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潜润-山水丽庭项目(望岳园片区及高铁站片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潜山市潜润-山水丽庭项目(望岳园片区及高铁站片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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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潜润-山水丽庭项目(望岳园片区及高铁站片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山投标人:

现将“ (略) 潜润-山水丽庭项目(望岳园片区及高铁站片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DFWAZ00525/JG2023-03-0308)澄清修改通知如下:

疑问一:招标文件P4页和P44页业绩要求:所投乘客电梯设备品牌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单项合同数量不低于 50 台的电梯供货或供货安装业绩。 问:由于工厂大部分项目设备合同是与制造商签订,而安装 (略) 签订,请明确该情况可以视为同一份业绩合同。

回复:可以。

疑问二:招标文件P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1、电梯的轿厢、天花板、电梯厅入口小门套、大门套按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规定的配置报价,并在分项报价表中予以载明。 问:电梯的轿厢、天花板、电梯厅入口小门套组成一个电梯整梯,已含在电梯设备内,无法逐一报价,请问分项报价中标注已含该报价是否可以?请明确。

回复:可以。

疑问三:招标文件P21页,财务要求无需提供,请问投标文件格式P103页是否无需填写?请明确。

回复:是。

疑问四:1、招标文件P22页,业绩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为对应合同内已通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检验合格的电梯数量不低于本项目业绩评审要求的数量的业绩,而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2)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本合同内不少于 3 台电梯的电梯验收合格页及合同内所有电梯验收报告的清单列表(清单格式自拟,须报告编号、验收日期和检测机构名称)。 问:此处两条要求矛盾,请问是否修改为: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2)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本合同内不少于 3 台电梯的电梯验收合格页及不低于本项目业绩评审要求的数量电梯验收报告的清单列表(清单格式自拟,须报告编号、验收日期和检测机构名称)。

2、招标文件第44页“设备品牌业绩: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所投乘客电梯设备品牌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准),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单项合同数量不低于 50 台的电梯供货或供货安装业绩的得4 分,最高得 12 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资格审查条件中关于业绩证明材料的的要求”,此处要求提供数量不低于50台电梯的业绩合同,因该部分电梯台量较多,验收周期较长,建议取消所有电梯全部验收的要求,同时取消招标文件第22页“(2)合同内所有电梯验收报告的清单列表;(3)合同内通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检验合格的电梯不低于本项目业绩评审要求的数量的承诺函(电梯制造商加盖单位公章)。”,即只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合同内不少于 3 台电梯的电梯验收合格页复印件”即可。

回复:1、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备注中“(2)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本合同内不少于 3 台电梯的电梯验收合格页及合同内所有电梯验收报告的清单列表(清单格式自拟,须报告编号、验收日期和检测机构名称);”修改为“(2)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本合同内不少于 3 台电梯的电梯验收合格页及不低于本项目业绩评审要求的数量电梯验收报告的清单列表(清单格式自拟,须报告编号、验收日期和检测机构名称);”

2、见上述第1款回复。

疑问五:P44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人员:根据所投乘客电梯品牌制 (略) 区域内分(子)公司的维保持证人员人数进行横向比较后评价,数量排名前六名的得5分,数量排名第七至十名的得 3 分,其他不得分。问:此条有电梯品牌倾向性,能否改为:根据所投乘客电梯品牌制 (略) 区域内分(子)公司的维保持证人员≥100人的得5分,50人≤人员<100人的得3分,人员<50人的不得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六:P44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投标人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对证书的查询截图。 问:电梯行业的体系证书是为了衡量电梯制造商的企业制造水平的一种标准,因投标人有可能为授权经销商,所以此条可否改为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对证书的查询截图。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七:本次电梯招标要求比较高,质保三年,层层厅门门套及轿厢全发纹不锈钢,又要求大门套,土建改造内容多,报价内容较多,配置较高,作为国际一线品牌电梯成本核算超出控制价2700万,为了采购到优质电梯及更多高端品牌电梯参与投标,建议控制价提高到3000万元。2、本项目有合同估算价:约3200万元,有最高限价2700万元,因此次招标107台电梯,电梯要求全部不锈钢材质,厅门全部大门套,要求规格高,招标品牌要求高,最高限价2700万元不足以满足电梯预算,建议提高最高限价。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八:1、招标文件第12页要求五方对讲,电梯监控及布线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我方为电梯单位,无该项施工资质,无法估算该项费用。按照惯例该项一般由智能化单位负责,建议招标方调整为由智能化单位负责,我方配合。2、招标文件里技术要求p86:五方对讲及视频监控线井道外到监控室布线有电梯中标人负责,因为电梯中标人不具备弱电资质,通常电梯单位负责井道内,井道外有弱电单位负责。因为现在无线对讲技术很成熟方便维修,五方对讲建议采用无线的,或采用有线的建议井道外布线由弱电单位负责。3、招标文件第86页电梯技术要求第7条中的(1)五方对讲系统的布线(含井道至控制室的布线由中标单位负责)及系统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及在质保期内产生的包括材料、更换配件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2)提供监控用高清摄像头及井道至控制室的布线由中标单位负责,配屏蔽监控软线缆(线缆含视频、声音和电源等)。 请问:这两处的井道至控制室中的控制室是指是电梯机房控制柜还是小区监控室,请明确。

