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民政局2023年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理县民政局2023年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理县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理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1日17:1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理县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阿坝州理县政务中心6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333号43栋1单元4楼D区2-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综合评分明细表中“项目管理方案”的分值由36分修改为48分(由原来的“以上全部内容详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36 分;每缺少一项扣 6 分;每有一处内容不详细或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 3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以上全部内容详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8分;每缺少一项扣8分;每有一处内容不详细或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4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2、将原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服务团队”的评分标准由“1.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规模(4 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15 人的得 4 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10 人的得 3 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8 人的得 1 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不足 8 人的不得分。2.服务团队人员资质(17 分):(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包含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得 3 分,具有中医康复理疗师执业资格证书得 2 分,同时具有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①具有一名执业医师得 1 分,最高得 1 分;②具有一名中医康复治疗师具备初级职称得 1 分、具备中级职称得 2 分、具备高级职称得 3 分,最高的3 分;③具有一名中医推拿师得 1 分,最高的 1 分;④具有一名护士具备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证(初级及以上)得 1 分,最高得 1 分;⑤具有一名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得 1 分,最高得 1 分;⑥具有一名保健按摩师具备保健按摩师证 5 级得 1分、4 级得 2 分、3 级得 3 分,最高的 3 分;⑦具有一名高级营养师的得 1 分,最高得 1 分;⑧具有一名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得 1 分,最高的 1 分。注:①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使用,重复人员以分数高的一项记分;②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鲜)章,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1.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规模(4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15人的得4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10人的得3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8人的得1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不足8人的不得分。注: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鲜)章,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6分):①具有一名中医康复治疗师职称得1分,最高得1分;②具有一名护士具备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证(初级及以上)得1分,最高得1分;③具有一名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得1分,最高得1分;④具有一名保健按摩师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保健按摩师证得1分,最高得1分;⑤具有一名高级营养师的得1分,最高得1分;⑥具有一名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得1分,最高得1分。注:①以上专业人员不得重复使用,重复人员以分数高的一项记分;②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鲜)章,否则不得分。”
3、将原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服务承诺”的评分标准“1、供应商承诺成交后 10 日内在理县城关社区为老服务中心配备 5 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得 4 分,其余不得分;2、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成交后采购人有权核实,如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得 4 分,不承诺不得分。注:1、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鲜)章)否则不得分。”修改为“1、供应商承诺成交后 10 日内在理县境内配备5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得 5分,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采购人有权核实,如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得 4分,不承诺不得分。
注: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鲜)章,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4、将原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业绩”的分值由6分修改为4分(由原来的“每提供一个
类似项目业绩的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修改为“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5、其余均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1日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4万元。2.本项目品目编码及名称为:C*-其他服务。3.监督单位:理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4.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名称:理县民政局
地址: (略) 阿坝州理县政务中心6楼
联系方式:0837-*
名称:四川众 (略)
地址: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333号43栋1单元4楼D区2-3号
联系方式:028-*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8-*
四川众 (略)
2023年04月11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理县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理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1日17:1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理县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阿坝州理县政务中心6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333号43栋1单元4楼D区2-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综合评分明细表中“项目管理方案”的分值由36分修改为48分(由原来的“以上全部内容详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36 分;每缺少一项扣 6 分;每有一处内容不详细或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 3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以上全部内容详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8分;每缺少一项扣8分;每有一处内容不详细或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4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2、将原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服务团队”的评分标准由“1.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规模(4 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15 人的得 4 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10 人的得 3 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8 人的得 1 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不足 8 人的不得分。2.服务团队人员资质(17 分):(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包含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得 3 分,具有中医康复理疗师执业资格证书得 2 分,同时具有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①具有一名执业医师得 1 分,最高得 1 分;②具有一名中医康复治疗师具备初级职称得 1 分、具备中级职称得 2 分、具备高级职称得 3 分,最高的3 分;③具有一名中医推拿师得 1 分,最高的 1 分;④具有一名护士具备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证(初级及以上)得 1 分,最高得 1 分;⑤具有一名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得 1 分,最高得 1 分;⑥具有一名保健按摩师具备保健按摩师证 5 级得 1分、4 级得 2 分、3 级得 3 分,最高的 3 分;⑦具有一名高级营养师的得 1 分,最高得 1 分;⑧具有一名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得 1 分,最高的 1 分。注:①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使用,重复人员以分数高的一项记分;②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鲜)章,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1.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规模(4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15人的得4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10人的得3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8人的得1分;服务团队(含管理人员)不足8人的不得分。注: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鲜)章,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6分):①具有一名中医康复治疗师职称得1分,最高得1分;②具有一名护士具备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证(初级及以上)得1分,最高得1分;③具有一名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得1分,最高得1分;④具有一名保健按摩师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保健按摩师证得1分,最高得1分;⑤具有一名高级营养师的得1分,最高得1分;⑥具有一名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得1分,最高得1分。注:①以上专业人员不得重复使用,重复人员以分数高的一项记分;②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鲜)章,否则不得分。”
3、将原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服务承诺”的评分标准“1、供应商承诺成交后 10 日内在理县城关社区为老服务中心配备 5 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得 4 分,其余不得分;2、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成交后采购人有权核实,如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得 4 分,不承诺不得分。注:1、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鲜)章)否则不得分。”修改为“1、供应商承诺成交后 10 日内在理县境内配备5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得 5分,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采购人有权核实,如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得 4分,不承诺不得分。
注: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鲜)章,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4、将原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业绩”的分值由6分修改为4分(由原来的“每提供一个
类似项目业绩的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修改为“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5、其余均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1日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4万元。2.本项目品目编码及名称为:C*-其他服务。3.监督单位:理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4.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名称:理县民政局
地址: (略) 阿坝州理县政务中心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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