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蔡家坡镇人民政府蔡家坡镇零胡村电商物流仓储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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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蔡家坡镇人民政府蔡家坡镇零胡村电商物流仓储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ZB-B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蔡家坡镇零胡村电商物流仓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一包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4-14,更正为:2023-04-17。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4-20 14:30:00,更正为:2023-04-21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4-20 14:30:00,更正为:2023-04-21 14:30:00。

原:合同包1(蔡家坡镇零胡村电商物流仓储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需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登记报备;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且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或2022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六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六个月连续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10)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公告期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2)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更正为: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需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登记报备;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且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或2022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六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六个月连续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10)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公告期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2)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0日到2023年04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2、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3、拟派委托人持身份证凭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明资料为投标截止前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套,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蔡家坡镇人民政府

地址:蔡家坡渭北西路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诚 (略)

地址: (略) 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3楼316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917-*

正诚 (略)

2023年04月1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ZB-B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蔡家坡镇零胡村电商物流仓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一包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4-14,更正为:2023-04-17。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4-20 14:30:00,更正为:2023-04-21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4-20 14:30:00,更正为:2023-04-21 14:30:00。

原:合同包1(蔡家坡镇零胡村电商物流仓储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需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登记报备;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且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或2022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六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六个月连续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10)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公告期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2)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更正为: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需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登记报备;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且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1年或2022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六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至少六个月连续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10)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公告期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2)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0日到2023年04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2、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3、拟派委托人持身份证凭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明资料为投标截止前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套,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蔡家坡镇人民政府

地址:蔡家坡渭北西路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诚 (略)

地址: (略) 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3楼316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917-*

正诚 (略)

2023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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