回复: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中标单位不具有布线相关安装资质的,中标单位可依法分包。2、本项目五方对讲不接受无线五方对讲,中标单位不具有布线相关安装资质的,可依法分包。3、五方对讲系统的布线和监控布线均指到小区监控室的布线。招标人已根据施工图纸估算布线的工程量(具体详见附件),该工程量投标人报价参考使用,具体由投标人自行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相关费用并合理报价,中标后该费用不再予以调整。

疑问九:招标文件第16页要求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可否增加担保机构保函,担保机构要求同投标保证金保函的要求一整。

回复:同意修改。履约保证金增加担保机构保函。

疑问十:招标文件第45页对所投电梯品牌持证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有要求,但是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对于招投标的规定第17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条已经违反了规定。建议去除该条或调整为投标电梯品 (略) 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A级的得5分。

回复: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十一:招标文件第4页“3.1.2.2 投标人为非制造商时,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非制造商的法律身份是本次招标货物制造商的代理人。如投标人是非制造商,除电梯制造商须满足第 3.1.2.1 目相关条件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如今部分电梯单位并未更换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仍旧沿用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考虑到此种情况,建议将此处修改为“3.1.2.2 投标人为非制造商时,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非制造商的法律身份是本次招标货物制造商的代理人。如投标人是非制造商,除电梯制造商须满足第 3.1.2.1 目相关条件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

回复:同意修改。投标人未更换新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

疑问十二:该项目并未明确电梯设备费税率,安装款税率,是否执行电梯设备费税率为13%,安装款税率3%?请明确?招标全文为明确税务税点问题,是否可以按照国家税务要求设备13%税点,安装3%税点,进行含税报价?

回复:本项目对中标单位提供的发票税率不做限制,中标单位须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疑问十三:招标文件第84页“4.光幕系统:光幕+安全触板双重门保护装置,位于轿门侧面,光束数不少于90 束”,光幕是防止夹人的第二代产品,可取代安全触板的功能,且触板安全系数较低,容易夹人,建议删除“安全触板”,只保留光幕即可。2、招标文件要求采用门光幕加安全触板功能,由于此项目开门间距仅为900mm,安全触板功能不适用,建议取消安全触板功能。

回复:1、为提高电梯安全使用环境,保留安全触板保护装置,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2、见上述第1款回复。

疑问十四:招标文件要求轿厢净高度≥2600mm,本项目为住宅电梯,轿厢载重仅为1000KG,如轿厢高度做到2600mm,整个轿厢结构很不协调,建议将轿厢净高度调整到2400mm。 2、若图纸中部分参数数据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参数数据不一致,以何处为准?若以图纸中为准,若存在顶层高度不够(满足轿厢净高大于或等于2600mm的情况下),底坑深度不够,或者其他部分参数数据存在不常规的情况,请问在安装过程中可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并保证这种微调不影响结构安全?

回复:1、同意修改,轿厢高度调整为“净高须大于或等于2400mm”。2、以施工图纸为准。因设计原因导致部分参数需要进行微调的,中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告知招标人,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疑问十五:招标文件里的付款方式仅有电梯设备款付款方式,没有体现安装部分付款方式;一般电梯安装付款方式:货到开工付50%,安装验收合格付50%;请明确安装付款方式是给设备付款方式一致还是有其他支付比例?

回复:本项目安装部分价款不单独计量支付,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安装部分价款在设备安装后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疑问十六:1、电梯技术要求门套要求大、小门套,请明确是仅首层大门套还是层层大门套?2、招标文件第85页“6.厅门门套:大门套、小门套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采用 304#发纹不锈钢。”,此处是指首层大门套还是层层大门套?请明确?

