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乡村振兴项目灌口镇李林片区道路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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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乡村振兴项目灌口镇李林片区道路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集美区乡村振兴项目灌口镇李林片区道路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递交时间:2023-04-12 11:4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E**H03
投标资格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8 10:45:00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4,031,14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开标时间2023-04-18 10:45: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2023-04-18 10:4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Calibri";font-size:10.0pt;}p.X2{text-align:left;margin-top:0.0pt;margin-bottom:0.0pt;}span.X2{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8.0pt;font-weight:bold;}p.X3{text-align:left;}span.X3{font-size:9.0pt;}p.X4{text-align:center;}span.X4{font-size:9.0pt;}p.X6{text-align:justified;}p.X8{margin-left:5.35pt;}span.X8{font-family:"宋体";}span.X9{font-size:9.0pt;}span.X10{font-size:9.0pt;}span.X1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1.0pt;color:#0070c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集美区乡村振兴项目灌口镇李林片区道路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7项第10条款“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3-03-10 12:00:00”修改为:“2023-04-12 12:00:00”。

2、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7项第29.1条款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人合同签订 (略) 建筑业 (略) 政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A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8%;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BB+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9%;其他:为中标合同价的10%;”修改为“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 (略) 建筑业 (略) 政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A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5%;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BB+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为中标合同价的10%。若投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0-2022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均为A级别,则履约担保为中标合同价的2.5%;”。

3、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40项第34.2条款其他中“4、本工程执行《 (略) 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起的建设工程计价问题若干指导意见》(厦建筑[2020]7号)和《 (略) 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计价规定的通知》(厦建筑[2020]31号)的相关规定,如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该条款删除。

4、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40项第34.2条款其他中增加以下内容:“1、 (略) 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试行)(厦建规〔2022〕6号-筑),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增加以下内容:①若投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2022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A级别:缴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5万元;②若投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2022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BB+级别:缴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25万元;投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0-2022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均为A级别:缴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万元”;2、 (略) 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试行)(厦建规〔2022〕6号-筑)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九其他资料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 (略) 建设局官方网站相关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不得有异议;3、 (略) 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试行)(厦建规〔2022〕6号-筑)优惠政策的企业,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违约情形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缴足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发现以上企业出现违约情形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违约企业进行处理。新招标项目违约企业不再享受保证金的优惠政策,并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5、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承包人3.3.3条款,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50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修改为“按照30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6、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承包人3.3.5条款,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50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修改为“按照30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7、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以下空白无内容)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3年04月12日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3年04月12日

递交时间

集美区乡村振兴项目灌口镇李林片区道路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递交时间:2023-04-12 11:4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E**H03
投标资格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8 10:45:00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4,031,14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开标时间2023-04-18 10:45: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2023-04-18 10:4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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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集美区乡村振兴项目灌口镇李林片区道路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7项第10条款“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3-03-10 12:00:00”修改为:“2023-04-12 12:00:00”。

2、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7项第29.1条款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人合同签订 (略) 建筑业 (略) 政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A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8%;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BB+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9%;其他:为中标合同价的10%;”修改为“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 (略) 建筑业 (略) 政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A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5%;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BB+级企业: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为中标合同价的10%。若投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0-2022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均为A级别,则履约担保为中标合同价的2.5%;”。

3、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40项第34.2条款其他中“4、本工程执行《 (略) 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起的建设工程计价问题若干指导意见》(厦建筑[2020]7号)和《 (略) 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发布的有关建设工程计价规定的通知》(厦建筑[2020]31号)的相关规定,如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该条款删除。

4、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40项第34.2条款其他中增加以下内容:“1、 (略) 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试行)(厦建规〔2022〕6号-筑),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增加以下内容:①若投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2022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A级别:缴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5万元;②若投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2022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BB+级别:缴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25万元;投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0-2022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均为A级别:缴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万元”;2、 (略) 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试行)(厦建规〔2022〕6号-筑)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九其他资料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 (略) 建设局官方网站相关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不得有异议;3、 (略) 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的通知(试行)(厦建规〔2022〕6号-筑)优惠政策的企业,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违约情形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缴足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发现以上企业出现违约情形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违约企业进行处理。新招标项目违约企业不再享受保证金的优惠政策,并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5、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承包人3.3.3条款,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50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修改为“按照30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6、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承包人3.3.5条款,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50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修改为“按照30000元/人次承担违约金。”;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7、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以下空白无内容)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3年04月12日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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