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职业中专学校实训中心项目答疑文件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职业中专学校实训中心项目答疑文件
(略) 泉港区职业中专学校实训中心项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略) 泉港区教 (略) (略) (略) 泉港区职业中专学校实训中心项目(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23第9号),现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提问1: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本项目无需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提问2:信息价采用22年12月泉港价格,建议更新为最新信息价,请招标代理修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定标要素4、建筑服务效果:(1)子要素内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综合能力评价。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毕业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在该企业的社保缴纳记录或职称证或注册证等能证明在本单位年限的证明资料。
①请问什么叫:执业资格证书在该企业的社保缴纳记录或职称证或注册证等能证明在本单位年限的证明资料?
②请明确此节点需要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都有哪些?
答:1、定标委员会根据提供的证明材料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限,年限没有上
限及下限要求,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相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年限以社保缴纳记录年限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社保缴纳记录(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
提问4:(2)子要素内容: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 (略) 各级行政部门检查通报和处罚情况等不良记录。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填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 (略) 各级行政部门检查通报或处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承诺填报事项属实无漏报,格式自拟。
此节点的子要素证明要求不合理,五年的时间跨度过长,谁能确保没有缺漏?请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3)子要素内容: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
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4600 平方米和造价6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四库一平台”查询记录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请问: (略) 区域内的业绩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答: (略) 区域内的业绩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记录符合要求。
二、补充通知:
1、删除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商务文件”一、投标函的“6.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 2 章投标须知第 4.3 款(第13 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后续序号投标人做相应更改即可。
2、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8项7.1.1条款修改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5、25、36、63、295、751、759、796-799、803-805、1143”;第9项7.1.2条款修改为“19、49、63、76、105-107、182”;第10项7.1.4条款修改为“7、11-13、1871、1876、1877、1882”。
三、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泉港区教 (略)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瑞晟建设 (略) (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3年4月11日
(略) 泉港区职业中专学校实训中心项目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略) 泉港区教 (略) (略) (略) 泉港区职业中专学校实训中心项目(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23第9号),现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提问1: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本项目无需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提问2:信息价采用22年12月泉港价格,建议更新为最新信息价,请招标代理修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定标要素4、建筑服务效果:(1)子要素内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综合能力评价。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毕业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在该企业的社保缴纳记录或职称证或注册证等能证明在本单位年限的证明资料。
①请问什么叫:执业资格证书在该企业的社保缴纳记录或职称证或注册证等能证明在本单位年限的证明资料?
②请明确此节点需要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都有哪些?
答:1、定标委员会根据提供的证明材料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限,年限没有上
限及下限要求,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相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年限以社保缴纳记录年限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社保缴纳记录(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
提问4:(2)子要素内容: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 (略) 各级行政部门检查通报和处罚情况等不良记录。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填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 (略) 各级行政部门检查通报或处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承诺填报事项属实无漏报,格式自拟。
此节点的子要素证明要求不合理,五年的时间跨度过长,谁能确保没有缺漏?请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3)子要素内容: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
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4600 平方米和造价6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四库一平台”查询记录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请问: (略) 区域内的业绩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答: (略) 区域内的业绩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记录符合要求。
二、补充通知:
1、删除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商务文件”一、投标函的“6.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 2 章投标须知第 4.3 款(第13 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后续序号投标人做相应更改即可。
2、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8项7.1.1条款修改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5、25、36、63、295、751、759、796-799、803-805、1143”;第9项7.1.2条款修改为“19、49、63、76、105-107、182”;第10项7.1.4条款修改为“7、11-13、1871、1876、1877、1882”。
三、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泉港区教 (略)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瑞晟建设 (略) (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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