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花山镇新三队村农村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临江市花山镇新三队村农村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1.9.1
踏勘现场
■召开
囗不召开
踏勘时间:2023年4月12日09时30分
集合地点: (略) (略) 花山镇新三队村
联系人:张永胜
联系电话:*
1.要求供应商准时到达踏勘现场,踏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供应商踏勘现场。在踏勘结束后,将“现场踏勘签到表”与“现场踏勘报告”同时由采购人盖章放于响应文件中(原件放于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件放于响应文件副本中)(具体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后附表-现场踏勘报告、附表-踏勘签到表)。
踏勘现场时供应商需携带原件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拟派出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携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缴纳的(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参加本次踏勘(承诺书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盖供应商鲜章)。
【持有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带二维码标识的电子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注: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 份参加踏勘,以上原件缺少任意一项,均取消该单位本次勘查现场资格。
供应商踏勘现场时,若有异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现场解答,若未
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认同整个踏勘现场的过程及结果。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 (略) 级公共资源交 (略) (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1.9.1
踏勘现场
■召开
囗不召开
踏勘时间:2023年4月12日09时30分
集合地点: (略) (略) 花山镇新三队村
联系人:张永胜
联系电话:*
1.要求供应商准时到达踏勘现场,踏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供应商踏勘现场。在踏勘结束后,将“现场踏勘签到表”与“现场踏勘报告”同时由采购人盖章放于响应文件中(原件放于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件放于响应文件副本中)(具体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后附表-现场踏勘报告、附表-踏勘签到表)。
踏勘现场时供应商需携带原件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拟派出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携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缴纳的(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参加本次踏勘(承诺书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盖供应商鲜章)。
【持有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带二维码标识的电子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注: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 份参加踏勘,以上原件缺少任意一项,均取消该单位本次勘查现场资格。
供应商踏勘现场时,若有异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现场解答,若未
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认同整个踏勘现场的过程及结果。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 (略) 级公共资源交 (略) (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