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2023年香洲购物节消费券派发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2023年香洲购物节消费券派发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香洲区商务局2023年香洲购物节消费券派发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香洲区商务局 | ||
行政区域 | 香洲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07日19: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0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晓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 | ||
采购单位 | (略) 香洲区商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香洲区翠景路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珠海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香洲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晓恺 075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CG-G23-0059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香洲区商务局2023年香洲购物节消费券派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2、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综合评分表中的
宣传平台 (10.0分) | 投标人承诺在中央广播电视台宣传的得10分;在省级广播电视台宣传的得5分;在市级广播电视台宣传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订)加盖公章。 |
变更为:
宣传平台 (10.0分) | 投标人承诺在中央媒体宣传的得10分;在省级媒体宣传的得5分;在市级媒体宣传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订)加盖公章。 |
3、原招标文件采购包2综合评分表中的
宣传平台 (10.0分) | 投标人承诺在中央广播电视台宣传的得10分;在省级广播电视台宣传的得5分;在市级广播电视台宣传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订)加盖公章。 |
变更为:
宣传平台 (10.0分) | 投标人承诺在中央媒体宣传的得10分;在省级媒体宣传的得5分;在市级媒体宣传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订)加盖公章。 |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香洲区商务局
地址: (略) 香洲区翠景路99号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 (略)
地 址: (略) 香洲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
联系方式:何晓恺 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晓恺
电 话: 075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香洲区商务局2023年香洲购物节消费券派发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香洲区商务局 | ||
行政区域 | 香洲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07日19: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0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晓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 | ||
采购单位 | (略) 香洲区商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香洲区翠景路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珠海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香洲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晓恺 075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CG-G23-0059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香洲区商务局2023年香洲购物节消费券派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2、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综合评分表中的
宣传平台 (10.0分) | 投标人承诺在中央广播电视台宣传的得10分;在省级广播电视台宣传的得5分;在市级广播电视台宣传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订)加盖公章。 |
变更为:
宣传平台 (10.0分) | 投标人承诺在中央媒体宣传的得10分;在省级媒体宣传的得5分;在市级媒体宣传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订)加盖公章。 |
3、原招标文件采购包2综合评分表中的
宣传平台 (10.0分) | 投标人承诺在中央广播电视台宣传的得10分;在省级广播电视台宣传的得5分;在市级广播电视台宣传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订)加盖公章。 |
变更为:
宣传平台 (10.0分) | 投标人承诺在中央媒体宣传的得10分;在省级媒体宣传的得5分;在市级媒体宣传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订)加盖公章。 |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香洲区商务局
地址: (略) 香洲区翠景路99号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 (略)
地 址: (略) 香洲翠仙街188号戎华大厦5楼A座
联系方式:何晓恺 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晓恺
电 话: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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