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烟气排放提标系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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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中 (略) 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烟气排放提标系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3/4/1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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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4月12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重招)天津项目聚烯烃装置烟气排放提标系统1套所需 烟气排放提标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101-4571-B1 2.项目内容:(重招)天津项目聚烯烃装置烟气排放提标系统1套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烟气排放提标系统 | 1.00 | 套 | 包1-烟气排放提标系统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且至少连续两年净利润率>零(投标时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 3.1.7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三证体系证书 3.1.8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级证书(住建部制)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证书;具有锅炉制造A级资质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A级资质 3.1.9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废气废液焚烧炉排放尾气SCR脱硝业绩(附合同和技术协议) 3.1.10 投标商需承诺:若中标,我公司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个月内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中标产品的质量评价工作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4月6日 8:00至2023年4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现场评标( (略) 南开区融汇广场A座37层)。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4月27日 09:00前与许文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周舟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许文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周舟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zhouz.*@*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3年4月12日 | |||||||||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中 (略) 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烟气排放提标系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3/4/1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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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4月12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委托,对(重招)天津项目聚烯烃装置烟气排放提标系统1套所需 烟气排放提标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101-4571-B1 2.项目内容:(重招)天津项目聚烯烃装置烟气排放提标系统1套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烟气排放提标系统 | 1.00 | 套 | 包1-烟气排放提标系统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且至少连续两年净利润率>零(投标时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 3.1.7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三证体系证书 3.1.8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级证书(住建部制)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证书;具有锅炉制造A级资质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A级资质 3.1.9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废气废液焚烧炉排放尾气SCR脱硝业绩(附合同和技术协议) 3.1.10 投标商需承诺:若中标,我公司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个月内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中标产品的质量评价工作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4月6日 8:00至2023年4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现场评标( (略) 南开区融汇广场A座37层)。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4月27日 09:00前与许文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周舟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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