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纸质档案室恒温恒湿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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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纸质档案室恒温恒湿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纸质档案室恒温恒湿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纸质档案室恒温恒湿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xq2023-3-025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4月2日、

二、变更信息

1、变更事项:采购公告

2、原采购信息内容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二)、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并加盖单位章。

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并加盖单位章。

3、变更日期:2023年4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略) 新城区祥云路东段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375-*

代理机构:平顶山 (略)

地址: (略) (略) 湛河区马庄街道轻工路与城乡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8楼808室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纸质档案室恒温恒湿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纸质档案室恒温恒湿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xq2023-3-025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4月2日、

二、变更信息

1、变更事项:采购公告

2、原采购信息内容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二)、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并加盖单位章。

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并加盖单位章。

3、变更日期:2023年4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略) 新城区祥云路东段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375-*

代理机构:平顶山 (略)

地址: (略) (略) 湛河区马庄街道轻工路与城乡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8楼808室

联系人:许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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