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商务要求“合同签订服务所涉及主要设备到场支付合同金额的40%,所有设备安装完成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完成通过验收支付合同的25%,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5%。”更正为“合同签订服务所涉及主要设备到场支付合同金额的40%,所有设备安装完成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完成通过验收支付合同的25%,验收合格三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03日
1.采购需求以公告的采购文件为准;2.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叙永县环城大道307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国典 (略)
地址: (略) 金融中心佳乐世纪城9号楼1901室
联系方式:0830-*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0-*
四川国典 (略)
2023年04月03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商务要求“合同签订服务所涉及主要设备到场支付合同金额的40%,所有设备安装完成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完成通过验收支付合同的25%,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5%。”更正为“合同签订服务所涉及主要设备到场支付合同金额的40%,所有设备安装完成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完成通过验收支付合同的25%,验收合格三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03日
1.采购需求以公告的采购文件为准;2.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叙永县环城大道307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国典 (略)
地址: (略) 金融中心佳乐世纪城9号楼1901室
联系方式:0830-*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0-*
四川国典 (略)
2023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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