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东胜气田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提氦工程总承包项目液氧贮存蒸发系统成套设备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东胜气田天然气处理厂配套提氦工程总承包项目液氧贮存蒸发系统成套设备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4月6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 (略) 委托,对宁波工程东胜提氦项目1664-P0032-8008液氧贮存蒸发系统所需液氧贮存蒸发系统成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335-3829-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东胜提氦项目1664-P0032-8008液氧贮存蒸发系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真空设备配件 | 1.00 | 套 | 包1-液氧贮存蒸发系统成套设备 | |||||
2 | 其他真空获得设备 | 1.00 | 套 | 包1-液氧贮存蒸发系统成套设备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⒍ 本批物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7 ⒎ 投标人注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列出。框架采购协议中重要条款不允许有偏离,即:设备交货期(2023年08月15日货到现场)、付款方式(即:到货验收合格支付80%,考核款10%,质保金10%,质保期为:自实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期起24个月,质保期要求以此条款为准),相应条款详见附件《框架协议采购合同条款模板》; 3.1.8 ⒏ 业绩要求:投标方必须具有压力液氧真空罐的供货业绩,投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扫描件,同时也要提供证明液氧真空罐容积的技术协议(技术文件或者图纸)。 3.1.9 ⒐ 卖方的工作范围及供货范围需要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3.1.10 ⒑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3月26日 8:00至2023年4月7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4月13日 09:00前与郝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兴东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郝晨光 | ||||||||
电 话: | 0574-*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刘兴东 | ||||||||
电 话: | 0574-8797 5334 | ||||||||
电 子 邮 件: | liuxingdong.*@*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3年4月6日 | |||||||||
发布日期:2023年4月6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 (略) 委托,对宁波工程东胜提氦项目1664-P0032-8008液氧贮存蒸发系统所需液氧贮存蒸发系统成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335-3829-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东胜提氦项目1664-P0032-8008液氧贮存蒸发系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真空设备配件 | 1.00 | 套 | 包1-液氧贮存蒸发系统成套设备 | |||||
2 | 其他真空获得设备 | 1.00 | 套 | 包1-液氧贮存蒸发系统成套设备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⒍ 本批物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7 ⒎ 投标人注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列出。框架采购协议中重要条款不允许有偏离,即:设备交货期(2023年08月15日货到现场)、付款方式(即:到货验收合格支付80%,考核款10%,质保金10%,质保期为:自实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期起24个月,质保期要求以此条款为准),相应条款详见附件《框架协议采购合同条款模板》; 3.1.8 ⒏ 业绩要求:投标方必须具有压力液氧真空罐的供货业绩,投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合同扫描件,同时也要提供证明液氧真空罐容积的技术协议(技术文件或者图纸)。 3.1.9 ⒐ 卖方的工作范围及供货范围需要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 3.1.10 ⒑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3月26日 8:00至2023年4月7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4月13日 09:00前与郝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兴东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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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郝晨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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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刘兴东 | ||||||||
电 话: | 0574-8797 53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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