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银屏镇三胜村裕溪河大桥下阮村集体土地租赁
巢湖市银屏镇三胜村裕溪河大桥下阮村集体土地租赁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巢湖市银屏镇三胜村裕溪河大桥下阮村集体土地租赁
原项目编号: 2023BMFCJ00006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市银屏镇三胜村裕溪河大桥下阮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补充公告
巢湖市银屏镇三胜村裕溪河大桥下阮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补充公告(项目编号:2023BMFCJ00006)对原公告“五、意向方参与方式”登记中的授权委托书、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承诺函的格式及模板合同进行补充,具体见附件。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联系方法:
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的意向流入方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流入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竞买人姓名)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的意向流入方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4: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项目编号:”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流入方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缴款人/缴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流入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流入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流入方本单位账户。
附件5:
承 诺 函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流转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流转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流转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流转公告及所附流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流入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流出方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流出方联系,在流出方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公告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流入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略)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略) 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方(流入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交易鉴证书编号: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引导农村产 (略) 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略) 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土地经营权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经营权流转(出租)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土地的经营权为*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类 | 地力等级 | 四至界限 | 面积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 |||
东 | 南 | 西 | 北 | ||||||
1 | |||||||||
2 | |||||||||
3 | |||||||||
4 | |||||||||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
注:地类指流转前土地利用类型,可分为水田、旱地、水浇地、果园、茶园、其他等;地力等级评定执行农业部《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标准》(NY/T 309—1996),分一~十级。
第二条流转(租赁)期限
土地流转(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方。
第三条流转(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现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2、本合同签订10 天内*方向*方(或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方向*方支付当年度的流转价款。
(二)实物(稻谷)折现形式支付
1、流转价款为每年每亩斤稻谷(稻谷等级),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2、本合同签订10 天内*方向*方(或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流转价款,以当年同等级稻谷最低收购价为准折以现金兑付,以后每年__月__日为兑付日,以兑 (略) 场价或当年稻谷最低收购价为准折以现金支付当年度的流转价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获得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方收回土地经营权。
2、有权监督*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租赁)土地,制止*方损坏流转(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开展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未经*方同意,*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土地。
7、租赁期满或终止10日内,及时向*方交还流转(租赁)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经营权,*方应清理承包土地上的所建设施,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前由*方将地上作物自行处置完毕,将土地整平后交给*方,如*方提出要求保留设施的除外。*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三)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限,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的;
3、在基本农田上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行为的;
4、破坏、污染、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的;
5、逾期未交纳土地流转流转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6、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土地或以流转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的;
7、经营状况显著恶化,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方非法干预*方生产经营活动,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方有权要求*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
2、*方按公告约定向*方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方因中途退出拖欠的农户流转价款、*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处罚金和*方对土地从事掠夺性经营损坏地质的补偿等,不足支付的依照法律途径解决。租赁合同期满且无违约违规行为的,返还*方履约保证金。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流转(租赁)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经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方(签字): *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 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0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巢湖市银屏镇三胜村裕溪河大桥下阮村集体土地租赁
原项目编号: 2023BMFCJ00006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市银屏镇三胜村裕溪河大桥下阮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补充公告
巢湖市银屏镇三胜村裕溪河大桥下阮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补充公告(项目编号:2023BMFCJ00006)对原公告“五、意向方参与方式”登记中的授权委托书、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承诺函的格式及模板合同进行补充,具体见附件。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联系方法:
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的意向流入方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流入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竞买人姓名)授权(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的意向流入方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4: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项目编号:”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流入方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缴款人/缴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流入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流入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流入方本单位账户。
附件5:
承 诺 函
致: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流转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流转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流转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流转公告及所附流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流入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流出方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流出方联系,在流出方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公告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流入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略)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略) 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方(流入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交易鉴证书编号: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引导农村产 (略) 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略) 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土地经营权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经营权流转(出租)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流转土地的经营权为*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类 | 地力等级 | 四至界限 | 面积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 |||
东 | 南 | 西 | 北 | ||||||
1 | |||||||||
2 | |||||||||
3 | |||||||||
4 | |||||||||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
注:地类指流转前土地利用类型,可分为水田、旱地、水浇地、果园、茶园、其他等;地力等级评定执行农业部《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标准》(NY/T 309—1996),分一~十级。
第二条流转(租赁)期限
土地流转(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方。
第三条流转(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现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2、本合同签订10 天内*方向*方(或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方向*方支付当年度的流转价款。
(二)实物(稻谷)折现形式支付
1、流转价款为每年每亩斤稻谷(稻谷等级),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2、本合同签订10 天内*方向*方(或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流转价款,以当年同等级稻谷最低收购价为准折以现金兑付,以后每年__月__日为兑付日,以兑 (略) 场价或当年稻谷最低收购价为准折以现金支付当年度的流转价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获得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方收回土地经营权。
2、有权监督*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租赁)土地,制止*方损坏流转(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开展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未经*方同意,*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土地。
7、租赁期满或终止10日内,及时向*方交还流转(租赁)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经营权,*方应清理承包土地上的所建设施,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前由*方将地上作物自行处置完毕,将土地整平后交给*方,如*方提出要求保留设施的除外。*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三)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限,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的;
3、在基本农田上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行为的;
4、破坏、污染、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的;
5、逾期未交纳土地流转流转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6、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土地或以流转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的;
7、经营状况显著恶化,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方非法干预*方生产经营活动,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方有权要求*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
2、*方按公告约定向*方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方因中途退出拖欠的农户流转价款、*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处罚金和*方对土地从事掠夺性经营损坏地质的补偿等,不足支付的依照法律途径解决。租赁合同期满且无违约违规行为的,返还*方履约保证金。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流转(租赁)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经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方(签字): *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 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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