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原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10分,现变更为2023年4月24日9:10分。
②原第五章 采购需求现变更为:
一、服务范围
包1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运维租赁服务期限(月) | 备注 |
1 | 前端维护 | 231 | 条 | 36 | |
2 | 线路租赁及维护 | 231 | 条 | 36 | |
3 | 备用金 | 1 | 项 | 36 | 备用金每年不超过10万元,用于 (略) 政工程影响的点位费用及其他相关设施更换,采用实报实销形式。 |
包2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运维租赁服务期限(月) | 备注 |
1 | 前端维护 | 322 | 条 | 36 | |
2 | 线路租赁及维护 | 322 | 条 | 36 | |
3 | 备用金 | 1 | 项 | 36 | 备用金每年不超过10万元,用于 (略) 政工程影响的点位费用及其他相关设施更换,采用实报实销形式。 |
包3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运维租赁服务期限(月) | 备注 |
1 | 线路租赁及维护 | 194 | 条 | 12 | |
2 | 备用金 | 1 | 项 | 12 | 备用金每年不超过10万元,用于 (略) 政工程影响的点位费用及其他相关设施更换,采用实报实销形式。 |
维护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端点位维护、网络及电力传输线路维护、系统软件维护、机房设备及其它附属设备维护等。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人应每天上午9时前对摄像头在线情况进行巡检,发现离线摄像头应立即开展工作;上午10时前由投标人对接人员向*方提交当天摄像头巡检情况和前一天的修复情况纸质档;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但不得影响维护工作。
2、投标人应每周对摄像头拍摄方向进行一次巡检,每月对镜头遮挡情况进行一次巡检,每季度对杆件、设备箱、支架固定情况进行一次巡检,并由对接人员提交相应巡检报告纸质档。
3、投标人应不定期对机房运行情况、平台对接情况等进行巡检,排查隐患,保障其正常运行。
4、投标人应根据其他相关部门(如创文办、城管、园林绿化等)的要求,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在日常维护和巡查中自觉进行整改,*方不额外支付整改费用。
5、投标人应在维护期内为每个点位免费提供一次链路迁移。
三、实施与服务要求
(1)实施与服务要求
1、所有监控点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开通,逾期未完成的,每推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若在3个月内仍未完成的,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2、光纤布线接入要符合国家有关光纤布线规范。所有光纤引入机房交换机柜,并可直接连接到交换机光纤端口。项目中所需设备由投标人提供,不再另外收费。
3、所有接入前端摄像头的链路均使用光纤接入,明确连接方式,并接入指定的中心机房。
4、链路部分运营商需定制详细应急保障预案。
5、投标人应负责光路的开通和测试工作,光路和设备的运行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负责采购人辖区内“雪亮工程”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具体运维职能,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故障申告和技术服务电话。
7、投标人应明确1-3人为“雪亮工程”对接人员,对接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对“雪亮工程”有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摄像头配置、点位位置、安装方式、线路走向、网络架构等情况。
8、如采购人与数据链路带宽相关的网络软硬件配置变更,投标人需委派技术服务人员到达数据链路带宽使用现场予以支持。
9、线路中断及质量问题的赔偿:
9.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投标人没有在承诺时间内使线路恢复正常将承担赔偿责任。
9. (略) 政工程、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的点位,经采购人确认,修复前不计算在线率,且不予扣分,修复时间大于一个月的,扣除相应维护费用。无法修复的,自掉线之日起,不计算维护费。
10、投标人须提供数据链路管理及使用手册,并派出有经验的工程师,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掌握技能为止。
11、投标人建设的光缆、网络设备及附属设备等,其产权归投标人所有,投标人应提供稳定、流畅、安全的网络环境。
12、投标人应提供考核原始数据,并配合*方做好相关应用、考核、迎检工作。
13、在服务期限内,若采购人有新增点位需求,投标人需提供新增点位的网络设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点位新增。
(2) 安全保障
1、投标人运维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公安机关保密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对工作中接触的需保密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雪亮工程”图像内容、建设规划、技术设计方案、监控点分布等资料。
2、投标人应为运维人员购买相应保险,定期举办安全培训,特殊运维工作必须有一名具备相关资质的安全员在场,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力施工等。如在维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应不定期对摄像头、杆件、横臂牢固性,电路的安全性等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如发生摄像头或横臂掉落、杆件倾倒、触电等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
(3)备品备件
1、投标人每个维护年度需免费提供前端摄像头的更换,数量为合同内摄像头总数的12%,需在年度第一个月备齐,参数如下:
①双镜头,含细节镜头和全景镜头,像素均不低于400万;
②细节镜头支持视频结构化,支持人脸和车牌的监测、抓拍;
③支持全景镜头角度保持不变,细节镜头可独立调整角度。
2、投标人提供在运维过程中零配件(摄像头、设备箱、杆件除外),采购人不再承担费用。
3、投标人需自行准备一定比例的零配件(摄像头、设备箱、杆件除外)可供随时更换,不得以订货、运输等理由拖延修复工作。
四、服务期限、地点和结算方法
1、服务期限:包1:总服务期限36个月,从监控点位全部上线之日起开始计算。包2:服务期限36个月,从监控点位全部上线之日起开始计算。包3:服务期限12个月,从监控点位全部上线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服务地点:采购人( (略) 公安局赫山分局)指定地点。
3、结算方法:
3.1付款人: (略) 公安局赫山分局
3.2付款方式:
(1)费用结算时间为每个维护年度的年末;
(2)每年度付款金额基数为投标人所报的每年度服务费,其中备用金采用实报实销形式。
(3)具体支付方式如下:月评分总和/12为年度综合评分(考评标准详见第六章《服务质量考核细则》),年度综合评分结果是当年服务费用的支付依据,具体支付比例如下表。
综合评分(x) | 结算比例 |
x≥90 | 100% |
80≤x<90 | 80% |
70≤x<80 | 60% |
60≤x<70 | 40% |
50≤x<60 | 20% |
x<50 | 0% |
(4)合作协议一年一签,投标人年度综合评分低于7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启动招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