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补充供应企业遴选项目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补充供应企业遴选项目公告
我院将进行中药配方颗粒补充供应企业遴选,对现有供应企业无法合理供应的品种进行补充供应,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供应企业报名参加(此次报名现有供应企业无需参加)。
一、项目名称: (略) 中药配方颗粒补充供应企业遴选项目
二、供应企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补充供应企业的服务周期:一年
四、报名时间:
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下午17:00,过时不接受报名。(线上报名以收到纸质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五、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1.网上报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填写2023年度 (略) 中药配方颗粒补充供应企业资质一览表(见附件1),*@*q.com,请在 (略) 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资质要求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见附件2)(一式四份)快递至 (略) 药学部办公室(请勿到付,否则不收)。邮寄地址: (略) 溧水区文昌路201号后勤楼4楼药学部办公室,收件人:顾敏,电话:025-*。
2.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填写2023年度 (略) 中药配方颗粒补充供应企业资质一览表(见附件1),并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资质要求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见附件2)(一式四份)送至 (略) 药学部办公室,地址: (略) 溧水区文昌路201号后勤楼4楼药学部办公室,联系人:顾敏,电话:025-*。
报名日期截止后, (略)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将组织专家遴选小组,对报名的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分和遴选,遴选的结果将在 (略) 官方网站公示。
(略) (略)
2023年4月7日
附件1:
2023年度 (略) 中药颗粒补充供应企业资质一览表 | ||
序号 | 项目 | 填表单位: |
1 | 工商营业执照时限 | |
2 | 生产许可证时限 | |
3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数 | |
4 |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数 | |
5 | 现 (略) 家数 |
附件2:
2023年度 (略) 中药颗粒补充供应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提供) | |
1 | 《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必须含有中药配方颗粒。 |
2 |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
3 |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 | 报名企业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无因违规生产或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药监、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以官方公示或文件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报名企业自报名之日起上推三年无被国家、省、市卫健委及药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等不良记录(以官方公示或文件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5 | 报名企业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
6 | 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
7 | (略) 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明细证明文件。 |
8 | 现销售三级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的相关证明文件。 |
我院将进行中药配方颗粒补充供应企业遴选,对现有供应企业无法合理供应的品种进行补充供应,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供应企业报名参加(此次报名现有供应企业无需参加)。
一、项目名称: (略) 中药配方颗粒补充供应企业遴选项目
二、供应企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补充供应企业的服务周期:一年
四、报名时间:
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下午17:00,过时不接受报名。(线上报名以收到纸质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五、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1.网上报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填写2023年度 (略) 中药配方颗粒补充供应企业资质一览表(见附件1),*@*q.com,请在 (略) 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资质要求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见附件2)(一式四份)快递至 (略) 药学部办公室(请勿到付,否则不收)。邮寄地址: (略) 溧水区文昌路201号后勤楼4楼药学部办公室,收件人:顾敏,电话:025-*。
2.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填写2023年度 (略) 中药配方颗粒补充供应企业资质一览表(见附件1),并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资质要求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见附件2)(一式四份)送至 (略) 药学部办公室,地址: (略) 溧水区文昌路201号后勤楼4楼药学部办公室,联系人:顾敏,电话:025-*。
报名日期截止后, (略)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将组织专家遴选小组,对报名的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分和遴选,遴选的结果将在 (略) 官方网站公示。
(略) (略)
2023年4月7日
附件1:
2023年度 (略) 中药颗粒补充供应企业资质一览表 | ||
序号 | 项目 | 填表单位: |
1 | 工商营业执照时限 | |
2 | 生产许可证时限 | |
3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数 | |
4 |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数 | |
5 | 现 (略) 家数 |
附件2:
2023年度 (略) 中药颗粒补充供应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提供) | |
1 | 《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必须含有中药配方颗粒。 |
2 |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
3 |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 | 报名企业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无因违规生产或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药监、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以官方公示或文件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报名企业自报名之日起上推三年无被国家、省、市卫健委及药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等不良记录(以官方公示或文件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5 | 报名企业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
6 | 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
7 | (略) 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明细证明文件。 |
8 | 现销售三级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的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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