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九溪柳城街道施坪段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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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溪柳城街道施坪段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变更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3]024号

工程名称: (略) 九十九溪柳城街道施坪段河道整治工程

答疑时间:2023年04月10日

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投标保证金:第(2)银行保函形式:

采用银行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文件 (略) 地方标准DB35/T 2055-2022《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据 规范》要求,且能够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不得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项目编号)。

修改为:第(2)银行保函形式:

采用银行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文件 (略) 地方标准DB35/T 2055-2022《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据规范》要求,且能够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2) 投标人以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不得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项目编号。电汇 (或银行转账单) 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 (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 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修改为: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2) 投标人以投标保函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电汇 (或银行转账单) 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 (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 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 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17时00分前到账

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7时00分前到账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8日08时30分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5日08时30分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招标文件或澄清、修改通知中有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通知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 (略) 柳城街道办事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盖章)

日期:2023年04月10日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3]024号

工程名称: (略) 九十九溪柳城街道施坪段河道整治工程

答疑时间:2023年04月10日

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投标保证金:第(2)银行保函形式:

采用银行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文件 (略) 地方标准DB35/T 2055-2022《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据 规范》要求,且能够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不得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项目编号)。

修改为:第(2)银行保函形式:

采用银行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文件 (略) 地方标准DB35/T 2055-2022《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数据规范》要求,且能够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2) 投标人以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不得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项目编号。电汇 (或银行转账单) 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 (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 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修改为: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2) 投标人以投标保函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电汇 (或银行转账单) 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 (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 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 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17时00分前到账

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7时00分前到账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8日08时30分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5日08时30分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招标文件或澄清、修改通知中有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通知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 (略) 柳城街道办事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盖章)

日期:2023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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