侯数字信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
招标答疑+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就“武侯数字信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各潜在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
提问1:招标公告3.1.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略) 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略有差别。请问竣工验收报告资料名称为“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该资料不是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可否作为符合招标公告3.1.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竣工验收报告。
答复1:以招标文件为准。
提问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给定工期为434日历天,但招标“工程量清单.cjz”文件中给定招标工期为730日历天,请招标人明确以何为准?
答复2: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提问3:强电部分: (1)请问所有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灯、疏散出口标志灯是否自带蓄电池?(2)因设计图纸及清单均未明确排气扇的功率,请明确?
答复3:(1)所有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灯、疏散出口标志灯均采用集中电源供电,灯具不自带蓄电池;(2)排气扇功率以暖通图纸为准。
提问4:消防电部分: (1) 图纸设计及清单未明确扬声器功率,请明确?
答复4:扬声器功率为5W。
提问5:招标公告中明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请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中10.19条款类似工程业绩的说明,(1)已完成的施工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关于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是否应为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交 (竣) 工验收证书?
答复5:此处调整详见本补遗+答疑文件第3条内容。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1.8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原文: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时,可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已完成时间为准;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调整为: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时,可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已完成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9条“类似工程业绩的说明”第(1)项调整为:“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时,可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已完成时间为准。”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04月23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
5、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桑 (略)
2023年04月06日
武侯数字信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
招标答疑+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就“武侯数字信息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各潜在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
提问1:招标公告3.1.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略) 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略有差别。请问竣工验收报告资料名称为“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该资料不是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可否作为符合招标公告3.1.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竣工验收报告。
答复1:以招标文件为准。
提问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给定工期为434日历天,但招标“工程量清单.cjz”文件中给定招标工期为730日历天,请招标人明确以何为准?
答复2: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提问3:强电部分: (1)请问所有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灯、疏散出口标志灯是否自带蓄电池?(2)因设计图纸及清单均未明确排气扇的功率,请明确?
答复3:(1)所有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灯、疏散出口标志灯均采用集中电源供电,灯具不自带蓄电池;(2)排气扇功率以暖通图纸为准。
提问4:消防电部分: (1) 图纸设计及清单未明确扬声器功率,请明确?
答复4:扬声器功率为5W。
提问5:招标公告中明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请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中10.19条款类似工程业绩的说明,(1)已完成的施工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关于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是否应为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交 (竣) 工验收证书?
答复5:此处调整详见本补遗+答疑文件第3条内容。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1.8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原文: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时,可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已完成时间为准;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调整为: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时,可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已完成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9条“类似工程业绩的说明”第(1)项调整为:“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时,可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已完成时间为准。”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04月23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
5、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桑 (略)
2023年04月0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