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指挥调度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的答疑回复
关于“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指挥调度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的答疑回复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颍泉分局指挥调度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FZGY-CGSZ*
三、首次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7月30日
四、答疑回复内容:
答疑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主会场1、多点控制单元 mcu 9、★支持每组会议最大 28 分屏画面,支持等分和一主多分等分屏模式,支持如 1、3、4、3+1、4+1、5+1、7、7+1、9、10、 9+1、16、28 等分屏模式。(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请问: (略) 面上有28分屏画面的,同时能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的,可能不会超过3家。检测报告为什么能用于评分标准得分项里?得分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是证明产品性能稳定,那能有同样效应的证明文件还有很多,也更加权威,如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仅仅第三方检测报告放置评分标准里存在控标嫌疑,建议删除或者加以修改能证明的证书多样性。
答:“主会场1、多点控制单元 mcu 9、★支持每组会议最大 28 分屏画面,支持等分和一主多分等分屏模式,支持如 1、3、4、3+1、4+1、5+1、7、7+1、9、10、 9+1、16、28 等分屏模式。(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经市场调 (略) 场众多,部分品牌最大可支持36分屏画面。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答疑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2.2.2中技术资信分 技术响应 在招标文件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要求中,有一项不满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标“★”号的一般技术参数要求,有一项不满足的(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与多点控制单元MCU同一品牌”是使用无用功能进行捆绑从而达到控标,建议删除。
答:同一品牌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兼容性, (略) 场生产此类设备的厂家均能提供同一品牌的MCU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答疑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2.2.2中技术资信分 售后服务 投标人拟派运维人员具备IT运维工程师的,得2分。”与招标文件中“★与多点控制单元MCU同一品牌”有关,具有倾向性,建议删除。
答:“售后服务-投标人拟派运维人员具备IT运维工程师的,得2分”和“★与多点控制单元MCU同一品牌”无任何关联,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答疑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2.2.2中技术资信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得4分。”此处未明确资质等级,请明确。
答: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得4分,凡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即可。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答疑5、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2.2.2中技术资信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系统集成工程师及高级网络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并提供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请问:人员职称可以规定高级或者中级,但要求哪个行业具体到专业,是否违反招投标法?
答:此项目为信息化建设类项目,涉及到系统集成智能化、网络及网络安全方面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答疑6、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2.2.2中技术资信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高级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并提供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请问:人员职称可以规定高级或者中级,但要求哪个行业具体到专业,是否违反招投标法?
答:此项目为信息化建设类项目,涉及到系统集成智能化、网络及网络安全方面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颍泉分局指挥调度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FZGY-CGSZ*
三、首次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7月30日
四、答疑回复内容:
答疑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主会场1、多点控制单元 mcu 9、★支持每组会议最大 28 分屏画面,支持等分和一主多分等分屏模式,支持如 1、3、4、3+1、4+1、5+1、7、7+1、9、10、 9+1、16、28 等分屏模式。(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请问: (略) 面上有28分屏画面的,同时能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的,可能不会超过3家。检测报告为什么能用于评分标准得分项里?得分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是证明产品性能稳定,那能有同样效应的证明文件还有很多,也更加权威,如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仅仅第三方检测报告放置评分标准里存在控标嫌疑,建议删除或者加以修改能证明的证书多样性。
答:“主会场1、多点控制单元 mcu 9、★支持每组会议最大 28 分屏画面,支持等分和一主多分等分屏模式,支持如 1、3、4、3+1、4+1、5+1、7、7+1、9、10、 9+1、16、28 等分屏模式。(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经市场调 (略) 场众多,部分品牌最大可支持36分屏画面。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答疑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2.2.2中技术资信分 技术响应 在招标文件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要求中,有一项不满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标“★”号的一般技术参数要求,有一项不满足的(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而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与多点控制单元MCU同一品牌”是使用无用功能进行捆绑从而达到控标,建议删除。
答:同一品牌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兼容性, (略) 场生产此类设备的厂家均能提供同一品牌的MCU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答疑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2.2.2中技术资信分 售后服务 投标人拟派运维人员具备IT运维工程师的,得2分。”与招标文件中“★与多点控制单元MCU同一品牌”有关,具有倾向性,建议删除。
答:“售后服务-投标人拟派运维人员具备IT运维工程师的,得2分”和“★与多点控制单元MCU同一品牌”无任何关联,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答疑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2.2.2中技术资信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得4分。”此处未明确资质等级,请明确。
答: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得4分,凡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即可。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答疑5、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2.2.2中技术资信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系统集成工程师及高级网络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并提供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请问:人员职称可以规定高级或者中级,但要求哪个行业具体到专业,是否违反招投标法?
答:此项目为信息化建设类项目,涉及到系统集成智能化、网络及网络安全方面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答疑6、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 综合评分2.2.2中技术资信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智能化系统工程师及高级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并提供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请问:人员职称可以规定高级或者中级,但要求哪个行业具体到专业,是否违反招投标法?
答:此项目为信息化建设类项目,涉及到系统集成智能化、网络及网络安全方面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故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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