回复:1、指层层大门套;2、见上述第1款回复。

疑问十七:招标文件第105页“(四)制造商授权书(格式供参考)”,通常各厂家有固定模板格式的厂家授权书,和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有些许不同,请问针对此处,提供各厂家固定格式的厂家授权书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招标文件已明确提供的制造商授权书格式供参考。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的时间调整为2023年4月23日上午10时整,开标地点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556-*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 张涛、许沁

电 话:0551-*(*)、0551-*

2023年4月7日


信息来源:http://**-d4f7-11ed-af84-00163e0cccfc

(略) 潜润-山水丽庭项目(望岳园片区及高铁站片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山投标人:

现将“ (略) 潜润-山水丽庭项目(望岳园片区及高铁站片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DFWAZ00525/JG2023-03-0308)澄清修改通知如下:

疑问一:招标文件P4页和P44页业绩要求:所投乘客电梯设备品牌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单项合同数量不低于 50 台的电梯供货或供货安装业绩。 问:由于工厂大部分项目设备合同是与制造商签订,而安装 (略) 签订,请明确该情况可以视为同一份业绩合同。

回复:可以。

疑问二:招标文件P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1、电梯的轿厢、天花板、电梯厅入口小门套、大门套按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中规定的配置报价,并在分项报价表中予以载明。 问:电梯的轿厢、天花板、电梯厅入口小门套组成一个电梯整梯,已含在电梯设备内,无法逐一报价,请问分项报价中标注已含该报价是否可以?请明确。

回复:可以。

疑问三:招标文件P21页,财务要求无需提供,请问投标文件格式P103页是否无需填写?请明确。

回复:是。

疑问四:1、招标文件P22页,业绩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为对应合同内已通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检验合格的电梯数量不低于本项目业绩评审要求的数量的业绩,而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2)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本合同内不少于 3 台电梯的电梯验收合格页及合同内所有电梯验收报告的清单列表(清单格式自拟,须报告编号、验收日期和检测机构名称)。 问:此处两条要求矛盾,请问是否修改为: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2)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本合同内不少于 3 台电梯的电梯验收合格页及不低于本项目业绩评审要求的数量电梯验收报告的清单列表(清单格式自拟,须报告编号、验收日期和检测机构名称)。

2、招标文件第44页“设备品牌业绩: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所投乘客电梯设备品牌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准),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单项合同数量不低于 50 台的电梯供货或供货安装业绩的得4 分,最高得 12 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资格审查条件中关于业绩证明材料的的要求”,此处要求提供数量不低于50台电梯的业绩合同,因该部分电梯台量较多,验收周期较长,建议取消所有电梯全部验收的要求,同时取消招标文件第22页“(2)合同内所有电梯验收报告的清单列表;(3)合同内通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检验合格的电梯不低于本项目业绩评审要求的数量的承诺函(电梯制造商加盖单位公章)。”,即只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合同内不少于 3 台电梯的电梯验收合格页复印件”即可。

回复:1、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备注中“(2)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本合同内不少于 3 台电梯的电梯验收合格页及合同内所有电梯验收报告的清单列表(清单格式自拟,须报告编号、验收日期和检测机构名称);”修改为“(2)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本合同内不少于 3 台电梯的电梯验收合格页及不低于本项目业绩评审要求的数量电梯验收报告的清单列表(清单格式自拟,须报告编号、验收日期和检测机构名称);”

2、见上述第1款回复。

疑问五:P44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人员:根据所投乘客电梯品牌制 (略) 区域内分(子)公司的维保持证人员人数进行横向比较后评价,数量排名前六名的得5分,数量排名第七至十名的得 3 分,其他不得分。问:此条有电梯品牌倾向性,能否改为:根据所投乘客电梯品牌制 (略) 区域内分(子)公司的维保持证人员≥100人的得5分,50人≤人员<100人的得3分,人员<50人的不得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六:P44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投标人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对证书的查询截图。 问:电梯行业的体系证书是为了衡量电梯制造商的企业制造水平的一种标准,因投标人有可能为授权经销商,所以此条可否改为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对证书的查询截图。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七:本次电梯招标要求比较高,质保三年,层层厅门门套及轿厢全发纹不锈钢,又要求大门套,土建改造内容多,报价内容较多,配置较高,作为国际一线品牌电梯成本核算超出控制价2700万,为了采购到优质电梯及更多高端品牌电梯参与投标,建议控制价提高到3000万元。2、本项目有合同估算价:约3200万元,有最高限价2700万元,因此次招标107台电梯,电梯要求全部不锈钢材质,厅门全部大门套,要求规格高,招标品牌要求高,最高限价2700万元不足以满足电梯预算,建议提高最高限价。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八:1、招标文件第12页要求五方对讲,电梯监控及布线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我方为电梯单位,无该项施工资质,无法估算该项费用。按照惯例该项一般由智能化单位负责,建议招标方调整为由智能化单位负责,我方配合。2、招标文件里技术要求p86:五方对讲及视频监控线井道外到监控室布线有电梯中标人负责,因为电梯中标人不具备弱电资质,通常电梯单位负责井道内,井道外有弱电单位负责。因为现在无线对讲技术很成熟方便维修,五方对讲建议采用无线的,或采用有线的建议井道外布线由弱电单位负责。3、招标文件第86页电梯技术要求第7条中的(1)五方对讲系统的布线(含井道至控制室的布线由中标单位负责)及系统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及在质保期内产生的包括材料、更换配件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2)提供监控用高清摄像头及井道至控制室的布线由中标单位负责,配屏蔽监控软线缆(线缆含视频、声音和电源等)。 请问:这两处的井道至控制室中的控制室是指是电梯机房控制柜还是小区监控室,请明确。

回复: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中标单位不具有布线相关安装资质的,中标单位可依法分包。2、本项目五方对讲不接受无线五方对讲,中标单位不具有布线相关安装资质的,可依法分包。3、五方对讲系统的布线和监控布线均指到小区监控室的布线。招标人已根据施工图纸估算布线的工程量(具体详见附件),该工程量投标人报价参考使用,具体由投标人自行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相关费用并合理报价,中标后该费用不再予以调整。

疑问九:招标文件第16页要求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可否增加担保机构保函,担保机构要求同投标保证金保函的要求一整。

回复:同意修改。履约保证金增加担保机构保函。

疑问十:招标文件第45页对所投电梯品牌持证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有要求,但是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对于招投标的规定第17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条已经违反了规定。建议去除该条或调整为投标电梯品 (略) 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A级的得5分。

回复: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十一:招标文件第4页“3.1.2.2 投标人为非制造商时,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非制造商的法律身份是本次招标货物制造商的代理人。如投标人是非制造商,除电梯制造商须满足第 3.1.2.1 目相关条件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如今部分电梯单位并未更换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仍旧沿用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考虑到此种情况,建议将此处修改为“3.1.2.2 投标人为非制造商时,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非制造商的法律身份是本次招标货物制造商的代理人。如投标人是非制造商,除电梯制造商须满足第 3.1.2.1 目相关条件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

回复:同意修改。投标人未更换新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

疑问十二:该项目并未明确电梯设备费税率,安装款税率,是否执行电梯设备费税率为13%,安装款税率3%?请明确?招标全文为明确税务税点问题,是否可以按照国家税务要求设备13%税点,安装3%税点,进行含税报价?

回复:本项目对中标单位提供的发票税率不做限制,中标单位须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疑问十三:招标文件第84页“4.光幕系统:光幕+安全触板双重门保护装置,位于轿门侧面,光束数不少于90 束”,光幕是防止夹人的第二代产品,可取代安全触板的功能,且触板安全系数较低,容易夹人,建议删除“安全触板”,只保留光幕即可。2、招标文件要求采用门光幕加安全触板功能,由于此项目开门间距仅为900mm,安全触板功能不适用,建议取消安全触板功能。

回复:1、为提高电梯安全使用环境,保留安全触板保护装置,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2、见上述第1款回复。

疑问十四:招标文件要求轿厢净高度≥2600mm,本项目为住宅电梯,轿厢载重仅为1000KG,如轿厢高度做到2600mm,整个轿厢结构很不协调,建议将轿厢净高度调整到2400mm。 2、若图纸中部分参数数据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参数数据不一致,以何处为准?若以图纸中为准,若存在顶层高度不够(满足轿厢净高大于或等于2600mm的情况下),底坑深度不够,或者其他部分参数数据存在不常规的情况,请问在安装过程中可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并保证这种微调不影响结构安全?

回复:1、同意修改,轿厢高度调整为“净高须大于或等于2400mm”。2、以施工图纸为准。因设计原因导致部分参数需要进行微调的,中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告知招标人,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疑问十五:招标文件里的付款方式仅有电梯设备款付款方式,没有体现安装部分付款方式;一般电梯安装付款方式:货到开工付50%,安装验收合格付50%;请明确安装付款方式是给设备付款方式一致还是有其他支付比例?

回复:本项目安装部分价款不单独计量支付,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安装部分价款在设备安装后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疑问十六:1、电梯技术要求门套要求大、小门套,请明确是仅首层大门套还是层层大门套?2、招标文件第85页“6.厅门门套:大门套、小门套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采用 304#发纹不锈钢。”,此处是指首层大门套还是层层大门套?请明确?

回复:1、指层层大门套;2、见上述第1款回复。

疑问十七:招标文件第105页“(四)制造商授权书(格式供参考)”,通常各厂家有固定模板格式的厂家授权书,和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有些许不同,请问针对此处,提供各厂家固定格式的厂家授权书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招标文件已明确提供的制造商授权书格式供参考。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的时间调整为2023年4月23日上午10时整,开标地点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556-*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 张涛、许沁

电 话:0551-*(*)、0551-*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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